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1 六安市教育局強調高中招生紀律

本網訊 7月11日,記者從市教育局獲悉,根據近日接到的各地舉報和新發現的2017年少數普通高中違規招生問題,為嚴肅招生紀律,杜絕2018年普通高中違規招生行為,市教育局進一步強調規範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行為。

一、嚴禁任何普通高中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

二、嚴禁普通高中無計劃或超計劃招生、招收生源地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線以下學生。

三、嚴禁任何普通高中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違規大班額接收借讀生,違規接收同城或縣域內普通高中學生借讀。

四、嚴禁任何普通高中私自招生、擅自提前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

五、嚴禁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混合招生、混合編班。

六、嚴禁任何普通高中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

七、嚴禁普通高中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

八、嚴禁高中學校將高中招生與貧困生資助掛鉤,公辦普通高中不得為吸引生源,違規減免學生學費(家庭困難學生除外)。

九、嚴禁學校以入學保證金或押金等形式向學生收取與錄取有關的費用。

十、嚴禁民辦普通高中無計劃招收市外初中畢業生;有市外招生計劃的民辦普通高中,不得超計劃招生,不得招收市外在當地有高中志願或已被錄取的學生,不得招收生源地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線以下學生。

市教育局將根據《六安市教育局關於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入學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對違規招生學校及其相關縣區教育局實行嚴格追責、問責,後果由責任單位或責任人承擔。(嚴仍江 皖西日報融媒體記者 單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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