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营口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为作的《营口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作出了《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
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赵长富在讲话中指出,本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对加强我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有力法律支撑,标志着我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进入了新阶段,对推进法治营口建设具有重大意义。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加大对公益诉讼制度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公益诉讼发展的良好氛围。全市各级检察机关要积极摸排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线索,及时启动法律监督程序;要把促进问题解决作为履职尽责的首要目标,把提起诉讼作为法律监督的最后手段,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
要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办案水平;要加强与监察、审判、行政执法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形成保护公益的合力。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营口市两级检察机关提高政治站位,主动作为,紧紧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重点领域和全市中心工作,立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有效地保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截至6月末,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共立案41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98件,立案数量、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数量均位居全省第一。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围绕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履职尽责,不断开创公益诉讼工作新局面。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确保公益诉讼正确发展方向。要进一步突出办案重点,维护好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要 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汇聚对公共利益的保护合力。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履职基础。
来源丨营口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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