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5 貴州將重拳整治房地產市場亂象,炒房和“黑中介”是整治重點

近日,住房城鄉建設部等七部委下發了《關於在部分城市先行開展打擊侵害群眾利益違法違規行為治理房地產市場亂象專項行動的通知》(建房[2018]58號)。

貴州將重拳整治房地產市場亂象,炒房和“黑中介”是整治重點

其中,貴陽為先行開展專項行動的城市之一。

貴州將重拳整治房地產市場亂象,炒房和“黑中介”是整治重點

趁此時機,貴州省將重點整治投機炒房行為、房地產“黑中介”違法違規等行為。

專項整頓重點內容

貴州將重拳整治房地產市場亂象,炒房和“黑中介”是整治重點

整頓投機炒房行為

貴州將重拳整治房地產市場亂象,炒房和“黑中介”是整治重點

貴州將重拳整治房地產市場亂象,炒房和“黑中介”是整治重點

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商品房預售許可,未將符合預售條件的樓幢一次性申報,進行分批、拆零申報,拖延上市銷售時間;取得預售許可證10天內,未將已辦理預售許可的房源一次性公開銷售;商品房銷售中未執行銷售價格明碼標價相關規定,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房屋或者價外收取相關費用等。

通過集中選房、網上選房或者發佈虛假房源,捏造開盤售罄、封盤漲價、地王樓王、政策變化等不實信息招攬業務,誘騙消費者;開盤時間選擇在夜間或凌晨,通過僱傭人員製造搶房、排號等方式蓄客,惡意炒作、哄抬房價。

無正當理由更改網籤合同。

通過第三方在網籤合同約定價款之外加價出售房屋或者價外收取“團購費”、“會員費”、“信息諮詢費”、“電商費”等費用。

通過“首付貸”或者採取“首付分期”等形式,違規為炒房人墊付或者變相墊付首付款。

整頓房地產“黑中介”違法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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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代理公司加價賣房、租房,額外收取費用及購買所代理銷售樓盤,進行包銷等。

未將房屋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信息及時告知購房人。

未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標明房地產中介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收費標準。

強制提供代辦服務、捆綁收費。

未經當事人同意,擅自通過網籤系統簽訂中介服務合同、交易合同。

為不符合交易條件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務。

對交易當事人隱瞞真實的房屋交易信息,低價收進高價賣(租)出房屋賺取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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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佔或挪用交易資金。

洩露或不當使用客戶信息。

中介機構及其分支機構未按規定到所在市、縣房地產主管部門備案。

未取得相關金融資質,利用P2P網絡借貸平臺和股權眾籌等平臺從事房地產金融業務行為,或雖取得相關金融資質,但違規開展相關金融業務。

整頓房地產開發企業違法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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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預售許可證銷售商品房;不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以認購、預訂、排號、髮卡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取或變相收取定金、預訂款等費用,藉機抬高價格。

未及時退還買受人認籌金的。

商品房銷售中未執行銷售現場公示制度。

將已作為商品房銷售合同標的物的商品房再銷售給他人。

拒絕或變相拒絕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或按揭貸款。

未取得項目建設手續,擅自開工建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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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未達到交付條件的商品房交付使用的。

房開企業拒絕購房人自行辦理房屋登記等相關手續,強行收取代辦費,或不予配合購房人自行辦理的。

利用合同格式條款,免除自身法定義務、加重消費者責任、排除消費者合法權利。

其他不正當經營行為。

整頓虛假房地產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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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未取得許可或備案的房地產項目預售、銷售廣告。

在房地產廣告中承諾為購房人辦理戶口、就業、升學等事項。

在房地產廣告中承諾房產升值或者投資回報。

貴州將重拳整治房地產市場亂象,炒房和“黑中介”是整治重點

此次整頓將通過項目巡查、市場行為監督檢查、“雙隨機、一公開”

等方式進行專項檢查,嚴肅查處擾亂房地產市場的違法違規行為,淨化房地產市場環境。

據悉,貴陽多部門將協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聯合查處機制,建立健全投訴處理制度,開通電話、郵件、微信等投訴舉報方式,公眾可提供線索,多部門需及時回覆購房人投訴內容。

重拳出擊!此次嚴打工作將對違法違規的企業和人員公開曝光,並納入31個部委失信懲戒範圍,進行聯合懲戒。

來源/貴陽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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