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9 安陽一“老賴”購高鐵票被拒嫌丟臉 坐汽車直奔法院把錢還

“面對異樣的眼神,這心裡真不是滋味,我把執行款帶來了。”7月23日,河南省安陽縣人民法院執結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許某與工友一起回家,唯獨自己被高鐵拒之門外後深感顏面盡失,乘坐汽車直奔法院執行局履行了6000元執行款。

2017年9月,被告許某駕駛二輪摩托車在行駛過程中,將行人張某撞傷,經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被告許某負事故的全部責任。雙方就賠償事宜協商未果形成訴訟。今年3月下旬,安陽縣法院判決被告許某在判決生效後十日內賠償原告張某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等各項損失共計6000元。因未如期履行,原告張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立案後,幹警及時向被執行人許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許某為躲避執行,竟跑到北京一建築工地去打工。為此,執行幹警一邊按規定將其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一邊對其財產線索展開全面調查。7月23日,被執行人許某所在的建築工地完工,拿到工資款的許某和其他工友一起去購買高鐵票準備回家,工友們相繼購票,唯獨其因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被高鐵拒之門外。“你不能買票,不會是‘老賴’吧!”“你欠人家多少錢?趕緊還掉吧!”工友們你一句、他一言,被執行人許某感覺顏面盡失,同時也對自己逃避執行的行為後悔不已。工友們乘坐高鐵回家後,被執行人許某乘坐汽車直奔安陽縣法院執行局,當場履行了6000元執行款。當日結案後,安陽縣法院已將許某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中刪除。(黃憲偉 張永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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