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6 永州首例遺體捐獻者彭愛君:留下的是微笑與大愛

遺愛人間

——記永州首例遺體捐獻者彭愛君

永州日報記者 周燕妮 實習生 彭楊

“不管我在何處,我永遠是幸福的,因為我收穫了你們最珍貴溫暖的愛。”

——摘自彭愛君臨終前寫給同事朋友的信

7月26日下午3時,一場莊重的遺體捐獻儀式在永州職業技術學院醫學部解剖實驗樓前舉行。

儀式開始前,彭愛君的家屬們默默地注視著靈柩,她的愛人李林在為她的儀容做最後的整理,她的女兒緊咬著雙唇,不時地輕輕抹去臉頰滾落的眼淚。

“這是我院乃至全市醫療事業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彭愛君女士及其家屬回報社會的一大善舉。”永州職業技術學院黨委委員、宣傳統戰部部長裴有為說。

“彭愛君女士的無私奉獻行為,是她崇高人格和品格的體現,也是社會所需要的正能量。”市紅十字會副會長伍友華說。

“媽媽,希望您在天堂沒有痛苦與疾病。”彭愛君的女兒彭雪麗說。

現場100餘位來賓與彭愛君的遺體一一告別後,遺體交接儀式也順利平靜地完成了。整場儀式肅穆而又令人動容。

這是永州史上第一例捐贈在本地醫學院校的遺體捐獻。

兩次親自聯繫

彭愛君患的是急性髓系白血病,從去年8月檢測出白血病到去世不到一年時間。今年1月,從北京治療回到江華的家中後,彭愛君便萌生了捐獻遺體的想法。她跟每一位親人和朋友探討生命的意義與價值。在此期間,她兩次主動電話聯繫紅十字會,要求捐獻器官與遺體,甚至將此作為一項任務指派給一位好友,要求一定要幫助她完成捐獻。

因患病原因,彭愛君的器官和眼角膜都不宜捐贈,只能進行遺體捐獻。遺體捐獻不同於心臟、腎臟、肺臟等器官捐獻。遺體捐獻後的去向是醫學院校,教學時供學生研究操作。

“我80歲的老母親剛開始並不理解,認為遺體捐獻了,就沒了念想。”彭愛君的妹妹彭明君哽咽道,“可我姐姐說,相片就是念想。”

7月17日下午,在江華瑤族自治縣人民醫院重症監護室裡,彭愛君認真地填寫了《中國人體器官捐獻志願登記表》,自願將個人遺體全部器官捐獻給中國紅十字會。彭明君說,那時她已經高燒嚴重,連說話都沒有很多力氣了,但她簽字時非常坦然與平靜,因為她得到了所有家屬的理解與支持。7月26日凌晨3時,彭愛君安詳地走了。

九個小時的距離

7月26日凌晨2點50分,市紅十字協會辦公室主任蔣曉群接到了彭愛君家屬的電話,電話那頭有些焦慮,因為彭愛君已進入彌留之際。

緊接著,永州職院教務處副處長蔣鐵的電話也響了起來。隨後,很多人的電話都響了起來。大家迅速響應,連夜部署。

這是一個不眠夜,更是一段充滿正能量之光的路程。

凌晨3點多,一輛禮賓車從零陵駛向了江華。中午12點,接上彭愛華遺體的禮賓車又返回到永州職業技術學院醫學部。

“這個過程這麼順利,真的是不易,要感謝很多人的配合。”伍友華由衷地發出感慨。據她介紹,我市遺體、人體器官捐獻工作始於2012年,目前人體器官捐獻已有160多人,在市紅十字會登記逝世後捐獻遺體的志願者有30多位,但成功捐獻遺體的尚屬首例。因為逝者本人的意願得以實現必須獲得所有親屬的認可,可往往在最後關頭親屬在悲痛情緒的滋擾下而不能稱願。

“這是我院近三四年來第一具新遺體。”蔣鐵說,遺體捐獻對醫學研究的促進,生命健康的維護、文明理念的引導都有重要的意義,但是我市遺體捐獻工作與發達城市相比尚處於起步階段。

六頁親筆信

2月6日,江華公路局的工作群中,連續響起6次提示音,是彭愛君發來6張圖片,點開圖片是一頁頁親筆書寫的信。

“雖身患重病,可我身邊一直有愛的力量鼓勵著我,正因為有了愛的力量與愛的呼喚,才讓我在一次又一次的絕望中重燃起對生命的渴望。”……

字跡娟秀而又工整有力,是出自彭愛君女兒彭雪麗之手。彭愛君自己也寫過一封,因為嫌自己的字跡不好看,便要求女兒幫忙重抄了一份。

接過信件,滿紙滲透的都是感恩,沒有一句埋怨。

“得知彭愛君患病後,單位為她發起了自願捐款,共籌得6萬餘元善款。還有好多同事前去醫院看望,給她加油鼓勁。”江華公路局養護股長王江豔說,彭愛君特別感恩,甚至覺得“欠”了單位和同事很多。7月9日,在第二次病發時,她不願意請病假,只按規定申請了15天公休假。

15天公休假未完,彭愛君便離開了人間。可她留下的是微笑與大愛。

記者手記:

並非每個人都能坦然面對死亡,也不是人人都有捐獻遺體的勇氣。捐獻遺體,動動念頭並不難,難的是在真正直面入土為安的傳統風俗、身體髮膚受之父母的觀念,抑或冰冷未知的身後世界時,該如何取捨……這也讓遺體捐獻者的行為顯得彌足崇高與珍貴。

在採訪中,彭愛君遺體捐獻過程的順利與平靜是尤其難能可貴的。正因為難得,卻折射出當前國內遺體捐獻的一些尷尬現狀。一方面,遺體資源向來是醫科院校的稀缺資源,一遺體難求,必然影響著教學效果,降低醫療人才培養的質量。另一方面,有志於捐獻遺體的公益人士卻常常遭遇尷尬,很現實的一個問題是,未進行火葬如何領取喪葬費與撫卹金?繁瑣的手續與流程如何簡化?在國人入土為安的傳統觀念下,遺體捐獻本身就是較為脆弱的公益行為。這些問題不能妥善解決,必將打擊捐獻者及其家屬的積極性。

事實上,各方並非沒有意識到遺體捐獻的尷尬處境。重慶市2016年施行的《重慶市遺體和人體器官捐獻條例》針對遺體捐獻缺少規範,不少人想捐而無處捐的現象,明確了各方義務與權益,讓遺體捐獻行為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其中有一條便是,遺體捐獻證明與遺體火化證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這便是很好的開始。

希望在彭愛君女士大愛行為的影響下,有更多的社會愛心人士加入到捐獻志願隊伍中來,參與遺體、人體器官捐獻事業,奉獻一片愛心,造福人類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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