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8 58歲,八級工傷,湖南省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如何計算?

2015年12月,王某進入某縣錳業有限公司從事採礦工作,2016年1月10日下午4時左右,在礦洞內作業時受傷。受傷後,被送往縣中心衛生院住院治療,於2016年3月13日辦理出院,共計住院治療63天。人社局於2016年6月23日作出工傷認定決定書,認定王某所遭受的事故傷害為工傷。2016年8月10日,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定王某傷為八級傷殘。某縣錳業有限公司為王某購買有工傷保險。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包括治療工傷所需費用、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工傷康復的費用。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八級傷殘的,可以享受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工傷職工工傷復發,確認需要治療的,享受工傷待遇。王某對工傷保險部門支付的費用沒有異議。

58歲,八級工傷,湖南省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如何計算?

井下工人,條件艱苦

王某以某縣錳業有限公司未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等費用為由,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仲裁裁決後,王某不服仲裁裁決,向法院起訴。一審法院判決某縣錳業有限公司支付王某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16072元。王某不服一審判決,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二審法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院判決的事實和法律依據:

王某與用人單位某縣錳業有限公司之間的工傷保險待遇糾紛,依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王某享有的工傷保險待遇由由用人單位承擔的只有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依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根據《湖南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 五級至十級工傷職工自願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上(含5年)的,應當按照本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不足5年的,每少一年減除20%,但最高減除額不得超過全額的90%。按二十七條的規定,王某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為10個月本人工資,因其工作尚不足一月,其本人工資應按統籌地區月平均工資4018予以計算,王某對此提出了異議,但沒有證據證實。10月×4018元/月=40180元。因其年滿58週歲,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其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每少一年應扣除20%,其能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應為40180×40%=16072元。

結語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工傷保險待遇爭議之後,一定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正確理解法律,正確適用法律,避免不必要的訴訟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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