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0 強姦不成反誣通姦案

古語有云,“淫近殺”,“色字頭上一把刀”。古今中外,為個“色”字,不乏鋌而走險之徒。

宋朝有個叫孫誨的人,妻子非常漂亮。妻子給他生了個兒子,也是非常英俊帥氣。有個叫張逸的人,看到這小孩這麼帥氣,非常羨慕。他有個朋友李陶就趁機和他說:“你還沒有看見孩子的媽媽呢。那叫一個美,簡直就像畫裡的人一樣。”張逸色壯熊人膽,就跟李陶說:“你和孫誨經常來往,何不帶我去看看這個美人?我也過一下眼癮。”經不起他軟磨硬泡,李陶只好同意。

兩人精蟲上腦,攜手來到孫家。恰好男主人不在家。二人竟不顧禮儀,當面調戲孫誨妻子。這孫氏是個謹守本分的人,從未受過如此侮辱,於是大聲斥責二人,要他們滾出家門。吵鬧之中,鄰居聞訊趕來。張逸和李陶頓覺失了面子,於是惡從心頭起,反咬一口。二人宣稱,他們與孫誨妻子通姦已久,給了她好多銀兩作為相好費用。但這女子貪得無厭,還想要更多銀兩,勒索二人。

女方說二人想強姦她,聲淚俱下;二人稱與女子通姦已久,臉紅氣粗。一旁的群眾聽得雲裡霧裡,也弄得不辨真假。正在喧囂之時,孫誨回家。聞聽此事,怒髮衝冠,立刻去縣衙門控告二人強姦民女。二人提出反訴,控告孫誨組織賣淫、賺取嫖資。孫誨說:“二人意圖強姦我妻,我來解救,反被毆打。”二人說:“我們與孫誨妻子通姦已久,給了孫家好多銀兩。孫家人貪得無厭,想要更多。以捉姦之名,行勒索之實。況且,如果我們果真欲行強姦,豈敢與孫扭打?豈敢大庭廣眾大聲對罵?”

當事雙方,各執一詞。案件陷入僵局,光靠言詞證據已經無法定案。縣令卻非等閒之輩,略一思考,計上心來。他把張逸和李陶叫過來說:“你二人都說與孫誨妻子通姦已久,想必對孫誨家臥室的佈置定是瞭然於胸了。把紙筆給二人。你們分別寫下孫誨臥室中桌椅板凳是什麼樣的?床上用品是什麼樣的?”二人一聽,立刻大眼瞪小眼。之前與孫誨不熟,哪裡進過臥室?說通姦已久不過是一時說辭,這個謊言哪裡經得起細細推敲?苦思冥想也想象不出,只得認罪。

與此案件類似,西方也流傳著蘇珊娜與長老的故事。

根據《聖經》故事,相傳蘇珊娜是一個猶太富商的妻子,容貌極美,長得賽若天仙。有兩個猶太教的長老,人老心不老,一直對她有非分之想。一天,蘇珊娜正準備在自家花園沐浴時,躲在暗處的兩名長老閃出,拉扯蘇珊娜的衣服,就想進行淫穢活動。

蘇珊娜大驚失色。在猶太教中,長老又叫士師,不僅德高望重,而且是審理教眾爭議、調解法律糾紛之人。沒想到二位長老竟如此道貌岸然。但蘇珊娜不肯與二位長老同流合汙,於是斷然拒絕了二位長老發出的通姦要約。兩位長老惱羞成怒,說:“你若不肯跟我們通姦,我們便舉報你,說我們目擊了你和別人通姦。讓你不得好死。”蘇珊娜不懼威脅,寧死不從。

強姦不成反誣通姦案

(《蘇珊娜與長老》,作者Guido Reni (1575-1642)作者親自打碼。)

兩位長老惱羞成怒,大聲喧譁,喊來眾人,異口同聲汙衊二人曾目擊蘇珊娜與一青年男子在樹下幽會。由於兩位長老德高望重,且本案中有兩位證人。眾人於是聽信他們的說法,反而認為蘇珊娜想汙衊兩位長老強姦自己的方式轉移視線。眾人認為蘇珊娜有罪。按照當時猶太律法,已婚之人與他人通姦,要被眾人用石頭砸死。正在眾人舉起石頭準備砸的時候。一個叫但以理的青年站了出來。但以理後來成為了猶太教裡非常著名的先知。但以理說,案件尚存疑點,人命至重,不容如此草率,應當分別詢問兩位證人,敲定案件細節。眾人同意了但以理的意見。於是但以理把兩位長老分隔兩地,問了他倆一個相同的問題:“您說和另一長老同時目擊蘇珊娜在樹下與人通姦。請問是什麼樹下?”兩位長老頓時懵了,這個細節之前沒有商量過。驚慌之下,兩人說辭不一致。只好將事情本末和盤托出,事情真相大白,兩位長老誣告反坐,最終被處以石刑。

上面兩個故事,都是強姦未遂,轉而誣告通姦的案例。皆因謊言被戳破,而最終自食其果。我們都知道一句話,一個謊言需要有更多個謊言來掩蓋。但即使在精心設計的謊言,也無法把細節設計得天衣無縫。當你對一件事情存疑的時候你就可以細細去推敲其中的細節看是否有不合理的地方,這些細節往往是謊言的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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