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一四歲幼童無意撞到一點餐男子,竟被踢飛一米多遠,顱內出血當場昏迷,你怎麼看?

會思考的皂角樹


一鍵代償觀點:該男子涉嫌故意傷人,應該依法嚴懲。

事情簡介:

近日,在廈門一家餐廳,一名山東籍男子在餐廳點餐時,被一個四歲半的小孩(餐廳老闆的兒子)碰到。沒想到該男子卻對小孩兒大打出手,直接將小孩甩到一邊,並一腳將小孩兒踹飛,導致小孩兒顱內出血並當場昏迷。

說實話,看著一個四歲多的孩子被一個成年人打成這樣,真的是氣不打一處來。對於這樣的人,如果不加以嚴懲,恐怕他以後是不會長記性的。

該男子打人後毫無悔過之心

從新聞報道中我們瞭解到,該男子打完小孩子之後,轉身就要離開。當孩子的父親趕上來將其攔下以後,該男子第一反應竟然不是道歉認錯,而是聲稱小孩而打了他。

從這句話中我們不難發現,在該男子的價值觀裡面,是沒有孩子和大人的區別的,當然就更不用談什麼尊老愛幼之類的事情了。小孩兒有沒有打他咱們目前不得而知,但是究竟是小孩子什麼樣的舉動會讓這位大漢認為小孩欺負了他,這真的是超出了我們的想象,這位壯漢也是真夠玻璃心的了。

說現實一點,就算是小孩兒真的“打”了你,那麼這種打真的能夠讓你用這麼大的力量回擊麼?這種人就是心理上就有暴力傾向,然後又因為對方是一個毫無還手之力的孩子,所以就毫無顧忌了。

不法分子必須依法嚴懲

事後,我們瞭解到,小寶寶在醫院待了一週之後,基本情況已經穩定,但是因為顱內出血仍需住院觀察一段時間。而目前該男子因為涉嫌故意傷人已經被警方處以15日拘留並罰款。

當然,這只是行政處罰,對於小男孩兒來說,還要涉及到民事賠償。比如小男孩兒的醫藥費,精神損失費等等,這些都要一併算到該男子頭上。另外就是如果孩子在住院觀察期間被查出來有什麼更嚴重的後遺症的話,那麼對該男子懲罰可就不是行政拘留和賠償了,還有可能對該男子進行刑事處罰。

最後也祝願丁丁小朋友能夠早日康復,同時也建議孩子的父母帶孩子去做一下心理疏導,避免此事給孩子的童年留下陰影。


一鍵代償


如今的人脾氣越來越大,一點雞毛蒜皮的小事也會大動干戈,從而造成嚴重的後果。

就在前幾天,廈門某餐廳內,餐廳老闆四歲的兒子丁丁,小手碰了一下正在點餐的一名37歲的山東籍中年男子。男子用手將丁丁甩到一邊後,又一腳將孩子揣出一米多遠,孩子當場鮮血直流。

哭了一會便昏迷。
據男子說是孩子打了他一下,他才揣的孩子。事發後男子想走,被眾人攔住,報警。孩子送醫後診斷為“顱骨出血,鼻樑骨折,牙齦撞傷縫了8針。從重症監護室出來後,仍不穩定,半夜會驚醒,哭喊:“叔叔,不要打我。”醫生說,孩子有可能會留下後遺症。
而在孩子住院期間,涉事男子家屬一直未露面去看孩子,也未表示歉意。丁丁家人已經申請司法鑑定,涉事男子被警方拘留,案情偵辦中。

至於孩子是不經意手碰了一下中年男子,還是像男子說的打了一下,不是很清楚。據說,男子是在點餐後並未付賬,在玩手機。可能是孩子碰他的動作打擾了他玩手機,從而惱羞成怒。這個過程,現場也沒人注意到。另一名正在用餐的客人證實,看到了男子踹孩子的一幕:“一腳踹過去,小孩的頭撞向鐵皮餐車,又磕到地板上。”

一個年近40的壯漢,對一個4歲的孩子下此重手,著實有些過分。現在讓人擔心的是,丁丁很可能因男子的這一踹而留下什麼後遺症。如果真這樣,那可能會影響孩子很久,甚至一生。一個惡行,毀了孩子的正常生活。

男子這個年紀,應該也是一個做父親的人。面對一個4歲的孩子,最起碼應該有一點慈愛之心。不應該為了洩自己一時之憤,而做事不考慮後果。

事情造成現在的局面,孩子受罪,中年男子也將面臨一些責任的承擔。假如孩子被司法鑑定達到承擔刑事責任的標準,男子將為這一腳付出更大的代價。,當然,民事賠償責任肯定是少不了的。

希望大家能夠引以為戒,在遇事時儘量壓著點自己的火氣,莫隨意發作。因為在憤怒過後,隨之而來的可能是一系列的麻煩,害人又害己。

另外,也想提示父母們幾句。雖然,現在的孩子聰明、調皮、愛動,但還是要儘量教育自己的孩子,別輕易招惹陌生人。這既是對孩子自我約束能力的培養,同時為了避免招至一些不必要的麻煩或傷害。這也算是一種自我保護。

最後,希望小丁丁能夠早日康復,別留下什麼後遺症。肇事男子極其家屬,也要主動承擔起該承擔的責任。

大家對此事有什麼看法呢?你覺得誰的責任更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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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族社


該男子已經不是單純的行政違法行為,而是涉嫌故意傷害刑事犯罪。

男子點餐後,因為被店主四歲孩子碰撞就對該孩童大打出手,直接將其一腳踹飛,造成孩子直接面部著地,陷入昏迷之中。孩子隨後被送入重症監護室,長時間處於昏迷狀態。

該男子目前已經被行政拘留。對此,有網友表示為什麼只是行政拘留15天。這是因為行政處理只是初步的處理,案件進行調查和進入刑事案件審查還需要時間,而行政拘留最長期限即為15天,所以說警方先對其處以行政拘留15天的處罰是恰當的。

男子以故意之心態,對四歲孩子採取踢踹行為,造成孩子身體受到嚴重傷害,根據我國《刑法》,其行為已經構成第二百三十四條所稱之故意傷害罪,該條稱,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所以說,他最終一定會得到法律的嚴懲。

男子戾氣深重,對於一個只是無意撞到自己的孩子都能直接下此毒手,並且事後毫無悔過之心,若沒有對其嚴懲,遲早會對社會造成更大的危害。


劉輝律師


一個小朋友,不小心撞了一下,能有多疼?會受傷嗎?這是常識,恐怕小朋友全力去撞都不一定能撞疼你,更別說不小心碰到了。

近日廈門一個小朋友不小心撞到一個男同志,結果這個男的竟然一腳把孩子踢飛了,孩子立馬昏迷了。

可見孩子的傷勢非常嚴重了。鼻孔裡流那麼多血,真不知道這個男子怎麼下得去腳,若是自己的孩子是不是他能如此?

最為關鍵的是,這個男子踢了孩子之後,並沒有關注孩子安危,而是轉身就要離開,還好孩子的父母攔住了他,要不然他就真走了。而且被攔住後,問其原因,竟然說孩子撞疼自己了,所以打了回去。完全沒有任何悔改的意思,這樣的人真是沒辦法用詞來形容。

我想用任何沒道德,沒文化來形容都無法述說這個男子的罪惡了。一個小小的孩子撞擊力能有多大,若是有什麼冒犯你的事情,你不能好好說?孩子的父母可以到錢啊,甚至賠錢都行,你這麼對待一個小孩子,於心何忍,良心在那裡?難道父母老師都是這麼教你的嗎?


若是小孩子故意玩鬧,打翻了你的飯,或者把你的湯弄撒了,你可以找孩子的父親去問責,但是這個孩子不小心撞到你而已,就如此對他嗎?你就沒有不小心碰到別人的時候。走在大街上,人多的時候,沒有碰到過他人嗎?他人這樣對待你了嗎?


總之這樣的行為是無法讓人原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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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偵查記


歷史真的會有這樣巧合的瞬間嗎?

一千多年前,七月十五的晚上,是盂蘭盆大齋之日。有一個四歲的小男孩兒,跟著家裡的大人在街上玩耍。大人說要去買糖給小男孩兒吃,要他待在那裡別動。大人走了之後,不知道從什麼地方來了一個凶神惡煞,手裡拎著兩把斧子,用麻藥抹在小男孩兒的嘴裡,把小男孩兒背出了城,帶到了一片樹林子裡。

等那個大人來尋孩子的時候,孩子已經被那個凶神惡煞用斧子砍死了,腦袋被劈成了兩半個。還好,那個小男孩兒被麻倒了,在不知不覺中,失去了年僅四歲的生命。不然,他會是怎樣的恐懼?!

那個小男孩兒是滄州知府的兒子,那個大人喚做美髯公朱仝,而那個拎著兩把破斧子的就是梁山泊的頭號骨灰級人渣黑旋風李逵。

李逵為了幫助宋江擴大勢力範圍,逼朱仝上梁山,慘無人道,斧劈四歲小衙內。

還好,那只是在小說中,不過,每每讀到此處,都會想到那個可憐的小衙內遇害時的慘狀,也就更加痛恨那個殺人的魔王黑旋風。

一千多年之後,文明高度發達的今天,居然也有黑旋風。面對一個四歲的幼童,居然能夠狠心踢出那一腳。我就是想問問你,是不是你小的時候也這樣被別人踢過?不然怎麼會如此喪心病狂、無恥變態?你家裡沒有孩子嗎?或許沒有吧!像你這樣的人渣是不配有孩子的!有知情的網友可以提供一點線索,這個畜生家裡是不是沒有小孩?

依我看,刑罰還是有些輕的,只拘留了15天,對他不會起到什麼警示的作用。如果可以的話,砍下他踢出去的那隻腳,要讓他嚐到痛苦的滋味,他才能體會到他給別人造成的傷害,會讓別人有多痛苦!唯有如此,才能夠消滅這樣的人渣!


閒砍名著


目前男孩的傷情,有可能屬於輕傷,甚至重傷。男子故意毆打他人的行為已經構成故意傷害罪。根據法律規定,故意傷害致人輕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男孩的傷情,從描述來看,相對比較嚴重的,對於男子病態的殘忍傷害行為,應當受到嚴懲。


王聰聰律師


這種畜生不如人連孩子都不放過下如次狠招、十五拘留太少、


顧林昌


一個成年人被一個僅僅四歲的小孩子撞到,就會飛起一腳,感覺人都瘋狂了,可能是社會太浮躁?

十五天的拘留之外肯定有經濟賠償的,否則有點太輕了。這在以前肯定夠判刑的。現在法律體現人性化,有些地方會處理的更人性一些。



我有個表哥,在二十歲左右的時候,由於年輕脾氣大跟人家打架,造成對方門牙掉一顆,屬於毀容,還有點輕微的腦震盪,結果被判刑四年,還有經濟賠償。

回頭說說那名男子,現在肯定會後悔。被一個年僅四歲多的孩子撞一下,能撞的怎麼樣?就動那麼大的脾氣,如果是他的兒子撞的,他又會怎樣?都沒有一點點同情心嗎?為什麼發那麼大的脾氣?他的脾氣哪來的?是家庭給的?還是社會給的?值得嗎?小孩子就是故意的,那也是頑皮,連熊孩子都夠不上,因為年齡那麼小,誰都從小時候走過來的,四歲的孩子懂什麼?



如果孩子有後遺症,他的經濟賠償得多少?他的後半輩子累不累?

所以人在遇到事情的時候要冷靜三分鐘,儘管你在家裡是老大。但社會不是家裡,要為你的行為付出代價的,何況還是跟一個四歲的孩子,以後怎麼去教育自己的孩子?

人要有個同情心和憐憫心,更要有愛心。人人都獻出一點愛,世界才會變成美好的人間!


徐滔澤


這一看就是踢人的不對,這種事不想說。肯定是小孩在吃飯時在哪瞎跑。我想說的是,現在有些家長不管自己的孩子,這小孩真的是無法無天,有的見人就罵,在一些公共場所橫衝直撞。你好心提醒,反過來罵你。這都是家長素質低,教養極差,在公共場合,只要自己孩子玩的開心,不管孩子在闖什麼禍,家長都不去全組教育。可恨可惡,沒教養,不知道大家有沒有遇到?


ENERMY


在廈門一餐廳,僅僅是無意中碰到該男子,四歲的孩子卻遭遇了飛來一腳,男童當場昏迷,最終被送入了重症監護室,而踢人男子被拘留了十五天。

世上怎麼會有這麼狠心的男子,竟然狠心動腳。簡直沒有人性,連畜生都不如。看來他是有人生,沒人教的畜生。對於這樣的人,拘留十五天,顯然太輕了。他這是故意傷害罪,應該批捕等待法律的正義審判,還孩子一個公道。

成年人傷害孩子的事件,時有發生。究其原因,除了自身素質,道德低下,性格偏執外。就是違法成本低,處罰的太輕了。處罰力度不夠,沒有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

要想使我們的孩子,少受傷害,在健康的環境下成長。就要加大處罰力度,加大執法力度。加大他的違法成本,要連打帶罰。使其,不敢越雷池一步。

最後,希望受傷的孩子,早一天脫離危險,早一天恢復健康,早一天擺脫受傷害時的陰影。要相信,這個世界上,還是好人多。忘卻被傷害時的痛苦,快樂的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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