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1 桂林市通報3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1、桂林市陽朔縣普益鄉人民政府扶貧助理侯偉工作失職問題。2016年4月12日,侯偉在進村入戶核查易地扶貧搬遷工作中,發現賴某某的祖父於2016年1月23日死亡,但仍將其納入2016年易地扶貧搬遷對象範圍,致使賴某某戶多獲得易地扶貧搬遷補助資金13500元,造成國家扶貧資金損失。侯偉受到政務警告處分。

2、桂林市資源縣資源鎮馬家村村委副主任莫松珍在扶貧工作中違反工作紀律問題。2017年9月20日,自治區脫貧攻堅督查組到馬家村暗訪馬家村脫貧攻堅情況時,莫松珍作為馬家村相關工作聯繫人員,不如實向自治區脫貧攻堅督查組彙報情況,被自治區扶貧開發辦公室在廣西精準脫貧攻堅簡報(黑榜)予以通報。莫松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桂林市靈川縣大境瑤族鄉金竹村黨支部書記黃益有截留貪汙扶貧項目款問題。2013年11月6日至12月10日期間,黃益有領取縣農業局下發的陽光工程果桑茶花葯園藝工培訓班學員誤工補助費19800元,其中發給農戶補助5190元,用於簸箕江、頭巾石自然村修路7000元,剩餘7610元存入私人賬戶。黃益有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其違紀所得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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