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伊朗總統和最高領袖到底誰大?

她她她被感情騙了丶


(巴拉維)


伊朗於1978年1月發生反對伊朗君主體制的大規模示威活動導致國家癱瘓。1979年1月中旬,巴列維被迫流亡海外,在外流亡了15年的霍梅尼回到德黑蘭。2月11日,游擊隊和叛軍在巷戰裡擊敗了忠於巴列維的部隊,導致皇室政權的崩坍。經過了全國公投後,伊朗在4月1日成為伊斯蘭共和國,並通過了新的伊朗伊斯蘭共和國憲法。霍梅尼在12月成為國家的最高領袖。

根據霍梅尼的“教法學家統治”理論,伊朗規定實行政教合一的制度,“神權統治壓倒一切”,確立了伊斯蘭教在伊朗的無上地位。從而決定了擔任伊斯蘭教領袖的人,自然也擁有了至高權利。

根據伊朗現行憲法:

1、伊朗“最高領袖”是伊朗在宗教上的最高領導人,而且是終身任職制。伊朗總統雖然是政府的首腦,需要定期選拔出來的,可連任一屆。

2、伊朗“最高領袖”實際控制著伊朗的立法、行政和司法三個核心部門,可以根據議會罷免現任總統。如果伊朗總統主動辭職,也需要向最高領袖遞交辭呈。

3、伊朗“最高領袖”必須由伊斯蘭什葉派教法學家擔任,事實上行使著伊朗的最好高權利。伊朗總統是國家的最高領導人,也是國家政府首腦。總統人選只要信仰伊斯蘭教什葉派,有伊朗國籍的伊朗人即可。

4、伊朗“最高領袖”制定國家大方針並監督實施。擔任武裝部隊統帥,宣佈戰爭,和平和總動員令。同時,還可任免伊朗伊斯蘭革命衛隊總司令和參謀總長。

綜上所述:伊朗最高精神領袖,是伊朗的實際統治者,享有最高的、近乎絕對的統治權,伊朗最高領袖的權利在總統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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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朗的“最高領袖”和伊朗總統都是國家元首,但兩者的意義完全不同。根據伊朗現在的憲法,伊朗“最高領袖”是伊朗在宗教上的最高領導人,而且是終身任職制。而伊朗的總統雖然是政府的首腦,但卻是定期選拔出來的,任職的期限不能與最高領袖相提並論。


(伊朗現任“最高領袖”阿里·哈梅內伊)

伊朗的“最高領袖”又被稱為“精神領袖”,他不是政府首腦而是宗教首腦,但由於伊斯蘭教在伊朗的特殊地位,使得他的地位凌駕於總統之上。伊朗最高領袖擁有廣泛的權力,可以根據議會罷免現任總統。如果伊朗總統主動辭職,也需要向最高領袖遞交辭呈。

(伊朗現任總統哈桑·魯哈尼)

之所以會出現國家總統和宗教領袖這種雙首腦現象,首先是因為伊朗是信奉伊斯蘭教的宗教國家,其次是伊朗在1979年所發生的革命事件。在1979年1月,伊朗的“什葉派”宗教學者霍梅尼通過輸出革命推翻了巴列維王朝,建立了現在的“伊朗伊斯蘭共和國”(伊朗)。

根據霍梅尼的“教法學家統治”理論,伊朗在伊斯蘭革命後迅速出臺了第一部憲法。這部憲法規定伊朗實行政教合一的制度,“神權統治壓倒一切”。正是由於這部憲法的出臺,才確立了伊斯蘭教在伊朗的無上地位。而擔任伊朗國內的伊斯蘭教領袖的人,自然也擁有了至高權利。

隨後,霍梅尼通過全民公投的方式順理成章地成為了伊朗最高領袖。從1979年開始,霍梅尼一直擔任的伊朗“最高領袖”,直到他在1989年去世後由阿里·哈梅內伊接任。同時,霍梅尼相仿西方國家的政治體制,將伊朗打造為了“資產階級共和國”,所以才設立了總統內閣制,並由總統來擔任伊朗政府首腦。


(紅帽子駱駝比喻伊朗“巴列維”國王)


(“波斯獅”比喻伊朗領袖霍梅尼)

因此,伊朗最高領袖的地位和權利要遠遠大於總統。他雖然不是政府首腦,但卻實際控制著伊朗的立法、行政和司法三個核心部門。不過,伊朗最高領袖一般很少干預政府。而伊朗總統只是伊朗的二號人物,權利低於最高領袖。


世界人文通史


伊朗實行的伊斯蘭什葉派穆斯林宗教立國,最高領袖顧名思義在伊朗是至高無上的,而民選總統服從最高精神領袖的領導,沒有最高領袖的同意,根本進不了總統候選人名單,而選出的總統大體上相當有些國家的總理職權。伊朗現行的政教合一治國制度,帶有明顯波斯帝國宗教治國的色彩。在此之前,阿列維王朝在伊朗逐步實施世俗化,與美國交好成為盟國。在上世紀六十年代,霍梅尼領導伊斯蘭革命,推翻了阿列維王朝,建立伊朗伊斯蘭共和國。伊斯蘭教旨可是先有教再立國,對國家管理具細具微,上管天,下管地,中間管空氣。最高領袖也是伊斯蘭教主,是真主派到塵世護佑教民的。所以宗教管理有軍隊,稱伊朗伊斯蘭共和國衛隊,武器比國防軍還先進,海陸空導彈部隊全而發展,並控制武器的生產與開發。經濟上控制大型國有企業,比如石油開採銷售等。法制上設有宗教法庭,管理與懲罰非常嚴厲。伊朗這個民族在艱難時一致對外,民族情感強烈。奧巴馬執政時,利用谷歌進駐,讓伊朗年青人崇尚西方生活方式,收到了效果。特朗普上臺又對其制裁,反而更團結了。現在伊朗與美國在封鎖石油出口霍爾木茨海峽上較勁,很危險的臨戰狀態,美國在波斯灣置放了三艘航母戰鬥群,三艘七萬噸排水量的大型登陸艦。伊朗準備了六千枚導彈,一千多艘快艇和上萬門海岸炮,雙方對壘只差開打了。伊朗最高領袖發表講話,信心十足,可見最高領袖的凝聚力多麼強大。


感悟77741162


伊朗總統內賈德前些年出鏡率特別高,偶爾還和美國扛一下。實際上,伊朗是一個政教二分的國家。

也就是說,伊朗總統可以像其他國家的總統一樣我行我素,呼風喚雨嗎?答案是否定的。在一個神權共和國的國家裡,伊朗的總統只代表了部分世俗權力,真正的國家操盤者是伊朗的最高領袖哈梅內伊,伊朗的政治制度是最高領袖制度,最高領袖的權力遠遠大於作為世俗總統的權力。

世界上只有四個伊斯蘭共和國,伊朗就是其一,其他三個分別是巴基斯坦、阿富汗和毛里塔尼亞。我們可以這樣簡單的理解,伊斯蘭共和國就是伊斯蘭下的共和民主,建立在伊斯蘭教原則上的主權屬於真主,共和意味著人民,真主將權力委託給人民。在這一的理論指導下就產生了政教合一的領袖制度。在這個制度下,宗教和政治便成為伊朗政權的兩個基石。

我們先來看看伊朗的總統有哪些權限,總統是伊朗政府的首腦,但是由於伊朗實行西方國家的三權分立,總統只是行政首腦,議會和司法獨立於總統之外,伊朗總統由全民選舉直接選擇產生,四年選舉一次。

我們再來看看伊朗最高領袖的至高無上的權限,伊朗憲法規定,最高領袖凌駕於三權之上,其全稱應當是“伊斯蘭革命領袖”,具有定於一尊,一錘定音的地位。

同時,他又是伊朗武裝力量的總司令,可以提名、任命、罷免總統,解除總統職務,在總統選舉時,核心部門的部長如情報部長,內閣、外交部長都要得到最高領袖的認可,任命司法總監、議會成員、革命衛隊總司令等大權。當然,伊朗的最高領袖不是由選民直接選舉,而是由一個“專家會議”選舉產生的,這個“專家會議”由宗教法學專家專家組成,大部分專家大多都是伊斯蘭教神學院的老師,具有非常濃厚的宗教特徵。

最高領袖也是一個宗教法學家,由此我們可以看到伊朗總統在其國內並不是國家元首,與美國總統不可比擬。

伊朗風景確實不錯。特約作者.一碗涼粉。


秦右史


伊朗目前類似政教合一的制度,伊朗領袖在總統之上,但總統負責很多具體事務。

伊朗現在的制度,是由領袖霍梅尼創下的。霍梅尼在1979年推翻伊朗國王后,建立了政教合一制度。較高的官員是長老(部長)。長老之上設總統,作為全國行政工作的領導人。議會有議長,作為民意代表人。而總統和議長之上設領袖,是國家最高首領。

這兩人的關係,在霍梅尼時代,可以理解為領袖發表最高指示,總統執行具體工作的管理。領袖是終身制,而總統換屆則比較頻繁。比如霍梅尼的左膀右臂,拉夫桑賈尼先擔任內政部長,再擔任議長,哈梅內伊則先擔任國防部長,隨後擔任總統。

最高權力雖然掌握在領袖手中,但議長和總統還是有很大影響力的。80年代末就是議長拉夫桑賈尼和總統哈梅內伊聯名向霍梅尼領袖進諫,終於結束了兩伊戰爭。

1989年6月3日,領袖霍梅尼去世,拉夫桑賈尼徵詢了各階層群眾意見後,主動推舉比自己年輕5歲的總統哈梅內伊繼任領袖(直到今日),自己則擔任二把手總統(從1989年到1997年)。

拉夫桑賈尼和哈梅內伊原本是情同手足的好搭檔,為伊朗局勢穩定做了很多事。但是都後來,總統拉夫桑賈尼想改革,領袖哈梅內伊更“保守”,於是兩人起了一些矛盾。幸好拉夫桑賈尼還是比較會做人,調整兩人關係,維持政府的合作。他推舉了改革派哈塔米擔任總統,自己則居中調節領袖哈梅內伊和總統哈塔米的關係,維持三角平衡。但2005年後,新上臺總統是強硬保守派代表人物內賈德。哈梅內伊和內賈德兩個強硬派聯手,拉夫桑賈尼的騎牆戰略演不下去了。2012年,因為拉夫桑賈尼的子女支持改革派,遭到了總統內賈德的逮捕,罪名是腐敗。

由此可以看出,伊朗最高領袖是大於總統的,但霍梅尼死後,總統並不是純粹作為部下,而是可以和最高領袖抗衡鬥爭。有點類似於民國初期總統府和國務院的這麼一種制衡關係。


巴山夜雨涮鍋


世界各國體制不一,比如有的是君主立憲制,有的是內閣總理制,有的是實權總統制。而伊朗這個國家卻是和提到的不一樣,雖然伊朗也選擇總統,可這個總統卻不是“實權總統”,在伊朗有些事情需要最高領袖批准才能通行,比如總統的任命,由此觀之似乎最高領袖之權遠遠勝過總統,實際也是如此。


1979年,伊朗國內發生了伊斯蘭革命,國王被推翻,體制被改革,成為了一個政權和教權統一的國家,掌握政權和教權的這個人就是最高領袖。

最高領袖擁有很廣泛的權力,比如制定國家基本方針,擔任武裝部隊的統帥,宣戰權,下達全民公決另,罷免總參謀長,總統選舉產生後也只有經過領袖的批准才能生效,而領袖又能根據議會裁決罷免總統。

從上面介紹來看,最高領袖的權力比總統大多了,那麼不免有人會問領袖既然已經掌握最高權力,為什麼還多此一舉設立總統職位呢?這也是不得已而為之,畢竟領袖也是人,這麼多的事情都交給他,領袖也忙不過來,所以行政事務的處理基本交給了總統,自己成為一個甩手掌櫃。



是阿維啊


提起最高領袖這個稱號,中國人並不陌生。伊朗最高領袖同時也是“伊朗革命領袖”、“伊朗精神領袖”。他和伊朗總統都是國家元首,但是他不是政府首腦。根據伊朗憲法規定,伊朗最高領袖具有絕對權威。伊朗最高領袖不僅擁有最高的政治權力,更是國家,乃至整個宗教派別的最高領袖。如果放在中國古代的話,伊朗最高領袖應該相當於皇帝加上孔子、釋迦摩尼、老莊等等。

因為根據伊朗憲法的規定,最高領袖可以根據總統損害國家利益為由,對其瀆職行為進行宣判。如果確認總統的確無能,則最高領袖可以罷免總統。所以伊朗總統和最高領袖到底誰大就不言自明瞭。

伊朗為什麼有最高領袖還要選總統呢?這就是由伊朗最高領袖制所決定的。

巴列維王朝時期,伊朗是極力推行世俗化的。不過其後爆發了伊斯蘭革命,這個時候霍梅尼站了出來,掌握了伊朗的大權,並開始把伊朗建設成為一個政教合一的國家。他主要的理論依據便是叫教法治國,最高領袖這個概念最早也是來自他的《教法學家的統治》。

根據這個理論,法律是遠遠不夠的,所以需要宗教領袖來行使權力。從伊斯蘭的歷史來看,建立教法學家的領導權也是有依據的。所以他們認為他們的體制不同於西方,也不同於東方。他們通過憲法確立了教法學家的絕對領導權,其中關於領袖的部分便是直接決定了伊朗最高領袖制度。比如伊朗憲法有以下規定:

第一、當選最高領袖必須是什葉派的教法學家;

第二、只有具有非凡才能的教法學家才能夠擔任最高領袖;

這個制度從1979年開始實行,到現在已經快40年了。至於其發展前景,大部分西方學者肯定不支持的。他們認為這和西方的民主制度相違背,不符合政教分離的基本原則。不過,目前來看,伊朗這個制度還是有很好的群眾基礎的,特別是近40年的執行基本已經得到伊朗國內民眾的普遍接受。這樣未來到底如何,我們就不得而知了。


對此問題你有什麼不同的見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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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朗是伊斯蘭教國家,最高精神領袖是宗教代表和國家元首,最高領袖是專家會議選舉出來的,並且最高領袖也有可能被專家會議罷免。專家會議是經由公眾選舉產生的。

伊朗的總統是民選的,他們也有不同的黨派參加選舉。總統與領袖一樣也是法定的國家元首,但歸領袖領導。總統負責政府事務,所以他也是政府首腦,總統選出來後需要最高領袖點頭才行,一般都會點頭的。

有人說伊朗是政教合一,我認為不對,最高領袖通常不干預政府事務,他維護的是教義和國家的大方向,具體的事由總統負責。沙特才是政教合一的國家,國王是終身制的,他死後傳位給王儲,而王儲通常是他的弟弟或兒子。從這一點看伊朗是比沙特進步的。


老粥科普


世界各國政體不一,至使其國家頷導層的職位設置、職權範圍、從屬關係也千差萬別。

我們的鄰國日本,保留了天皇這一地位,但是日本國民的一種精神象徵。國家的最高行政職權在首相手中;英國的最高行政權力也再首相的手中,但其上任和離任必須經過女王的任免;而大洋彼岸的美國,總統就國家最高權力的執行者!

說到伊朗,在四十多年前伊斯蘭革命勝利後,成主了伊斯蘭共和國。由於當年的伊斯蘭革命的首要須導者是這次革命的精神領袖,所以,這一地位被法定於國家的行政體制之上級。然後才在其之下設置國家行政體制的總統等各級職位。所以伊朗的總統只能在其精神頜袖之下行使職權!

伊朗總統的職權,相當於英國首相還要弱勢一些,因為英國女王無權干預國政,而伊朗的精神領袖則是握有這項權力的!


鐵嶺鋒


我是國際問題學者高尚濤,很高興回答這個問題。

伊朗最高精神領袖,是伊朗的實際統治者,享有最高的、近乎絕對的統治權。

伊朗總統在最高領袖的領導下,實施治理國家的職能,相當於其他總統制國家的總理一職。

所以,伊朗最高精神領袖的地位高於伊朗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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