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9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四川省2018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四川省2018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四川省2018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

川辦發〔2018〕41號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有關單位:

《四川省2018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6月13日

四川省2018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

2018年政務公開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全面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來川視察重要講話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系列部署,堅持統籌兼顧、突出重點,大力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和結果公開,以開展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試點為契機,推進政務公開內容清單化管理、政務公開流程規範化運行、政務公開方式立體化拓展,不斷提升政務公開的質量和實效,推動轉變政府職能、深化簡政放權、創新監管方式,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助力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

一、深化公開內容,積極助力治蜀興川再上新臺階

(一)圍繞群眾關切事項,加大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力度。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有關規定,切實推進重大建設項目批准和實施、公共資源配置、社會公益事業建設、財政預決算等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一步推進重大建設項目批准和實施領域信息公開,省政府審批或核准的對經濟社會發展、民生改善有直接或重要影響的投資項目,要及時通過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徵地信息平臺、全國和省信用信息共享服務平臺等渠道,做好中標結果公示、合同訂立及履行情況、徵收土地方案、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及項目批准和實施過程中產生的信用信息等的公開工作。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選取本地區本行業社會關注度高的重大建設項目納入公開範圍。加大公共資源配置事項信息公開力度,依法做好公共資源交易公告、資格審查結果、交易過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約信息以及有關變更信息的公開工作。構建以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四川省)為樞紐的公共資源交易數據共享平臺體系,打造集信息公開、交易辦理、進度查詢、業務諮詢於一體的一站式、全時段綜合服務平臺,推動實現公共資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加大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決策、管理、服務、執行、結果信息公開力度,進一步推進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社會救助託底保障、食品安全、重大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事件調查處理等信息公開,注重運用技術手段實現公開的信息可檢索、可核查、可利用。深化全省政府預決算公開,除涉密信息外,及時公開批准的預算、預算調整、決算、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及報表,並對財政轉移支付安排、執行的情況以及舉借債務的情況等主要事項作出說明。根據財政部制定出臺地方部門和單位預決算公開辦法、地方政府債務信息公開辦法的進展情況以及修訂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的安排部署,及時制定出臺四川省相關具體操作辦法,補充完善本省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省政務服務和資源交易服務中心;責任單位: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二)圍繞推進四川高質量發展,加大產業轉型升級和產品質量提升信息公開力度。牢牢把握高質量發展的根本要求,聚焦實施“三大發展戰略”、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全面創新改革、天府新區建設、天府國際機場和國際空港新城建設、中國(四川)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等,加大相關政策措施、執行情況和工作成效解讀,積極推廣工作經驗、工作方法、實際案例,加快推動改革紅利儘快釋放。多渠道加強利用外資、境外投資、企業外債、鼓勵類外商投資項目的免稅確認等相關政策宣傳解讀。公開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和政府定價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堅持淘汰落後產能公開公示制度,依法有序引導落後產能退出市場。制定、發佈戰略性新興產業(產品)發展指導目錄,引導戰略性新興產業健康發展。依法加強對產業、產品、工程、服務、環境五大領域的質量監管,公開質量動態信息,建立質量違法行為記錄及公佈制度,鼓勵群眾參與質量共建共治,建設品質四川。嚴格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公開發布缺陷產品名單及後續處理情況信息,促進中高端產品供給。(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質監局;責任單位: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三)圍繞抓好“三大攻堅戰”,加大重點任務信息公開力度。密切關注社會和市場預期變化,把握好政策解讀的節奏和力度,主動引導輿論,為推動政策貫徹落實營造良好環境。圍繞打好精準脫貧攻堅戰,主動公開扶貧相關政策,做好扶貧規劃、扶貧項目名稱、資金來源、實施期限、預期目標、實施結果、實施單位及責任人、舉報電話、檢查驗收結果等信息公開,按規定向特定區域特定人群公開貧困識別、貧困退出、扶貧資金分配使用情況、幫扶責任人、扶貧成效等信息。圍繞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加強政策解讀和輿論引導工作,穩定市場預期,加大違法違規行為查處、曝光力度,防止虛假宣傳、惡意炒作,形成有利於經濟平衡健康發展、社會大局和諧穩定的良好氛圍。圍繞汙染防治攻堅戰,加快建設全省生態環境監測網絡,逐步建立全省統一的生態環境監測信息發佈機制;及時發佈空氣質量預警預報信息,2018年年底前全面公開縣級城市環境空氣質量情況、省控及以上水質自動監測站水質信息;設立“環境違法曝光臺”,加強環保督察整改信息公開,以實實在在的突出環境問題整改和環境質量改善成效取信於民。(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住房城鄉建設廳、環境保護廳、省扶貧移民局、省金融工作局;責任單位: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四)圍繞優化政務服務,加大“放管服”改革信息公開力度。認真貫徹落實《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四川省推進“放管服”改革2018年工作要點的通知》(川辦發〔2018〕25號),及時公開國家和省關於“互聯網+政務服務”有關政策落實情況,加大政務服務事項清理規範、減證便民專項行動、商事制度改革等改革結果和改革成效公開力度,擴大“放管服”改革影響力。深化簡政放權,結合政府機構改革和職能優化,根據法律法規修訂及國家取消下放等情況,動態調整全省行政權力清單,及時公開發布《四川省行政權力清單(2018年版)》。根據國家統一部署,建立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信息公開機制。推進網上辦事服務公開,借鑑“不見面審批”等典型經驗和做法,清理並及時公佈“最多跑一次”清單和“全程網辦”清單。加強實體政務大廳建設,推動線下線上融合。加大全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建設力度,推動平臺向下延伸至鄉(鎮)、村(社區),統一線上線下政務服務事項和辦事指南,建立完善互聯網政務服務平臺群眾留言、諮詢的受理、轉辦和反饋機制。優化審批辦事服務,及時公開相關工作措施、工作進展、改革成效等信息。全面清理省市縣鄉四級涉及群眾辦事的不合法不合理證明和手續,公開清理結果。按照《四川省公共服務事項目錄(2018年版)》,規範辦事指南和審查工作細則,辦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辦事條件發生變化的事項,應在完成審批程序後1個工作日內公開變更後的相關信息和具體實施時間。實行互聯網政務服務平臺與四川政務服務網辦事服務信息同源管理,確保相關信息準確一致,方便群眾和企業辦事。(牽頭單位:省編辦、省政府辦公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政務服務和資源交易服務中心;責任單位: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五)圍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惠民便民政策措施信息公開力度。在省政府門戶網站及時公佈全省十項民生工程及20件民生實事年度實施方案,動態公開工作推進情況,年底公佈各項民生項目和資金撥付完成情況,主動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推進重點民生工作信息公開,通過政務公開助推惠民政策落地生根。加大城鄉低保、特困人群救助供養、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等信息公開力度,及時發佈就業創業政策措施、特殊群體就業專項活動、人員招錄和就業供求信息,主動公開公租房租賃政策、租賃補貼發放以及棚戶區改造、住房維修等信息。做好教育、醫療衛生、環境保護、食品藥品監管和商品質量抽查檢驗、消費警示、提示等信息公開,推動全面實施“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多渠道全方位及時公開綜合監管和檢查執法信息,增強監管威懾力和公信力。加強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政策、成效、資金、項目安排等信息公開,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進一步推進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結果公開,除涉密事項外,對社會廣泛關注、關係國計民生的建議提案,承辦單位原則上要公開答覆全文。(牽頭單位:省政府辦公廳、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住房城鄉建設廳、農業廳、商務廳、省衛生計生委、省工商局;責任單位: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二、完善公開程序,促進政務公開全流程規範操作

(六)及時準確發佈信息。把公開透明作為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政府全體會議和常務會議討論決定的事項、政府及其部門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應及時公開,以公開促進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見效,充分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行政規範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8〕37號)和《四川省行政規範性文件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327號),各級政府及其部門制定的行政規範性文件,應當在行政首長簽發後3個工作日內,通過政府網站或其他公眾媒體向社會公開,並對規範性文件的制定依據、主要內容、涉及範圍、執行標準等進行解讀。未經公佈的行政規範性文件不得作為行政管理依據。其他重大行政決策事項除依法應保密的外,應當在行政首長簽發後3個工作日內,通過政府網站或其他公眾媒體公開決策的事項、依據和結果。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審查。政府信息公開前要依法依規嚴格審查,特別要做好公開內容表述、公開時機、公開方式的研判,避免發生信息發佈失信、影響社會穩定等問題。要依法保護好個人隱私,除懲戒性公示公告、強制性信息披露外,對於其他涉及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公開時要去標識化處理,選擇恰當的公開方式和範圍。(牽頭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法制辦;責任單位: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七)加強政策解讀回應。加強制度建設,落實信息發佈的主體責任,各地各部門主要負責同志要履行好重大政策“第一解讀人”職責,通過召開新聞發佈會、參加政府網站在線訪談等方式,深入解讀政策背景、重點任務、後續工作考慮等,及時準確傳遞權威信息和政策意圖。對一些專業性較強的政策,文件制發部門或牽頭起草部門要注重運用客觀數據、生動案例等,進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讀,把政策解釋清楚,避免誤解誤讀。增強輿情風險防控意識,做到及時預警、科學研判、妥善處置、有效回應。密切監測收集苗頭性輿情,特別是涉及經濟社會重大政策、影響黨和政府公信力、衝擊道德底線等方面的政務輿情,做到第一時間發現、第一時間研判、第一時間處置。做好就學就醫、住房保障、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食品藥品安全、養老服務等民生方面的熱點輿情回應,準確把握社會情緒,講清楚問題成因、解決方案和制約因素等,更好引導社會預期。建立完善與宣傳、網信、公安、通信等部門的快速反應和協調聯動機制,加強與新聞媒體的溝通聯繫,提高政務輿情回應的時效性、主動性、針對性、有效性。加強信息發佈歸口管理,及時準確發佈權威信息,確保輿情態勢總體平穩。開展政務輿情應對工作效果評估,建立問責制度,對重大政務輿情處置不得力、回應不妥當、報告不及時的涉事責任單位及相關責任人員,要予以通報批評或約談整改。(牽頭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政府新聞辦;責任單位: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八)擴大市場主體和社會公眾的參與度。通過政務公開在政府與群眾之間用法律法規等架起溝通交流的橋樑,使民情得以匯聚、民意得以表達、民心得以凝聚。深入推進重大決策預公開制度。起草規範性文件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或者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義務有重大影響的,要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起草部門可以通過政府網站、新聞發佈會及報刊、廣播、電視等便於群眾知曉的方式,公佈文件草案及其說明等材料,並明確提出意見的方式和期限。對涉及群眾重大利益調整的要深入調查研究,採取書面徵求意見、座談會、論證會或者實地走訪等方式充分聽取各方面特別是利益相關方的意見。建立意見溝通協調反饋機制,對相對集中的意見建議不予採納的,公佈時要說明理由。嘗試對涉及重要民生事項的不同決策方案通過聽證會、論證會開展公開討論、辯論,公開討論、辯論可探索在網絡上進行。在制定市場準入、產業發展、招商引資、招標投標、政府採購、經營行為規範、資質標準等涉及市場主體經濟活動的規範性文件時,應當由起草單位進行公平競爭審查,並在合法性審查時向法制機構提供公平競爭審查結論。圍繞政府工作和社會熱點開展調查或民意徵集,並及時在政府網站公佈調查徵集的結果。積極推進社會公眾參與政府有關會議制度,在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及政府部門會議審議涉及重大民生事項和社會公眾利益的議題時,邀請社會公眾代表列席並聽取公眾代表意見。(牽頭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法制辦;責任單位: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三、豐富公開方式,構建多渠道立體化信息供給體系

(九)強化政府網站建設管理。對標《政府網站發展指引》(國辦發〔2017〕47號),優化調整網站績效評估及常態化抽查通報等考評體系,加大整改問責力度,不斷提升政府網站管理服務水平。加強政府網站內容建設,強化信息發佈、解讀回應、辦事服務、互動交流等網站功能;落實政府網站主辦單位職責,嚴格開辦整合審批流程,杜絕隨意下線、“假整合”等問題,規範政府網站名稱和域名管理,將各級各類政府網站全部納入全國政府網站信息報送系統規範管理;完善政府網站之間、政府網站與“兩微一端”(政務微博、微信和移動客戶端)和新聞網站等媒體之間的協同聯動機制,不斷豐富信息資源,擴大傳播渠道;圍繞用戶體驗和信息需求,運用新技術提升網站信息檢索、在線互動等服務能力。大力推進政府網站建設集約化,建立健全站點建設、內容發佈、組織保障等體制機制,2018年年底前建成省市兩級政府網站集約化平臺。根據國家部署,推進政府網站部署互聯網協議第六版(IPv6),在年內完成省政府門戶網站改造,新建的政府網站要全面支持互聯網協議第六版。加快構建基於政務信息資源目錄體系的公共信息資源開放目錄,依託電子政務外網和政府門戶網站,建設統一規範、互聯互通、安全可控的數據開放網站。完善政府網站安全保障機制,做好防攻擊、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建立健全政府網站用戶信息保護制度,確保用戶信息安全。(牽頭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發展改革委、省信訪局、省政務服務和資源交易服務中心;責任單位: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十)用好管好新媒體平臺。充分發揮政務微博、微信、移動客戶端等新媒體平臺靈活便捷、互動性強的優勢,做好信息發佈、政策解讀和辦事服務工作,開展二次、多次傳播,形成全方位、立體化傳播態勢,進一步增強公開實效,提升服務水平。按照“誰開設、誰管理”的原則,切實落實主體責任,嚴格內容審查把關,不得發佈與政府職能沒有直接關聯的信息,信息發佈失當、造成不良影響的要及時整改。加強“兩微一端”日常維護管理,對維護能力差、關注用戶少的可關停整合。(牽頭單位:省政府新聞辦;責任單位: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十一)加強傳統公開載體運用。要根據地區特點,採取貼近群眾實際的公開方式,綜合利用廣播、電視、報紙、公示欄等傳統平臺和辦事大廳、便民服務窗口等場所,多渠道發佈政府信息,方便公眾查詢或獲取。探索打造標準化公示欄,科學設置板塊分類,著重公開與群眾切身利益相關的事項。對群眾關心關注的政府信息,可採取印製辦事指南、惠民政策明白卡、宣傳手冊、典型案例選編等“口袋書”提高信息到達率。(牽頭單位:省政府辦公廳;責任單位: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十二)整合各類政務熱線電話。針對群眾反映的政務熱線號碼過多、接通率低、缺乏統一管理的問題,全省縣級以上地方政府要進行全面清理,推動整合除110、120、119等緊急類服務熱線和因專業性強、集成度高、諮詢服務量大確需保留的熱線以外,包括公安、工商、質監、食品藥品、物價、醫療衛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領域的政務諮詢、投訴舉報、建議意見等非緊急類政府服務熱線,充分發揮12345政府服務熱線運行平臺作用,建立健全統一受理、按責轉辦、限時辦結、統一督辦、評價反饋的工作機制,努力做到“一號對外”“一站式服務”。加強政務熱線日常值守和督辦考核,提高熱線服務水平。各地要在年底前將清理整合情況報上一級政府辦公廳(室)備案。(牽頭單位:省政務服務和資源交易服務中心;責任單位: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十三)規範有序開展政府公報工作。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政府公報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8〕22號),加快健全全省政府公報體系,理順管理和辦刊機制。進一步完善規範性文件報送、審查及刊登機制。完善政府公報數據庫信息,對已數據化的歷史公報數據庫進一步勘誤,對新出版發行的政府公報及時數字化處理。(牽頭單位:省政府辦公廳;責任單位: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四、強化試點引領,著力提升政務公開制度化規範化水平

(十四)圓滿完成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試點任務。堅持按照“縣為主體、市州指導、省級統籌”思路紮實推進試點,確保在8月底前完成試點驗收,9月底前報送試點成果和總體情況。圍繞與群眾關係密切的行政行為和服務事項,充分聽取群眾意見,按照“應公開、盡公開”要求全面梳理公開事項,細化公開內容,進一步提高基層政務公開的針對性、實效性。探索建立統一的政務公開標準體系,圍繞9個試點領域分別形成一套可複製可推廣的標準規範建議,推進政務公開與政務服務標準化有機融合,立足基層政府直接聯繫服務群眾的實際,結合各部門各行業特點,積極探索高效、便捷的公開方式。總結推廣試點形成的好經驗好做法,促進全省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水平有效提升。(牽頭單位:省政府辦公廳;責任單位:各試點縣〔市、區〕及所在市〔州〕人民政府,教育廳、民政廳、國土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質監局、省扶貧移民局、省政務服務和資源交易服務中心)

(十五)推進政務公開清單化管理。推進已完成主動公開基本目錄編制的20個省直部門根據職責任務變化對目錄進行動態更新調整,並探索建立規範的政務公開工作流程;尚未編制目錄的省政府部門、直屬機構及有行政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在年底前完成目錄編制並對外發布。各市(州)、縣(市、區)政府及其部門要從群眾實際需求出發,根據不同行政層級的職能職責,對照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公共服務事項和群眾關切事項,探索梳理形成主動公開基本目錄體系。各地各部門要把重點領域信息公開納入主動公開基本目錄,持續加以推進;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中公佈重點領域信息公開情況,接受社會監督。要根據法律法規及行業管理要求,全面梳理優化各項業務工作流程,逐一分解業務工作環節,對應確定公開的內容、主體、時限、載體等,防止公開事項與業務工作脫節、目錄實施與實際工作脫節。(牽頭單位:省政府辦公廳;責任單位: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十六)貫徹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根據修訂出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時修訂完善四川省實施辦法,嚴格落實新條例各項規定,調整完善相關配套措施,做好銜接過渡工作。對照新條例全面梳理應當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未公開的要及時向社會公開。進一步規範依申請公開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記、辦理、答覆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取政府信息。結合條例實施10週年和新修訂的條例出臺,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營造社會公眾充分知情、有序參與、全面監督的良好氛圍。(牽頭單位:省政府辦公廳;責任單位: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十七)建立健全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制度。教育、生態環境、文化、旅遊、衛生健康、住房保障、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等主管部門要主動對接國家有關部委工作進展,探索建立相關領域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制度。縣級以上地方政府要督促有關部門履行監管職責,加強分類指導,組織編制公共企事業公開事項目錄,建立完善公開考核、評議、責任追究和監督檢查具體辦法,切實推進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工作。(牽頭單位:教育廳、民政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環境保護廳、文化廳、省衛生計生委、省旅遊發展委;責任單位:各市(州)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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