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3 阿里巴巴規範之常量定義,你定義常量時,是這樣做的嗎?

1. 【強制】不允許任何魔法值 ( 即未經定義的常量 ) 直接出現在代碼中。

反例: String key = " Id # taobao _" + tradeId;

cache . put(key , value);

2. 【強制】 long 或者 Long 初始賦值時,使用大寫的 L ,不能是小寫的 l ,小寫容易跟數字 1 混淆,造成誤解。

說明: Long a = 2 l; 寫的是數字的 21,還是 Long 型的 2?

3. 【推薦】不要使用一個常量類維護所有常量,按常量功能進行歸類,分開維護。

說明:大而全的常量類,非得使用查找功能才能定位到修改的常量,不利於理解和維護。

正例:緩存相關常量放在類 CacheConsts 下 ; 系統配置相關常量放在類 ConfigConsts 下。

4. 【推薦】常量的複用層次有五層:跨應用共享常量、應用內共享常量、子工程內共享常量、包內共享常量、類內共享常量。

1 ) 跨應用共享常量:放置在二方庫中,通常是 client . jar 中的 constant 目錄下。

2 ) 應用內共享常量:放置在一方庫中,通常是 modules 中的 constant 目錄下。

反例:易懂變量也要統一定義成應用內共享常量,兩位攻城師在兩個類中分別定義了表示“是”的變量

類 A 中: public static final String YES = " yes " ;

類 B 中: public static final String YES = " y " ;

A . YES . equals(B . YES) ,預期是 true ,但實際返回為 false ,導致線上問題。

3 ) 子工程內部共享常量:即在當前子工程的 constant 目錄下。

4 ) 包內共享常量:即在當前包下單獨的 constant 目錄下。

5 ) 類內共享常量:直接在類內部 private static final 定義。

5. 【推薦】如果變量值僅在一個範圍內變化,且帶有名稱之外的延伸屬性,定義為枚舉類。下面正例中的數字就是延伸信息,表示星期幾。

正例: public Enum { MONDAY(1), TUESDAY(2), WEDNESDAY(3), THURSDAY(4), FRIDAY(5), SATURDAY(6),

SUNDAY(7);}

有討論,才有進步,大家各抒己見,讓每位同學學到不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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