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8 物業上門收取養狗管理費是否合理

近日,一市民向8890政務便民綜合服務平臺反映:“我是淩河區北山裡小區的住戶,家有兩隻金毛狗,曾有人來我家說其是物業的,一隻狗要收500元,2只狗共收取1000元管理費。請問錦州市現在有無此項收費規定,此人是否有權收費?請相關部門幫助解答此問題。”

接到該市民訴求後,市公安局淩河分局非常重視,及時安排工作人員聯繫訴求人,詳細介紹有關居民養狗事宜。

根據《錦州市養犬管理辦法》規定,養狗者需到屬地派出所辦理養犬證。養犬管理費第一年每隻犬收費500元;從第二年起,每隻犬收費200元。養犬管理費包括狂犬病疫苗及接種費用和相關證件製作等費用。

根據《錦州市養犬管理辦法》第四條: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應當配合有關行政部門共同做好養犬管理工作,開展依法、文明養犬宣傳教育活動,依法調解因養犬引起的糾紛。訴求人反映的情況中,如來人確屬物業人員,入戶宣傳養狗有關規定,符合其工作範疇。如確認涉嫌詐騙嫌疑人員,可及時報警,民警會到達現場進行核實處理。 白雲 記者常青

物业上门收取养狗管理费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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