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1 來安縣四項原則 助力村強戶富

一是資產最低收益原則。專項扶貧資金投入和整合涉農資金投入形成的資產,縣級出臺指導意見,明確資產收益扶貧項目保底收益率不低於6%,特殊情況不低於當年銀行貸款基準利率,保障財政資金投入的保值增值,有效降低財政資金投入形成資產的風險。從實施資產收益扶貧項目以來,來安縣實施產業扶貧資產收益項目總計75個,在2018年預計共產生收益超600萬元,預計貧困戶分紅達300萬元以上。

二是優先收益保障原則。通過既定協議,資產收益扶貧項目取得收益後,實施主體必須優先分配收益給貧困村和貧困戶,切實保障村、戶穩定收益。同時,明確企業、合作社、大戶等農業新型經營主體,遵守用工時優先吸納貧困戶的原則,為貧困戶在扶貧項目中創業和發展提供生產技術指導和市場銷售等服務,提高貧困戶市場競爭力和內生髮展動力。

三是實施動態調整原則。資產折股量化後,按照各村制定的資產收益扶貧實施方案和股權量化方案,通過“四議兩公開”對資產折股進行量化,無異議後村集體和貧困戶分別享受相應股數,作為分紅測算依據。貧困戶脫貧或去世後,村集體可適時收回股份,量化給其他貧困戶,並實施動態調整,確保資產折股量化的科學性和穩定性,保障貧困戶收益更加公平合理。

四是精準量化分紅原則。創新股權量化方式,全縣11個貧困村均實施精準量化分紅機制,通過前期摸排、論證篩選、會議討論、公式公開等程序,按照貧困戶困難程度,將股權分配細分為貧困戶基本股、弱勞動能力生活照顧股、貧困學生在職股、大病久病危難股和無勞動能力特殊照顧股等種類繁多但又精細明瞭的股份,做到傾斜分配、精準實施、精準扶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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