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1 市委辦公廳市委組織部相關負責人就《武漢市社區黨組織領導社區治理若干規定(試行)》答記者問

近期,武漢市委出臺社區治理黨內法規《武漢市社區黨組織領導社區治理若干規定(試行)》。這部法規是怎樣出臺的?有何重大意義?有哪些創新之處和亮點?將給社區居民的生活帶來哪些變化?日前,長江日報記者就《規定》出臺情況,採訪了市委辦公廳、市委組織部相關負責人。

回應經濟社會迅猛發展

推動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

問:出臺這部黨內法規的初衷是什麼?

答:《規定》的出臺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內在要求。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要主動適應城市社會群體結構和社會組織架構的變化,推進基層黨建工作創新;要把加強基層黨的建設、鞏固黨的執政基礎作為貫穿社會治理和基層建設的一條紅線。黨的十九大進一步指明瞭新時代基層黨組織建設和基層社會治理創新的方向。

《規定》的出臺也是城市社會發展的現實需要。近年來,隨著我市經濟社會迅猛發展,人口結構、經濟結構和社會結構都發生了深刻變化,外來人口大量、持續、快速流入,“兩新”組織迅速發展,大量人口從“單位人”變為“社會人”,社會形態越來越多地呈現扁平化特徵,迫切需要系統集成基層有效創新,不斷推動基層治理工作規範化、制度化。

歷經多次論證

集成百步亭、江欣苑等成功經驗

問:《規定》出臺經歷怎樣的過程?

答:2017年5月,黨中央決定在武漢等7個城市開展黨內法規制定試點工作。市委對此高度重視,市委常委會先後兩次專題研究試點工作,確定將制定《武漢市社區黨組織領導社區治理若干規定》作為試點法規項目。

起草工作專班反覆學習、深刻領會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特別是習近平總書記視察青山區青和居社區時的重要講話精神,先後赴多地學習考察,深入街道社區調研座談,廣泛聽取各方意見。《規定》先後4輪徵求了各區、市直各部門以及市委法律顧問、黨建專家學者的意見和建議,並充分論證分析,反覆修改完善。在起草過程中,中辦法規局、省委辦公廳給予了大力幫助和精心指導,提出了很多寶貴意見。

起草工作專班系統梳理了近年來市委大力實施“紅色引擎工程”、深入推進“1+10”社會治理創新的實踐探索,同時也集成了一些社區黨組織領導社區治理的創新經驗。比如,江岸區百步亭社區開創“三方聯動”機制,凝聚社區居委會、物業服務公司、業主委員會三方力量,使各利益方真正“擰成一股繩”,有效破解難題;漢陽區江欣苑社區針對“城中村”治理難題,充分發揮黨組織作用,走出引領群眾、造福群眾的新路徑;青山區青和居社區探索黨建引領基層自治、法治、德治的成功經驗等。

創新“1314”治理體系

集聚各方力量參與社區治理

問:《規定》集成了我市基層治理實踐經驗,其創新亮點有哪些?

答:從整體架構上看,《規定》可以形象地概括為“1314”。第一個“1”,就是建強一個基層黨組織;“3”就是構建黨組織領導下的社區自治、法治、德治的有效路徑;第二個“1”,就是打造一套全面、精準、精細的信息化社區服務體系;“4”,就是建立“工作力量全進入、群眾需求全收集、分類分級全解決、服務過程全評價”的“四全”服務機制。

《規定》賦予了社區大黨委新的定位,通過以社區黨組織為核心,吸納轄區機關企事業單位(包括物業服務企業)黨組織,共同組成社區大黨委。過去儘管也做了這方面的探索,但主要是以聯席會議的形式開展工作,沒有實體運作,效果並不理想。這次以法規的形式,明確了社區大黨委為區域性黨組織,通過實體運作,進一步強化其在區域中的“軸心”地位,有利於其充分發揮領導核心和統籌協調作用。

《規定》還提出了培育引進樞紐型社會組織,通過引進專業化的社會組織,培育孵化社區生活服務類、公益慈善類、文體活動類社會組織,在社區黨組織的領導下服務群眾,社區黨組織從“服務供給者”轉變為“服務引領者”。

此外,《規定》還提出了開展開放式組織生活、制定區域化黨建“三個清單”、推行社區治理積分管理、建立各方參與社區治理的成效評價機制等一系列創新舉措,力圖破解社區黨組織建設和社區治理領域的一些瓶頸問題。

居民可享受更優質的社區服務

問:《規定》出臺後,居民將在社區享受到哪些服務?

答:《規定》明確,將重點為社區居民做好六大類服務:政務服務,居民可以通過網上預約,請社區工作者全程代辦有關事項,實現預約在網上、代辦在網格、服務在社區、辦事在街道;生活服務,推進老舊小區“紅色物業”全覆蓋,整合市場化、社會化以及志願服務資源,打造“15分鐘服務圈”;法律服務,通過漫畫、小品、快板等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宣傳“用得上”的法律知識,整合律師、法官等專業力量,打造“信得過”的法律團隊;文體服務,發揮黨組織和黨員作用,牽頭成立各類文化活動團隊,發動群眾參與服務、自我服務、相互服務;關愛服務,發動居民關心關愛睏難居民、弱勢群體和特殊人群,營造“家”的溫暖;黨員服務,創新黨內激勵關懷幫扶機制,激勵黨員不忘初心、永葆常青。

(長江日報記者宋磊 王雪 通訊員王玉 肖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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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增強基層黨組織政治功能和服務功能

為全國城市社區治理提供製度樣本

《武漢市社區黨組織領導社區治理若干規定(試行)》於近日出臺,聚焦基層社區治理,專家學者對此頗為關注,認為這部法規中有諸多亮點,對於進一步推動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有著重要的意義,為全國城市社區黨組織建設和社區治理提供了制度樣本。

“突出政治功能”及“健全黨組織領導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社區治理體系”,中國政法大學黨內法規研究中心主任王建芹提到,規定中第二條的這一表述是這部法規的亮點之一。王建芹說道,我國城市基層社區治理體系建設的主體是社區基層自治組織,其治理能力建設關係到國家治理體系的根基。武漢出臺的這部法規在這一點上做到了旗幟鮮明,其中“突出政治功能”就意味著必須牢牢把握住堅持黨的領導這一主線。

武漢大學副校長、黨內法規研究中心主任周葉中認為,“《規定》明確了區域化、網格化的黨建思路,重點提出要構建以社區大黨委為統領,社區黨組織、駐社區單位黨組織為主體、若干網格黨組織為支撐,居民樓棟黨小組、黨員中心戶為基礎的組織架構,從而把基層各類組織和各項工作有效地納入了黨的工作範圍”,周葉中表示,這不但能有效解決傳統社區與駐社區單位在黨的組織上互不隸屬、行政上互不關聯、管理上條塊分割的問題,而且對加強黨的領導、開展黨的組織生活、強化黨員教育監督管理、密切聯繫群眾有著重要意義。

周葉中說,武漢作為黨內法規制定試點城市,《規定》的出臺不僅僅是武漢對自身基層治理成功經驗的總結,同時也為全國城市社區治理提供了可借鑑、可複製、可推廣的武漢經驗和制度樣本。

(長江日報記者王雪 通訊員王玉 肖何)

這是走好新時代群眾路線的“線路圖”

《武漢市社區黨組織領導社區治理若干規定(試行)》系統集成武漢黨建引領基層治理經驗,對社區治理工作作出制度化安排,在我市基層工作者中引起熱烈反響。連日來,不少社區工作者表示,《規定》釐清思路、鼓舞幹勁,將推動我市基層社會治理創新再上新臺階。

江漢區唐家墩街西橋社區黨委書記董守芝說,有了《規定》,她覺得幹事一目瞭然了。《規定》在組織、發動、凝聚群眾和各類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治理方面給出了良方。如何有效發動群眾力量?如何服務群眾?《規定》給出了科學回答。

武昌區南湖街中央花園社區黨總支書記張淑靜認為,《規定》為指導基層走好新時代黨的群眾路線描繪了線路圖,必將對我市今後的城市基層黨建和社會治理創新產生積極影響。

江岸區眾治公司“紅色物業”大學生張殿華說,《規定》的出臺利於解決居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問題,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需求。

武昌區水果湖街黨工委書記黃豐宙認為,《規定》的最大創新之處在於,提出按照“工作力量全進入、群眾需求全收集、分類分級全解決、服務過程全評價”的“四全”要求,為群眾提供全面精細精準化的服務。

青山區紅衛路街黨工委書記餘東捷對《規定》提出暢通居民群眾利益訴求表達渠道,感觸最深。他說,目前,青山區紅衛路街大力拓展“順順吧”服務功能,隨時解決居民群眾反映的問題,有效地將基層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這充分說明,這部法規是實踐經驗的總結,科學、管用。”

董守芝說,《規定》啟發她,社區為群眾服務要更精細、更精準。下一步,她要領導社區在落實加裝住宅戶外電梯、解決社區停車難等居民群眾關心的熱點和難點問題上下功夫,解決居民“最怨、最恨、最急、最盼”的事情。

(長江日報記者宋磊 通訊員王玉 肖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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