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1 市委办公厅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就《武汉市社区党组织领导社区治理若干规定(试行)》答记者问

近期,武汉市委出台社区治理党内法规《武汉市社区党组织领导社区治理若干规定(试行)》。这部法规是怎样出台的?有何重大意义?有哪些创新之处和亮点?将给社区居民的生活带来哪些变化?日前,长江日报记者就《规定》出台情况,采访了市委办公厅、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

回应经济社会迅猛发展

推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问:出台这部党内法规的初衷是什么?

答:《规定》的出台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主动适应城市社会群体结构和社会组织架构的变化,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要把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为贯穿社会治理和基层建设的一条红线。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指明了新时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方向。

《规定》的出台也是城市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迅猛发展,人口结构、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外来人口大量、持续、快速流入,“两新”组织迅速发展,大量人口从“单位人”变为“社会人”,社会形态越来越多地呈现扁平化特征,迫切需要系统集成基层有效创新,不断推动基层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历经多次论证

集成百步亭、江欣苑等成功经验

问:《规定》出台经历怎样的过程?

答:2017年5月,党中央决定在武汉等7个城市开展党内法规制定试点工作。市委对此高度重视,市委常委会先后两次专题研究试点工作,确定将制定《武汉市社区党组织领导社区治理若干规定》作为试点法规项目。

起草工作专班反复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山区青和居社区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先后赴多地学习考察,深入街道社区调研座谈,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规定》先后4轮征求了各区、市直各部门以及市委法律顾问、党建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并充分论证分析,反复修改完善。在起草过程中,中办法规局、省委办公厅给予了大力帮助和精心指导,提出了很多宝贵意见。

起草工作专班系统梳理了近年来市委大力实施“红色引擎工程”、深入推进“1+10”社会治理创新的实践探索,同时也集成了一些社区党组织领导社区治理的创新经验。比如,江岸区百步亭社区开创“三方联动”机制,凝聚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公司、业主委员会三方力量,使各利益方真正“拧成一股绳”,有效破解难题;汉阳区江欣苑社区针对“城中村”治理难题,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走出引领群众、造福群众的新路径;青山区青和居社区探索党建引领基层自治、法治、德治的成功经验等。

创新“1314”治理体系

集聚各方力量参与社区治理

问:《规定》集成了我市基层治理实践经验,其创新亮点有哪些?

答:从整体架构上看,《规定》可以形象地概括为“1314”。第一个“1”,就是建强一个基层党组织;“3”就是构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自治、法治、德治的有效路径;第二个“1”,就是打造一套全面、精准、精细的信息化社区服务体系;“4”,就是建立“工作力量全进入、群众需求全收集、分类分级全解决、服务过程全评价”的“四全”服务机制。

《规定》赋予了社区大党委新的定位,通过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吸纳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共同组成社区大党委。过去尽管也做了这方面的探索,但主要是以联席会议的形式开展工作,没有实体运作,效果并不理想。这次以法规的形式,明确了社区大党委为区域性党组织,通过实体运作,进一步强化其在区域中的“轴心”地位,有利于其充分发挥领导核心和统筹协调作用。

《规定》还提出了培育引进枢纽型社会组织,通过引进专业化的社会组织,培育孵化社区生活服务类、公益慈善类、文体活动类社会组织,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服务群众,社区党组织从“服务供给者”转变为“服务引领者”。

此外,《规定》还提出了开展开放式组织生活、制定区域化党建“三个清单”、推行社区治理积分管理、建立各方参与社区治理的成效评价机制等一系列创新举措,力图破解社区党组织建设和社区治理领域的一些瓶颈问题。

居民可享受更优质的社区服务

问:《规定》出台后,居民将在社区享受到哪些服务?

答:《规定》明确,将重点为社区居民做好六大类服务:政务服务,居民可以通过网上预约,请社区工作者全程代办有关事项,实现预约在网上、代办在网格、服务在社区、办事在街道;生活服务,推进老旧小区“红色物业”全覆盖,整合市场化、社会化以及志愿服务资源,打造“15分钟服务圈”;法律服务,通过漫画、小品、快板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用得上”的法律知识,整合律师、法官等专业力量,打造“信得过”的法律团队;文体服务,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牵头成立各类文化活动团队,发动群众参与服务、自我服务、相互服务;关爱服务,发动居民关心关爱困难居民、弱势群体和特殊人群,营造“家”的温暖;党员服务,创新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激励党员不忘初心、永葆常青。

(长江日报记者宋磊 王雪 通讯员王玉 肖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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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

为全国城市社区治理提供制度样本

《武汉市社区党组织领导社区治理若干规定(试行)》于近日出台,聚焦基层社区治理,专家学者对此颇为关注,认为这部法规中有诸多亮点,对于进一步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着重要的意义,为全国城市社区党组织建设和社区治理提供了制度样本。

“突出政治功能”及“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社区治理体系”,中国政法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主任王建芹提到,规定中第二条的这一表述是这部法规的亮点之一。王建芹说道,我国城市基层社区治理体系建设的主体是社区基层自治组织,其治理能力建设关系到国家治理体系的根基。武汉出台的这部法规在这一点上做到了旗帜鲜明,其中“突出政治功能”就意味着必须牢牢把握住坚持党的领导这一主线。

武汉大学副校长、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主任周叶中认为,“《规定》明确了区域化、网格化的党建思路,重点提出要构建以社区大党委为统领,社区党组织、驻社区单位党组织为主体、若干网格党组织为支撑,居民楼栋党小组、党员中心户为基础的组织架构,从而把基层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有效地纳入了党的工作范围”,周叶中表示,这不但能有效解决传统社区与驻社区单位在党的组织上互不隶属、行政上互不关联、管理上条块分割的问题,而且对加强党的领导、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强化党员教育监督管理、密切联系群众有着重要意义。

周叶中说,武汉作为党内法规制定试点城市,《规定》的出台不仅仅是武汉对自身基层治理成功经验的总结,同时也为全国城市社区治理提供了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武汉经验和制度样本。

(长江日报记者王雪 通讯员王玉 肖何)

这是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的“线路图”

《武汉市社区党组织领导社区治理若干规定(试行)》系统集成武汉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经验,对社区治理工作作出制度化安排,在我市基层工作者中引起热烈反响。连日来,不少社区工作者表示,《规定》厘清思路、鼓舞干劲,将推动我市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再上新台阶。

江汉区唐家墩街西桥社区党委书记董守芝说,有了《规定》,她觉得干事一目了然了。《规定》在组织、发动、凝聚群众和各类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方面给出了良方。如何有效发动群众力量?如何服务群众?《规定》给出了科学回答。

武昌区南湖街中央花园社区党总支书记张淑静认为,《规定》为指导基层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描绘了线路图,必将对我市今后的城市基层党建和社会治理创新产生积极影响。

江岸区众治公司“红色物业”大学生张殿华说,《规定》的出台利于解决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武昌区水果湖街党工委书记黄丰宙认为,《规定》的最大创新之处在于,提出按照“工作力量全进入、群众需求全收集、分类分级全解决、服务过程全评价”的“四全”要求,为群众提供全面精细精准化的服务。

青山区红卫路街党工委书记余东捷对《规定》提出畅通居民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感触最深。他说,目前,青山区红卫路街大力拓展“顺顺吧”服务功能,随时解决居民群众反映的问题,有效地将基层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这充分说明,这部法规是实践经验的总结,科学、管用。”

董守芝说,《规定》启发她,社区为群众服务要更精细、更精准。下一步,她要领导社区在落实加装住宅户外电梯、解决社区停车难等居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上下功夫,解决居民“最怨、最恨、最急、最盼”的事情。

(长江日报记者宋磊 通讯员王玉 肖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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