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有沒有比死刑更可怕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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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社會本著“人道主義精神”,刑罰越來越趨向文明,有期徒刑的居住環境能抵上普通旅館,死刑自然就是最為殘酷的刑罰。即使是死刑也越來越為罪犯著想,為了減輕他們的痛苦從槍決改為了靜脈注射。

因此,現代社會沒有比死刑更可怕的刑罰,只能去古代社會找更加可怕的刑罰。

這裡為大家介紹一個明代發明的刑罰,名為彈琵琶。雖然名字聽來頗具詩意,但把它施加到人身上那可就是人間地獄。我們先來看看明代史書是怎麼記載這一酷刑的。

《明史》卷七十三《刑法志》載:“其最酷者曰琵琶,每上,百骨盡脫,汗如雨下,死而復生,如是者二三次,荼酷之下,何獄不成。”

看著這些記敘,真是隔著屏幕都覺得疼!行刑過程據說是先把人犯綁在刑具上,露出他們的肋骨,然後用非常鋒利的尖刀刺入他們的肋骨,並在肋骨之間來回彈撥,把肋骨上面的筋肉一點一點地剃下來。整個過程和彈奏樂器琵琶類似,因此起名為彈琵琶。不過彈出的聲音並非優雅動聽的和絃聲,而是讓人毛骨悚然的鬼哭狼嚎!
當年明月在《明朝那些事兒》裡描述這一刑罰時,說它的痛苦程度足以讓你後悔生出來,有個名叫楊曄的人,足足被彈了三次以後就痛死過去了。

應當說,把彈琵琶作為明朝酷刑之首也不為過,但願當今社會不會在動用如此殘酷的刑罰。


冰焰


電影《大衛·戈爾的一生》給過一種死法:叫“絕望死”



​(對,就是這部下木總統和rose主演的電影)

如果看過2016年上映的電影《大衛·戈爾的一生》,那你一定還記得那個殘忍而充滿殉道意味的死法:

將一個人用手銬拷上,然後強行讓他把手銬鑰匙吞進胃裡,再給他來一個塑料袋,塑料袋罩在頭上紮緊了。

隨著空氣越來越少,被拷的人想掙脫手銬求生——其實,他(她)與生只隔著一層塑料袋的距離。

但是,他(她)又清楚地知道自己沒法生還,如果這個時候從胃裡取出手銬鑰匙,他(她)同樣是死。

也許有人想到了《電鋸驚魂》,他(她)想辦法把自己的雙手鋸下來,但同樣沒法解脫窒息……


我覺得:在絕望中窒息而死(尤其是還跟希望就隔了一層塑料袋),恐怕比千刀萬剮的這種疼痛更折磨人。前者簡直就是絕望而死。


據說,這個橋段是《聖經》裡的一個什麼故事,歡迎知道的達人來補充。

補充一句:《大衛·戈爾的一生》值得一看。




文藝青年讀美劇


生命是最寶貴的,一般來說,死刑是最終極的懲罰了,但死刑也有區別,比如有的國家採用槍決,有的採用靜脈注射,有的採用上吊的絞刑,比如日本就是採用上吊。

日本的死刑很難判,判了也不容易執行。但執行的時候,往往是突擊的, 冷不丁把人拉出來,直接送到行刑室了。但還有一些比較殘忍的,比如石刑,就是拿石頭把犯人砸死。這在阿富汗、伊朗、伊拉克、蘇丹、阿拉伯聯合酋長國、沙特阿拉伯和尼日利亞、文萊等國家還有保留。

那麼,除了死刑,還有什麼讓人膽寒的呢?

可能化學閹割算一個,所謂化學閹割就是給犯人吃藥,使犯人喪失衝突,等於把人閹了,這應該是很嚇人的。

化學閹接最開始應用於美國,歐洲的捷克也很早就實行這種閹割大法,主要針對一些變態型的罪犯。

比如這位德克·吉萊卡。

他專門對兒童下手,被抓後就閹割了,值得注意的是,捷克最開始的處理可不是化學法,而是物理法,就是直接一刀切,這種簡單粗暴的手法受到了歐盟的批評,轉而改成化學法。

我們的鄰國當中,韓國也開始實施化學閹割法,主要服務對象是那些對未成年人下手的變態狂。

在2012年的時候,韓國實施了第一例,這位中招的樸某是個累犯,原本就因為侵犯女童入獄,出獄後又對兒童下手,所以被正式定性為戀童症,為了社會的繁榮跟穩定,為了他本人的心理健康,只好對他實施化學閹割。

化學閹接之後,慾望當然降低了,還會出現長咪咪等副作用,變成有槍的太監。

目前,中國還沒有引進這種刑法。

那除了化學閹割,最恐怖的刑法應該算新加坡的鞭刑了吧。

新加坡的這個鞭刑源於英國,只是英國人不用了,新加坡覺得不錯,繼續保留,這個鞭子會先泡上一夜,充分吸水,這樣抽起來帶勁不容易斷,要求一鞭下去,必須皮肉分離,打完一鞭就需要檢查一下,看看能不能撐住。最好撐住,因為撐不住不是不打,而是住院治療一陣,然後繼續打。

那麼,什麼罪夠鞭刑呢?小到貼廣告,大到販毒都適用,而且不能減少,據說美國一青年跑到新加坡,一看這大片大片的白牆,不塗點鴉太可惜了,於是,自費買了點油漆來美化新加坡市容市貌,結果被抓起來,可能因為漆得面積大,被判了十多鞭,最後美國總統出面求情,免了大半,但基本的二三鞭還是要讓美利堅青年感受一下的。

如果中國也實行鞭刑,那估計滿大街的老中醫要被抽成人形布條了。


腦洞歷史觀


有些人一想到死亡或者死亡的過程就會特別害怕,心裡發慌、手腳發涼;有人一想到人最終總是會死的,心裡就沉悶,對什麼事情都沒有興趣,甚至無法接受長大或衰老等現實,想回避死亡這個逃不掉的終點;想到死亡就會想到宇宙、銀河系、太陽系、地球最終都將走向滅亡,簡直就是無盡的空虛,萬物空虛。死亡總是令人恐懼,在刑罰裡死刑是對罪犯最嚴厲的懲罰。如果要更嚴厲,可能就是讓人不得好死的死刑,比如古代的千刀萬剮、車裂、腰斬等等,也就是不僅讓人死,而且要讓人在極度的恐懼與痛苦中死亡。剝奪一個人的生命或者說以各種方式剝奪一個人的生命是極其可怕的、是令人極度恐懼的。

羅曼羅蘭曾說過:“自由!自由!不自由毋寧死!”、“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二者皆可拋。”裴多菲在詩裡表明了自由比生命更重要,失去自由比死亡更痛苦。那麼什麼是自由呢?自由是人們想無約束地獲得利益和幸福的意識和行為。如果人們覺得不自由,就會渴望自由、追求自由,自由就會成為人們的利益所在。追求自由的最終目的是為了幸福。

如此說來,剝奪一個自由的人的生命、消滅他的肉體是讓人覺得恐懼的事情;剝奪一個人的自由、不允許他有獲得幸福和利益的行為和意識,為了換回他自由人們寧願付出生命的代價。回過頭來想“有沒有比死刑更可怕的懲罰”,果然就有:剝奪一個人的行為自由、思想自由,慢慢地等待死亡的來臨,讓一個人既沒有生的自由,也沒有死的權力。


鵜鶘心理


韓國這個國家雖然我沒啥可評價的,但是至少在“對以兒童為對象進行性犯罪”的刑罰上讓我非常欣賞。化學閹割和電子腳銬,前者效果立竿見影,後者稍顯人道主義

2012年韓國對一名曾數次強姦女童的罪犯進行了化學閹割,韓國成為亞洲第一個使用該刑罰的國家。其實,中國古代也有這種刑罰叫做“宮刑”,“化學閹割”雖然不如“宮刑”那麼殘忍血腥,但是對犯罪分子也能造成極大的身體和心理上的傷害。

能夠拍出《熔爐》、《素媛》這樣振聾發聵的作品,韓國顯然是對這種惡行深惡痛絕的,除了化學閹割,還有另一種稍顯“溫和”的懲罰方式--電子腳銬。性侵出獄者佩戴這種電子腳銬,將接受一天24小時的監控,一旦靠近禁止區域,如小學、幼兒園等地,就會發出警報,並有專門的警察負責瞭解情況。有一些出獄者反應佩戴電子腳銬生活不方便,沒有尊嚴,也不知道是誰給他們的勇氣抱怨索要尊嚴,既然嫌棄麻煩,那不如直接沒收作案工具?

有時候死亡並不可怕,反而是一種解脫,活著懺悔,精神折磨 才是最難熬的人間煉獄

雖說法律不是為了復仇而存在,但是最起碼也要讓受害者和家屬心裡的恨意得到緩解,讓犯罪分子得到相應痛苦的懲罰,這才是公平正義


吃瓜女超人


每個人的認識都不同,說一個真事,以前在車站旁邊開店的時候認識了一個哥們,見過好多次,很仗義的一個人。後來熟了之後一次在我店裡喝酒,很簡單。就花生米就著二鍋頭。喝的差不多了他才說出了他是犯事逃到我們這的,沒說為什麼。他很痛苦。誰都不敢聯繫,親朋好友也不知道他在哪,沒有錢了,也不敢去找工作。不敢亂轉,整天提心吊膽的,聽見警笛聲或是腳步聲,敲門聲都嚇的要命。他說這種這種精神的折磨已經受不了了。他打算喝了這場酒去自首了。我們聊了好久,也喝了很多,第二天早上我去開門的時候看到他坐在我店門口,看樣子坐了很久了。眼睫毛上都有露水。他說要去自首了,覺得投緣,是朋友。最後見一面。我說想明白了就行了。以後出來了來找我。我沒什麼錢,但是等你出來了,吃喝玩樂一條龍還是沒問題的。他苦澀的笑笑說,好。我把他送到警察局門口,他不讓我再送了,他說想自己走進去。後來我託人打聽了一下他的情況,說是死緩,他和他老婆要回孃家,他們打算買點啥,看了燒雞一問有點貴就不買了,結果那個賣燒雞的不願意了,不買不讓走。還打電話叫他兒子來。他兒子是個混混,帶了兩個青年一起來上去就是倆耳光。他沒還手認錯還不行,拉扯中一個青年把他老婆推倒在旁邊賣魚的池子裡。他一下就瘋了。拿賣魚的殺魚刀就上了。結果兩死一重傷。寫到這我不想寫了嘿嘿


站著想蹲著蹲著想坐著坐著想躺著


有點犯暈,這個問題放在“心理”的大類下,應該不會是讓回答有哪些比死刑更可怕的酷刑吧?千刀萬剮,剝皮點燈,都是古時候非常折磨人的殘酷刑罰,比縊死、砍頭、腰斬之類死刑可怕的多,其原理就在於“不會一下子就死”。聽說劊子手也會有外快,因為砍頭的刀如果磨不快的話,根本做不到一刀梟首,於是,為了讓犯人少受罪,犯人家屬就要給劊子手送錢,讓他把刀磨快些。想象一下,蠻恐怖的,一刀下去,脖子折了,還要接著砍,一下子死不了,可也活不成了,死之前還要受折磨,可怕!

如果不讓人死,還想讓人受到可怕的懲罰,神話裡倒是有不少素材。比如,為人間盜取火種的普羅米修斯,被掙不斷的鐵鏈掛起來,無法睡覺,無法屈膝,忍受飢餓、暴曬、山風侵襲,還要每天被一隻神鷹啄去肝臟,因為對於他來說,肝臟只需一天就能夠重新長出來。不過,他後來被英雄赫拉克勒斯救了下來。相比之下,西西弗斯可能更慘一些,他永遠都要日復一日地重複一件事情:把一塊巨石推到山頂。用一天時間才能推上去,結果,今天推上去,石頭當晚會自動滾落。明天接著推。相比於普羅米修斯受到的懲罰,這個懲罰更具有借鑑意義:讓一個人做看不到希望的毫無意義的事情。比如,每天都要用一天的時間去把摻雜到一起的不同顏色的豆子分開。

不過,更可怕的懲罰可能是這個實驗所揭示的:

感覺剝奪實驗在心理學上非常有名氣。當人被剝奪了來自外界的刺激,7天之後,受試者會出現病理心理:出現視錯覺、視幻覺,聽錯覺、聽幻覺;對外界刺激過於敏感,情緒不穩定,緊張焦慮;主動注意渙散;思維遲鈍;暗示性增高;神經症徵象明顯等。對動物的感覺剝奪研究表明,把動物放在完全無刺激的寂靜環境中,損傷動物健康,甚至可以引起死亡。

讓一個“無聊至死”,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但是,無聊會讓人發瘋,會讓人無比痛苦。就像漁夫與魔鬼的故事裡,魔鬼在被封禁的第一個千年,發誓說,誰救下我,我就滿足他一切願望。第二個千年,第三個千年,都這樣,可是,再往後,連魔鬼也受不了了,開始怨恨起來,發誓說,誰救下我,我就吃掉誰,誰讓這傢伙不早點救我!結果,真的被放出來,魔鬼忍不住嘮叨起來,他太無聊了,不訴說一番不足以緩解心理壓力。結果的結果,漁夫冷靜應對,把這個被無聊折磨瘋的魔鬼又關進了瓶子裡!

想要懲罰一個人,就讓他無聊吧,讓他什麼事都做不了。關小黑屋!據說有人被關小黑屋後甚至會自殘。


知我君


生與死,都是一種感受。生如果感到痛苦,那就不如死。死未必痛苦,或許是一種解脫。被判死刑,只是暫時熬一個痛苦,等嚥了氣,就不痛苦了,進入另一個輪迴世界。

人最大的痛苦,是精神上的折磨。所以將死刑分為很多種,就象劉胡蘭死前尋問的,我咋個死法。歷史上發明了許多種死刑,慘無人道。比如凌遲處死,也即千刀萬剮,這個很痛苦,但主要的痛苦不在於疼痛,而在於精神上的絕望與折磨。犯人不是期望生,而期望快些嚥氣,嗯了氣,對他倒是一種幸福。死刑帶給犯人的,主要是生前的恐懼,比如五馬分屍,比如腰斬,比如蠆盆之刑,比如炮烙之刑,比如請君入甕之刑,帶給犯人的是恐懼與精神折磨以及肉體的疼痛,因為這些,造成死比生的可怕。另外,十八層地獄傳說中的那些刑罰,對活人來說,也增添了對死的恐懼。所以有好死不如賴活著之說,因為死後地獄會更痛苦。

所以比死刑更可怕的刑罰,不是讓犯人立即死了,而是給他造成恐懼、絕望與無限的折磨心理。西遊記中,玉帝懲罰沙僧,採用每隔七天用飛劍穿胸肋一百多下的方法,讓沙僧在流沙河裡遭受痛苦,便是一種讓他生不如死的刑罰。人如果失去了生命的質量,對生命的前途沒有了信心,而且每日遭受精神的折磨與肉體的痛苦,那便是一種比死更能難過的感受。


陸棄


答案是:有。


死刑是依法給罪犯其應有的懲罰,是世界上最古老、最嚴厲的懲罰之一。


1、死刑的意義


死刑的作用是嚴懲罪犯、威懾和教育有犯罪企圖的人,可以起到殺一儆百的作用,是對挑戰權力與法律秩序的人最嚴厲的警告,彰顯正義的有力手段。


死刑雖可怕,卻是針對壞人的懲罰,“殺人者償命”,就是對死刑最好的詮釋。



2、 比死刑更殘酷的懲罰自古有之


對犯人執行死刑更久遠一點,要追溯到比人類文明史還要早:處決犯人的方式是用動物執行懲罰。


拒記載:公元前7世紀,亞述王就把罪犯扔給巨犬做大餐,通俗的說就是把罪犯丟去“餵狗”!


在埃及也是,懲處罪犯就將其投放到鱷魚池喂鱷魚;而印度更可怕,直接喂老虎。


說來,用動物對罪犯執行懲罰在歷史上是很普遍的一種做法,古羅馬時代所有類型的猛獸基本都可以被用於懲罰犯人:獅、虎、豹、熊,偶爾也有狼、狗之類。


把罪犯丟給巨型動物吃掉,還真是簡單粗暴,想想那種場面就不覺戰慄:恐懼 血腥還有蝕骨的疼痛。


在中國古代也有一些殘忍的懲罰,比如凌遲――一片一片的割去人身上的肌膚;車裂――五馬分屍;腰斬――用重斧從腰部將犯人砍作兩截等等都是以殘酷折磨為宗旨的一些極刑。


還有一些侮辱性的懲罰:譬如中國古代古的伍子胥:“乃掘楚平王墓,出其屍,鞭之三百,然後已”。指的就是在一個人死後先把屍體挖出來,然後用鞭子抽他的屍體,鞭屍在古代是對死人最大的侮辱。


還有的做法是將犯罪之人的頭顱割下,懸掛在城門之上以儆效尤,而身體另行處理,使罪犯身首異處,不得善終。


或是將屍體暴於市井之中數日,不讓親人收屍。


以上這些對罪犯的懲處,都比單純的死刑更殘酷,或讓罪犯感受蝕骨之痛;或讓其感受比死還可怕的恐懼;或侮辱或殘暴,總之花樣百出,難談人道。



現代文明雖然保留了死刑,但嚴格控制和慎重適用這一重刑。 這對於死刑犯來說也是一種福音:死刑的最終執行有的採用槍斃,有的採用靜脈注射,也有國家採用上吊或者絞刑,總之就是讓罪犯儘可能少受折磨和痛苦,迅速而有尊嚴的死去。


社會的進步表現在方方面面,刑罰也不例外。人的生命是最寶貴的,法律不容有人凌駕於他人的生命之上實施傷害。而死刑是對以身試法者最重最有效的懲罰。


看起來可怕的死刑其實是對社會公平最有力的保障,而執行的方式又最大程度上減少了犯人的疼痛,保障了罪犯起碼的尊嚴。


3、以善為本,勿蹋底線。


現代社會人們雖然崇尚文明,但也有很多人置他人生命財產於不顧,鑽法律的空子,一意孤行最終釀成惡果。


自古就有“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的古訓,無論你是身居高位還是身家幾何?只要觸犯法律和道德的紅線,就一定會接受人民的審判。


所謂善惡到頭終有報,人的生命只有一次,短暫而又脆弱,凡事人在做天在看,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任何挑戰道德底線和公共法律法規的行為,都將產生因果惡報,有書君與大家共勉,望大家用心守住自己靈魂的善念,勿貪、勿以惡小而為之。


有書君語:對此問題你有什麼不同的見解呢?歡迎在下方留言評論,別忘給有書君點個贊哦~關注有書君,私信回覆句子,有書君送你一句特別的話!


有書共讀


死亡雖然可怕,但是有些刑罰讓其成一種奢望。比如最著名的凌遲。

1、梳洗之刑堪比凌遲

這個刑罰據說是朱元璋發明的。我是在看小說《狼群》時第一次知道這種刑罰。

實施梳洗之刑時,劊子手把犯人剝光衣服,放在鐵床上澆上開水之後,用鐵刷子刷。

中世紀歐洲的貓爪與梳洗之刑頗有相似

2、棍刑

這個棍刑,不是用棍子打,而是從下往上穿過人體,有時候會利用人體自重,讓犯人感受那種痛苦

在華夏正史中未見記載,但是在西方歷史中有出現過。有時候甚至可以讓人掛在棍子上幾天後。

這跟古代的騎木驢還有歐洲的猶T尖凳差不多。

3、抽腸

有一道名菜脆鵝腸聽說過沒有。拿小刀沿著鵝的GM劃一圈,再把食指插入其中,然後旋轉,再用力向外拔出。這樣一來就可以取到最新鮮的鵝腸了

在刑罰上也有一種刑罰叫抽腸,據說也是朱元璋發明。跟脆鵝腸的方法差不多。

4、扎針

這個主要對女囚,手指受過傷的人都知道指甲肉是多麼的脆弱。

為什麼忽然想起這個呢,是因為想起了唐嫣演過的一部電視劇。

據說這是唐嫣被扎針時的表情,看了這個之後,一點也不覺得這個刑罰算酷刑啊。

5、彈琵琶

據說也是明朝時期發明。這個刑罰聽上去挺文藝的,但是實行起來可令聞者變色。是明朝東廠與錦衣衛常用的手段

《明史》卷七十三《刑法志》載:

"其最酷者曰琵琶,每上,百骨盡脫,汗如雨下,死而復生,如是者二三次,荼酷之下,何獄不成。"

6、水刑

誕生於歐洲中世紀

水刑因為不人道而被日內瓦公約取消掉。這種刑罰會讓犯人產生要窒息的感覺

7、輪刑、吊籠

輪刑在德國中世紀非常流行。

輪刑的殘酷之處在於受刑者會保持受刑狀態數日

吊籠同樣差不多,受刑人可能要承受幾周的折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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