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5 綏芬河金家溝水源地兩處私建別墅自行拆除

5月15日,違章建設在綏芬河市金家溝水庫水源地岸邊多年的別墅,在市城管局阜寧大隊監督下,由違建相對人使用大型起吊車自行拆除,並動用大型拖掛車輛運走。

綏芬河金家溝水源地兩處私建別墅自行拆除

綏芬河金家溝水源地兩處私建別墅自行拆除

據瞭解,當天拆除的違建別墅面積為60平方米,木鐵結構,位於水庫西側岸邊。該違建相對人,半個月前拆除了位於水庫北側岸邊的另一幢違建別墅,磚混結構,面積為160平方米。違建相對人對市環保局和城管局責令拆除違建的決定表示理解。

綏芬河金家溝水源地兩處私建別墅自行拆除

綏芬河金家溝水源地兩處私建別墅自行拆除

綏芬河金家溝水源地兩處私建別墅自行拆除

據瞭解,市城管局於4月18日接到市環保局(綏)環移【2018】001號案件移送函:環保局在日常檢查中發現,位於綏芬河市金家溝水庫水源地一級保護區內建有兩處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自用房屋,所有人為劉某某,未辦任何審批手續,未經任何部門批准擅自建設,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汙染防治法》第六十五條第一款,依據該法第九十一條第一項,環保局於1月24日對劉某某依法作出《環境違法行為責令改正決定書》(綏環法【2018】1—24號),責令其立即拆除兩處自建房屋。劉某某未按要求自行拆除,環保局依法報請市政府,責令拆除兩處私搭亂建,並按照市政府批示,將該案移送城管局。城管局依據自身職能,責令其自行拆除。

記者 範忠孝 攝影報道


製作:鞏建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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