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0 把公權當私器機關算盡終成空

近年來,隨著城鎮建設力度的不斷加大,獲取土地的成本越來越高,改變土地性質也越來越難。南縣國土資源局地產管理股原股長曹平,在擔任縣政務服務中心國土資源局窗口副主任、主管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先後違規將4宗集體土地違規審批成國有土地進行房地產開發,為自己及家人謀利,造成國家財政收入損失達200餘萬元。2017年3月,南縣紀委給予曹平開除黨籍處分,並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分分合合辦新證

作為國土資源局的一名窗口副主任、主管,曹平本應克己奉公,為群眾服務,但他卻盤算著如何讓土地開發變成自己的生財之道。

2006年下半年,曹平著手開發自己之前購買的一塊235m2的集體土地,但一次性申報改變這麼多的土地性質有很大的難度,於是他將該宗土地拆分為94m2和141m2分別辦理手續,想辦法將集體土地變成了國有土地。

曹平先是借用其妹夫陳某的身份進行兩起國土證辦理,並利用自己在窗口工作的便利,採取向下屬工作人員施壓、打招呼的方式成功獲得國土證。之後,他又將上述兩宗土地合併,為該宗土地換髮了新國土證,並將土地登記在其妹夫名下,自己進行商業開發。

“萬一以後陳某知道了,要我的資產怎麼辦?而且房子在他名下,我想把臨街的商鋪轉到兒子名下都需要他賣給我,還需要繳稅,這增加了很多費用。” 事後,曹平“靈機一動”,到打印店偽造了國土證,隨後還偽造了一張兒子和陳某的商鋪轉讓合同,通過這份合同分攤了一部分土地到兒子名下。

偽造假證辦真證

嚐到“甜頭”後,曹平的“小算盤”是越打越大。2007年,他開始辦理自己之前購買的98m2土地的國土證,雖說辦理的面積不大,但想要違規辦出一張“真證”還需周全考慮。

為了生財,曹平的腦海裡冒出了一個大膽的想法,先偽造68m2的國土證,再通過變更登記的方式增加30m2的土地。

他要其侄郎在網上幫忙購買了一臺針孔打印機,專門用來偽造國土證,自己則利用職務之便從單位電腦拷貝了辦理國土證的程序軟件,並將一張空白國土證拿回家裡,將偽造的國土證打印出來。為使偽造的國土證逼真,曹平還根據一張使用權面積相等的國土證上的信息來填寫此偽造國土證的相關內容,之後再蓋上專用章。

2012年,曹平以零星用地的方式將剩下的30m2的土地辦成了國有土地。經審批,他成功的拿到了一張使用權面積為98m2的新國土證。

借用身份搞開發

曹平妻子黃某於2006年購買了一塊310平方米的集體土地,但因沒辦好國土證,一直未進行開發。

2008年,曹平擔任國土局窗口主管後,在一次偶然的機會他得知親戚周某等3人放棄了拆遷戶建房指標。“如果借用拆遷戶的身份,根據相關政策規定,不僅可以順利辦下國土證,還能從中獲利。”曹平打起了“小算盤”。他想方設法拿到了周某等3人的拆遷戶申報資料,並利用職務便利,違規將土地批准為國有建設用地。

2010年,曹平著手開發妻子黃某購買的另一塊574m2的集體土地,但再借用拆遷指標辦國土證的機會渺茫,於是準備“另闢蹊徑”。“妻子在2007年就造假成了拆遷戶,用這個拆遷戶名義,再找幾個 “拆遷戶”,這事情就十拿九穩了!” 曹平經過與妻子的商量,先將親戚劉某等4人的身份證以繳納醫保、辦理社保為由借走,再由自己將劉某等人添加到《未建房屋的拆遷戶名單》中,之後他又將其親戚陳某等2人上報為拆遷戶。

2011年下半年,曹平開始申報辦理國土證,但當時7戶拆遷戶還不足夠改變574m2的土地性質。曹平為了防止領導發現其偽造拆遷戶的現象,他以自己是窗口主管身份,要求當時的窗口主辦套用文書,改變剩下的土地性質,最終曹平成功的拿到了國土證。

經查實,曹平從這兩宗違規開發的土地中獲利達80萬餘元,造成國家財政收入損失達95萬餘元。

作繭自縛終被查

曹平違紀違法行為從2006年12月至2013年2月,時間跨度長達8年,最後因其一宗土地的相關檔案無法查找到權屬而引起了紀檢部門的注意。2017年3月,曹平被查處,與該案相關的3名國家公職人員被開除黨籍,他們為自己的糊塗行為付出了慘重代價。

“作為一名國家工作人員,我理應模範帶頭遵紀守法,卻做了一件既對不起組織,也對不起自己的事情,真是鬼迷心竅、無法無天,無論組織怎樣處罰我,罪有應得,理應受到黨紀國法的制裁和懲罰。”事後,曹平懺悔的說道。

“曹平之所以能夠長期進行房地產開發而不被發現,一是因為他法律意識淡薄,對黨紀國法毫無畏懼之心,二是曹平長期任職於同一個股室,權力過於集中,監督制約無力,我行我素。”執紀人員表示。

“一心為公是政理,貪權謀私有禍根”,曹平案再一次給我們敲響了警鐘。作為一名國家公職人員,必須切實增強遵紀守法意識和廉潔從業的自覺性,同時相關部門單位要加強權力制約,防止濫用權力,有針對性的形成全方位的監督控制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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