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4 勞動關係協調師的報考條件再次變化!

大家都知道,從去年開始,技能入戶越來越嚴格。

不僅考試越來越嚴格,連申請條件也越來越嚴格。

現在更嚴格了,尤其對學歷這塊,已經有了明確的限制。

勞動關係協調師的報考條件再次變化!

重點!

申報學歷由原來的初中學歷提升到高中學歷


關於開展勞動關係協調員職業資格

全省統一鑑定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職業技能鑑定指導中心(辦公室、考試院),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提升我省勞動關係協調工作人員預防和調處勞動糾紛的能力,促進基層和用人單位勞動關係協調網絡組織建設,推動勞動關係和諧穩定發展,現決定從2018年下半年起在全省範圍開展勞動關係協調員職業資格統一鑑定,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原則

按照全省統一標準、統一命題、統一考務管理和統一證書核發的質量控制方式進行組織。

二、開考級別

高級技師(國家職業資格一級)、技師(國家職業資格二級)、高級工(國家職業資格三級)。

三、考試安排

勞動關係協調員2018年下半年的考試和報名時間詳見《廣東省2018下半年勞動關係協調員職業資格鑑定安排表》(附件1)

四、鑑定申報

申報條件按照《勞動關係協調員申報條件》(附件2)執行,考生的基本文化程度以高中學歷為起點。報名時需提交的申報材料,按照《關於進一步明確我省職業技能鑑定申報工作要求的通知》(粵人社職鑑〔2017〕56號)文件執行。

各地市應按通知要求開通集體報名和個人報名。考生應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向工作或居住所在地的地級以上市職業技能鑑定指導中心(辦公室、考試院)申報。

五、收費標準

鑑定費嚴格按照《省物價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職業技能鑑定收費管理的通知》(粵價〔2013〕150號)中的標準收取。

六、考場安排要求

各地市應按照《國家職業資格全國、全省統一鑑定考場管理規程》和定點考場管理原則在本地區安排本市報考的考生參加考試,必須嚴格執行考培分離原則,不得在相關培訓機構設立考點。

七、成績公佈及複核

(一)成績公佈日期為考試結束後40個工作日內。

(二)考生對成績有疑問的,可在成績對外公佈後10個工作日內,向報名所屬職業技能鑑定指導中心(辦公室、考試院)申請成績複核。複核範圍及要求等詳見《廣東省職業技能鑑定業務指引》。

八、質量管理

各地市要嚴抓鑑定質量,強化對鑑定考試各個環節的規範管理,嚴格考生報名資格審核、加強考場管理、嚴肅考場紀律、實施考試現場督導、採用防替考防作弊新技術等措施,維護職業資格鑑定的公平公正。

九、其他要求

(一)為保證閱卷評分的公平公正,勞動關係協調員(3-1級)的理論知識採用光標閱卡機自動判分,技能操作考核和綜合評審採用網絡評卷的方式進行。考生作答時需要將答案寫在答題卷規定位置上,具體要求詳見《廣東省職業技能鑑定答題須知》(附件3),請讓考生提前瞭解知悉。

(二)落實相片採集要求。勞動關係協調人員職業實行職業資格證書一體化印製模式,參加鑑定的考生需按要求上傳合格的電子照片(相片要求詳見附件4),用於准考證以及鑑定合格獲得的職業資格證書(三)聯繫方式。統一鑑定報名,020-83199816、020-83309530;考務工作諮詢,020-83363069、020-83374860。

廣東省職業技能鑑定指導中心

2018年6月12日

下半年勞動關係協調師考試時間

勞動關係協調師的報考條件再次變化!

勞動關係協調師的報考條件再次變化!

政策一變再變,現在可以考的證書,隨時都會被取消。

如果您還想考證入戶廣州,趁著還有證書可考,趕緊行動起來吧!

或者在下方留言。

我們將有專業的入戶諮詢師為您免費解答。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