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3 又一隻“老虎”被抓!廣西檢察機關依法對鄭見龍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廣西壯族自治區金融工作辦公室原副主任鄭見龍(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近日由玉林市人民檢察院向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鄭見龍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鄭見龍,聽取了其委託的辯護人的意見。玉林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鄭見龍先後利用其擔任廣西鐵路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村信用社聯合社主任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賄賂,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高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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