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0 柳州:男子11萬元轉讓旅館 後悔了又想7萬元贖回

因生意不好,王先生將自己經營的旅館轉讓給朋友韋先生。兩個月後,發現旅館在韋先生的經營下有聲有色,王先生就想要回旅館的經營權,但王先生給出的轉讓費卻低於當時韋先生支付的轉讓費,韋先生自然不肯。為此,王先生多次電話威脅韋先生的姐姐。16日晚上10時許,王先生酒後找到韋先生協商旅館經營權問題,因言語不和,兩人吵了起來,還一人拿著木棍一人拿著刀準備打架······

“民警同志,飛鵝路某旅館有人打架,你們快點來處理。”16日晚上10時30分許,柳州市公安局巡警支隊柳南大隊紅光警務站執勤民警接到報警電話後,立即趕到事發旅館,當時,民警看到兩名男子一人手裡拿著一把菜刀,一人手裡拿著一根木棍正在爭吵。

“快還回我旅館,要不然我打你。”“你不要臉,想用低於我當初給的轉讓費要回經營權,那是不可能的事。”兩人你一言,我一語,民警快速上前將兩人控制住並瞭解情況。民警瞭解到,吵架的正是王先生與韋先生,兩人是多年好友。王先生經營該旅館很多年,兩個月前,他覺得旅館生意不太好,就將旅館以11萬元的價格轉讓給朋友韋先生。一個星期前,兩人在旅館內喝酒,當時王先生髮現旅館生意比自己當初經營時要好很多,於是有點反悔,就提出了要回旅館經營權的想法。“想要回經營權也可以,你就給回我之前給你的11萬元轉讓費。”“我只能給你7萬元,多一分錢都沒有。”當時兩人不歡而散。之後,王先生天天打電話威脅韋先生的姐姐,韋先生知道後就警告王先生不要亂來。當天晚上,王先生酒後找到韋先生再次談轉讓費問題,兩人因言語不和再次發生爭吵,隨後,韋先生拿著一根木棍要攆王先生出去,王先生卻衝到廚房拿著一把菜刀與韋先生對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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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瞭解清楚後對雙方進行了批評教育,告知雙方不可採取過激行為,經濟問題應該好好協商。調解許久,兩人情緒漸漸穩定,稱不會衝動行事,兩人還相互道歉握手言和。至於旅館問題,他們表示會友好協商。(閔園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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