06.10 《陕西省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办法》出台

《陕西省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办法》近日出台,《办法》提出:全省县级以上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大专院校派驻到贫困村的驻村工作队, 驻村帮扶应当因村选人组队,优先安排优秀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每个驻村工作队一般不少于3人,每期驻村时间不少于2年。

《办法》明确,工作队的主要任务包括指导村“两委”开展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工作,制定参扶单位联户结对帮扶方案;参与实施特色产业扶贫、劳务输出扶贫、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危房改造、教育扶贫、科技扶贫、健康扶贫、生态保护扶贫等精准扶贫工作,推动金融、交通、水利等行业和专项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到村到户;整顿村级软弱涣散党组织,对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提出建议,吸引各类人才到村创新创业等多个方面。驻村干部每月驻村工作时间不少于20天,每个驻村干部驻村期间在本单位各项待遇不变。驻村干部驻村工作期间的考核情况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驻村期间工作出色、成绩显著的优秀干部优先提拔任用,在职称评审、岗位聘用中优先评审、优先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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