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9 最高法院終結王老吉與加多寶紅罐包裝糾紛的理由:“應共享權益”

最高法院最終以什麼理由終結王老吉與加多寶紅罐涼茶包裝糾紛的呢?

王老吉與加多寶關於紅罐包裝使用權的糾紛在在法院的叫法是涼茶知名商品特有包裝裝潢糾紛,官司從2012年7月6日開始,打了五年左右,打到了最高人民法院。

起初,廣藥集團與加多寶公司分別向法院提起訴訟,都說"紅罐王老吉涼茶"的包裝特徵屬於知名商品特有包裝裝潢,歸自己,並指控對方生產銷售的紅罐涼茶包裝侵權。

最高法院終結王老吉與加多寶紅罐包裝糾紛的理由:“應共享權益”

一審法院認為特有包裝裝潢的權益歸廣藥集團,廣藥集團授權生產的產品不構成侵權,加多寶公司的紅罐涼茶侵權。判令加多寶公司停止侵權行為,刊登聲明消除影響,並賠償廣藥集團經濟損失1.5億元及合理維權費用26萬餘元。

加多寶公司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最高法院終結王老吉與加多寶紅罐包裝糾紛的理由:“應共享權益”

最高人民法院認為:

結合紅罐王老吉涼茶的歷史發展過程、雙方的合作背景、消費者的認知及公平原則的考量,因廣藥集團及其前身、加多寶公司及其關聯企業,均對涉案特有包裝裝潢權益的形成、發展和商譽建樹,各自發揮了積極的作用,將涉案特有包裝裝潢權益完全判歸一方所有,均會導致顯失公平的結果,並可能損及社會公眾利益。因此,涉案知名商品特有包裝裝潢權益,在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和尊重消費者認知並不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前提下,可由廣藥集團與加多寶公司共同享有。

最高法院終結王老吉與加多寶紅罐包裝糾紛的理由:“應共享權益”

也就是說,最高人民法院認為王老吉和加多寶在合作過程中對包裝特點的形成、品牌價值的建立都發揮了作用,不能單獨歸任何一家所有,兩者都享有"特有包裝裝潢"的權益。

正統的觀點認為,最終的判決結果釋放出"平等保護不同產權"的積極信號,推動行業不斷向前發展。

反正,作為吃瓜群眾,我們肯定認為王老吉和加多寶能夠在不愉快地結束合作後打一場涼茶界"世紀官司",鬧得滿城風雨,跟雙方合作初期沒有戰略眼光、不重視知識產權保護有關。假設任何一方對合作產品的品牌價值增長有足夠的預見性,搶先一步提出訂立產品包裝裝潢權歸自己的"君子協定",就不會出現這種知識產權價值暴漲後"兵戎相向"的局面。反而可以獲得爭取更多利潤的籌碼。

缺乏戰略思維導致耗時、耗力、耗財爭奪權益,既嚴重影響雙方的品牌形象,又落得個與他人分享"特有包裝裝潢",將"特有"變成了"不特有"的結果。

在王健林眼裡面,那可是要損失好多個 "小目標"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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