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0 室内完全禁烟具有现实必要,别轻言“缺乏实际操作性”

室内完全禁烟,我看行

文 |马涤明

室内完全禁烟具有现实必要,别轻言“缺乏实际操作性”

上个月,拟修改的杭州控烟法规中,出现了“允许室内设置吸烟区”,这被中国控烟协会认为是“开倒车”,除了致函杭州市人大,该协会还为此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参加会议的专家都表示对杭州此举感到“意外”和“吃惊”。100%室内全面禁烟在中国是可以做到的,北京、上海和深圳的控烟条例都证明了这一点。若杭州控烟条例允许例外,将重挫这些城市多年的控烟努力。(6月19日浙江在线)

杭州有关部门调研认为,室内完全禁烟,目前既无现实必要,也缺乏实际操作性。这个说法值得商榷。首先说操作性,这主要取决于管理部门控烟的诚意和决心。当年北京决定带顶带盖公共场所100%禁烟时,也曾有声音质疑“操作性”。

而现在看,尽管说实现公共场所室内100%无烟还需要一定的时间,但毕竟是操作起来了,而且成效也是看得见的。今年“世界无烟日”到来之前,“请给北京控烟打个分儿”活动公布调查结果:公众给北京控烟工作的评分是83.6分,属于良好。

室内完全禁烟具有现实必要,别轻言“缺乏实际操作性”

而这种不易的成绩,是通过管理部门的不懈努力、严格执法而来;据北京市卫计委公布的数据,自2015年6月1日《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实施以来,全市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共监督检查各类控烟场所299622户次,处罚单位1549户次,处罚个人7396人次,共罚款472.5万元。

不仅是北京,上海、深圳控烟的效果也不错,其经验,其他地区包括杭州,应积极借鉴,而不应轻言“缺乏实际操作性”。

而说到必要性,恐怕涉及到烟民、烟草经济利益攸关方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博弈”。允许室内设置吸烟区,烟民们肯定是欢迎的;烟民无处吸烟的痛苦,可以理解,但不能理解的是,建立在损害他人健康、拒绝二手烟权利之上的“吸烟权利”。

室内完全禁烟具有现实必要,别轻言“缺乏实际操作性”

事实上,封闭再严密的室内吸烟区,都很难甚至不可能达到二手烟不向外扩散。而除了技术达不到,人为的二手烟外散更是个问题;很多时候就连烟民自己也很难承受封闭吸烟区里的二手烟浓度,导致吸烟室的门时常“关不严”,或有意“嵌缝”。而吸烟者频繁的进进出出,就足以让大量的二手烟外散。室内完全禁烟有无必要之争,不可忽略这些情况。

控烟专家所以对“允许室内设吸烟区”感到“意外”和“吃惊”,甚至“跌破眼镜”,更因为,这种动议在控烟政策上的倒退是最不能接受的。控烟问题上,我们本来就已经落在后面——一些国际机构对中国控烟不力一直多有批评,并建议我们在烟草税、提高烟草价格方面加大力度,甚至建议实行全国禁烟令。

室内完全禁烟具有现实必要,别轻言“缺乏实际操作性”

2017年4月14日,世卫组织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发表报告指出,烟草消费在中国不仅造成大量人口过早死亡,而且其经济代价长远来看也是中国所无法支付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与吸烟有关的疾病本世纪内在中国将一共造成2亿人死亡,并导致数千万人陷入贫困。

即便这个说法危言耸听,我们也不能不重视——与吸烟有关的疾病造成的死亡人数不会达到2亿那么多,后果就不严重?这个语境下,地方控烟法规逆势而倒行,怎不让人“跌破眼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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