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1 烏市發佈野生動植物禁獵禁採通告 禁獵(禁採)期至2022年6月1日

新疆晨報訊(記者 任春香)即日起至2022年,烏魯木齊市禁止採集野生植物和獵捕野生動物。

6月11日,新疆晨報記者瞭解到,烏魯木齊市人民政府網近日發佈《關於禁止獵捕野生動物和採集野生植物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為依法保護烏市現有野生動植物資源,維護生物多樣性和生態平衡,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促進首府經濟社會可持續高質量發展,烏市行政區域內全面禁止獵捕野生動物和採集野生植物活動,禁獵(禁採)期自6月1日至2022年6月1日。

《通告》規定,禁止使用任何方式採挖各類野生植物,此外,《通告》還對法律法規規定的禁獵工具和方法外的工具和方式作了補充,包括禁止使用電捕、網具、電子誘捕裝置、粘網(又名捕鳥網)、鐵籠等可危害野生動物安全的獵捕工具和裝置,禁止使用挖洞、陷阱、撿蛋等方法獵捕。

《通告》中明確,除科學研究、種群調控(含預防和控制野生動物危害等)、疫源疫病監測或者其他特殊情況外,凡違反《通告》規定,非法獵捕(採)或有其他妨礙野生動植物生長繁衍活動的,將依法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通告》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新疆晨報記者從烏市林業局(烏魯木齊市園林管理局)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處瞭解到,《通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十二條和第二十四條、《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野生植物保護條例》第十二條的規定,結合烏市實際發佈的。

“在新疆,常見的野生植物包括雪蓮、貝母、肉蓯蓉等,野生動物包括呱啦雞、野豬等。近期,我們將把通告的內容製作成宣傳告知欄,並安裝在米東區的哈熊溝、白楊河,達坂城區的東溝鄉、西溝鄉,天山區的紅雁池,烏魯木齊縣的板房溝鄉、水西溝鄉等地。”工作人員說。

禁獵期間,市民若發現亂捕濫獵等行為,可向林業部門或森林公安進行舉報。烏市林業局舉報電話0991-5839669,市森林公安局舉報電話0991-3852955。

【晨報爆料熱線:0991-88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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