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七十多歲的人找老伴,是結婚好還是不結婚好?

向群潔斯


七十多歲老人找老伴,究竟是否辦結婚證?這是一個難題。不僅要看雙方本人的思想素質,還要看對方一大家人的性格品質等。 這不是個人感受和追求幸福問題,還顯然涉及子女問題。子女往往希望有個人陪伴自己親人,但是擔心很多問題。

我們當地有的做法不辦證的是:

一,有的老人結婚前把所有房產登記到子女名下,所有之前的存款轉移給子女,男方子女負責租房住,老人互相只是帶著工資共同生活。誰也不管誰的工資,誰的子女也不要奢求對方的財產,就是純粹搭夥過日子。互相給對方買東西有份心意,老人小病相互照顧,病重了各自子女負責醫。至於平時,也不需要雙方子女互相來往,避免了半路上多出一個並不喜歡甚至可怕的兄弟姊妹,靠緣分相處就是。

這種情況是有的女方不願意,覺得沒有利益。有的擔心子女到時候沒法來照顧,或者把錢用光了不照顧自己。

二,有的老人以請保姆為名,實際上是老伴。當地有個家庭財產豐厚,男性老人七十多歲,如果再婚可能會被對方和家人打擾,比如隨時借錢,萬一遇到女方子女賭博吸毒、打架鬥毆鬧事糾纏等更可怕。所以子女給老人物色了姿色尚可的保姆,每個月給老人比較多的錢,慢慢的保姆自己也願意接受了這種貼身保姆的角色,這就避免了對方子女借錢、分房產、平時趕不完的人情、甚至打架鬥毆、打官司等被牽連。

這兩種做法雖然很理性,但是我始終覺得要是換成我父親肯定不同意,他是處事的第一要義就是“絕對不能讓人吃虧!”,他也是傳統負責思想,也有封建家長制思想。如果母親去世,他找老伴,肯定要給對方法律名分和分財產,平時經濟肯定交給對方管理,不管自己是否吃虧;肯定要強迫我們把對方認同為長輩,不管我們內心是否接受;肯定強迫我們把對方子女作為兄弟姊妹,不管我們多麼不適應,萬一對方子女素質低下,心機重重,奸詐野蠻怎麼辦?肯定強迫我們與對方子女紅白喜事、生朝滿月趕禮應酬,勞心勞力;對方病了,肯定還要求我們要去看望照顧,而他自己病了,肯定也該我們照顧;而且他沒有心機,說不定還會被對方花言巧語讓他立下什麼不合理的遺囑。所以遇到這樣性格的老人,一旦再婚,子女的日子無端的勞累更多了!

還是不辦證的好!


邊河靜靜流1


我認為七十多歲就不要結婚為好,不要給自己和子女替亂,引起不必要的矛盾,雙方都有子女和孫輩了,那就安靜過好晚年生活。我有個鄰居六十四找了個老頭,剛結婚那幾天看她有點開心,過了一段時間,三天二天吵架,雙方都幫著自己子女,領證一個多月離了,我覺得老年人,如果是真心在一起的話不要領證,大家相互生活上照顧幫忙,真的合不來分開也方便,這是個人想法。





優優奶奶6751


如果雙方都是二婚,以前夫妻感情都好,還是不要領證好些:

①雙方不存在財產糾紛,身體好時,在一起可互相照顧,大病來時,由雙方各自的子女去安排。

②雙方百年後,與原來的配偶合葬,名正言順。

我父親76歲病逝,母親找了一個原來很熟的父親的朋友(也喪偶),我支持他們住在一起,後來我母親去世,與我父葬在一起,如果雙方領證,我是不同意母親與我父親葬在一起的。


用戶97172504527


老人找老伴絕大多數是搭夥過日孑,互相解寂寞。到不能動時各.自迴歸家庭這種現象居多,婚前寫協議的也見過,不過那是二婚雙方各有一子尚未成年。

我有個熟人三十七歲喪夫,之後兩個兒子不幸早亡,接二連三的打擊讓她一度十分消沉。後來四十多歲遇見一位合的來的精幹喪偶男士,兩個苦命人便走到一起生活,但他們沒結婚。

他們在一起生活了十二年,男方突然中風,女方趕快叫來男方的兒子,把十幾年給男方存的錢交待給男方兒子帶父看病,至此女人至今獨自生活。

前年她唯一的女兒久病不治去世了,她的親人就一個孫女和一個外孫子,是兩個優秀的大學生。也許是在磨難中練出了剛強的性格,如今她年界八旬活的自在安靜。她告訴我二次結合根夲和自己的丈夫感情不一樣。

情況不同結果各異,有的老頭喜歡年青女人,可哪個年青女人喜歡一個糟老頭呀!結婚另有所求的不在少數,千萬不要和子女翻臉,否則後果很不理想。


用戶945260711041


七十多歲的人還找老伴,還問結婚好還是不結婚好?

你這不是多事嗎?給兒女們添堵嗎?少是夫妻老來伴,你七十多歲了,就是找個老婆子過日子,也只是個伴兒是吧,雙方家都有兒孫們一大堆,就好象小時候你父母親牽著你出去玩兒,玩累了就回家去,來去自由,都七十多歲的人了,街坊鄰居們也不會說你什麼?還要大張旗鼓地搞那麼隆重幹嘛呢?你就是不打結婚證,不辦喜酒,不拿彩禮,別人又不說您老違法,耍賴是吧。


七十多歲的人找老伴,雖然法律上允許,你老頭子有這個自由權力,但實際生活中,這麼老了你們的結合也很難得到兒孫們的認可,特別是男方家,又要多給你預備一副棺材了。

當然,你老頭有錢有房還可以,如果你沒錢沒房就別說這檔子事了,至於說到結婚不結婚,辦不辦證,你老頭子也考慮考慮,畢竟辦了證,女方將來也有你家產一半的享受權,這個你也應該為兒女們考慮一下是吧,當然,決定權還是在你自己手中,別人無權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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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七星92070701


朋友你好,書生為你解答。

結婚了是夫妻,不結婚是情人,任何年齡段都是這樣定義的。


那麼,七十多歲的人找老伴,到底是結婚好還是不結婚好?個人認為,如果在對方同意的前提下,當然是不結婚好了。雖說結婚證就那麼小小的一張紙,但那是賦予了法律權限的,其中牽扯到好多東西。假如老人是個怕麻煩的人,保持這種情人關係最好不過了,既能照顧老人的飲食起居,又能在身邊陪著解解悶,還不用擔心去世以後會引起財產糾紛。

接下來,咱們再來細說下不結婚的好處。

一、減少不必要的麻煩。

說句不近人情的話,情人關係覺得不合適了可以隨時中斷,夫妻關係你能說斷就斷嗎?七十多歲的人了,身體狀況不比年輕人,各方面都需要有人照顧。不是所有人都是善良之輩,假如你找的這個老伴沒過幾天就對你厭煩了,你總不想在自己家裡還要看人臉色行事吧。沒結婚的話你可以把她看成保姆,隨時叫她走人;一旦結婚,你也只有忍氣吞聲了。

二、節省資金。

好多七十多歲老人找的另一半,兒孫都一大群了,你們要是合法夫妻關係的話,她會纏著你為她的兒孫買車買房,你要是不願意,她還會使勁跟你鬧。情人關係就不同了,你沒有義務負擔她家人的生活,你只需要對她一個人負責就可以了。這話雖然說的有點自私,但現實就是這樣子,實話實說而已。

三、去世以後不會引起財產糾紛。

除非老人生前立了遺囑,選擇無償贈予給情人。其餘的情況,如果沒有領結婚證的話是基本上不會有財產糾紛的。很現實的問題,老人活著的時候誰都不願意點破,等老人一走,各路人馬就出來分錢了呵呵。有證的能分到,沒證的一毛都沒有,全是老人兒女的。只是我在想,這麼“傻”的情人,碰到的幾率恐怕不大吧?

所以說,這個問題,站在老人的角度去考慮還是找個情人好。省心又省錢,還不用看別人臉色。但這個情人真心不好找,如果不圖錢,誰還願意嫁給一個七八十歲的糟老頭子呢?



情感書生談感情


談情說愛與結婚,並不是年輕人的專利。

老年人也有這個權利,並不受年齡的限制,七十歲八十歲的都有這個權利,只是不能生子了,人到了這個年齡段,恐怕失去了生育能力了,咱不把話說得太絕對了,也許有的人有這個能力,但前提是80歲老頭子找一個有生育能力的女人。

咱不扯淡了,言歸正傳。

七八十歲的老年人,一旦失去了共同生活多年 ,相濡與沫的配偶,其內心的陰影和孤獨,是年輕人無法想象的,其中也包括年輕時候,因為各種原因失去配偶的人。

因為現在的家庭,大多數是獨生子女,結婚以後,有自己生活,即使與老人生活,恐怕只能歸一家所有,不可能是各回各家照顧自家的老人,這就是現實當中的矛盾。

目前我們國家的人口已經進入老齡化狀態,老年人的養老問題已經引起了政府的重視,養老的多樣化也是必然趨勢。

因此為了後半生在生活上有個相互照應,讓老年人有個穩定的生活,重新組建個家庭也是明智之舉,也是老年人再婚的好處。

但是有些時候,問題也不是那麼簡單,有的不為兒女所能接受,有的因為經濟問題,引起不必要的麻煩,這給老年人再婚帶來了許多的障礙。

特別是牽扯到一些財產問題。

正如像題主所說的那樣,是結婚好還是不結婚好呢?所說的結婚就是指法律上的承認,也就是在民政婚姻管理處登記註冊。

一旦登記註冊,在一方死亡後,一些財產問題,便成了爭奪的焦點,給人們造成矛盾和不痛快的心理感覺,這是結婚登記不好之處。

如果雙方未註冊登記,也就是搭夥過日子, 合 的來就在一起,合不來就散夥,不但方便快捷,也省去了一些個麻煩,雖然是好,但這種生活方式沒有幾個人願意接受的。

因為再婚有再婚的好處,再婚還會有再婚的麻煩,我們不能因噎廢食,因此,老年人再婚的同時,要做好個人財產公證,給兒女留一部分,自己留一部分作為共同財產,今後可相互繼承。

為了使老年人有個幸福穩定的生活,也希望他的子女們多多諒解。


趙志軍001


很多的老年夫妻都是搭夥過日子,這是沒有問題的,但是如果是一方終老,尤其是剩下老太太一個人之後,老頭的兒女會認為沒有義務贍養老太太,這就形成了很多的糾紛。


街坊李大爺65時喪偶,兩年之後,與廣場舞舞伴劉大媽相戀,並宣佈兩個人結婚了,但是兩個人並沒有領取結婚證。過了十年,李大爺突發腦溢血而去世,在料理完後事以後,令老太太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

李大爺去世以後,他的三個兒子都盯上了李大爺的房產,商議之後就決定把這套房子賣了然後平分賣房款,可是房子裡還住著劉大媽,於是兄弟三人的媳婦硬是把劉大媽趕出了家門。



而劉大媽離開後,又去找自己的兒子,兒子認為母親已經改嫁,自己不願意再贍養母親,當然兒子知道這是法律不允許的,所以兒子兒媳誰也不給劉大媽好臉,逼的劉大媽住進了敬老院。如果當時李大爺和劉大媽領了結婚證,肯定就不會出現這樣的情況了。


我是焱垚


年輕人,老年人有啥區別,都是人,結婚是年輕人的專利嗎?老年人為什麼不能再婚呢,誰規定不行的。

老人把辛辛苦苦把兒女養大,歷盡了千辛萬苦,操碎心,流了多少汗來撐起這個家,兒女各奔東西了,老人獨守空巢是做兒女的心願嗎?怎麼是天經地義的就得孤老而死嗎?

如果是孝順的兒女一定支持父母再婚的,使孤獨的父母有個伴,說說話,陪伴在一起,免去兒女的很牽掛,是件好事。

話說回來了,再婚的老人過不下去,百分之八十的人是因兒女的干擾,使得再婚的老人不得不分開,真是悲哀。

自私的兒女不顧及父母內心的感受,只盯著錢叫別人花了,自己吃虧了。給你攪散了,你要上他家,他還不孝順你,處處想套你的錢,真是無恥。

要想再婚的老人你一定是一個拿得起放得下的人,你在兒女面是說了算的父母,如果你被兒女管轄的,兒女當你的家,你啥都聽兒女的,我勸你打消找老伴的想法,因為你是個傀儡,誰和你結婚都是過不長的。


FrIendShIp春天


七十多歲的老人找個人陪伴實屬正常正常,畢竟現在兒女工作都忙,少了身邊的日常照料,老人平時孤獨寂寞,有個老伴陪伴,度完餘生那是再好不過的了。但是既然找老伴,那就一定要合法才好,只有領了證才是法定夫妻關係,才能真正體現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但是老人再婚,也會給子女帶來很多的麻煩,主要是財產的分割與繼承。所以老人如果想找個老伴結婚,就應該在結婚前一定要就自己的財產寫一個婚前財產協議,這樣既合法,又避免了老人百年之後的麻煩,何樂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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