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6 畢業生南京租房拿人才補貼 頻被中介、房東帶進“陰陽合同”陷阱

【導語】為吸引人才,從2017年開始,南京出臺了針對高校畢業生的系列政策,除了安居和落戶等政策優待,更以住房補貼、面試補貼等直接“發紅包”的方式,吸納95後人才。

新華日報財經 王穎菲 實習生 王啟明 費雨鎵

畢業生南京租房拿人才補貼 頻被中介、房東帶進“陰陽合同”陷阱

依據政策,畢業生只需提供租房的房產證和稅收繳款書,每月就可獲得600-1000元不等租房補貼。然而新華日報財經瞭解到,為拿到兩份證明、減少稅費,部分中介和房東竟用上“陰陽合同”方式。去年畢業後來到南京工作的潘行(化名)告訴新華日報財經,為少交600多元的房屋租賃稅,房東在合同上給他的租金“打了對摺”,而且合同上的房子也搖身一變,被換成了潘行實際所租房屋兩倍大的大戶型。

做低租金、改換地址,中介手法令人眼花繚亂

從2017年7月1日,《南京市人才安居辦法(試行)》正式實行。因此,去年畢業後來寧工作的外地學生潘行,成了第一波享受政策的幸運兒。根據政策,外地學生潘行在南京租房時每月可獲得600元的租金補貼。去年夏天,出於便捷,他同樣是剛畢業的同事選擇了一家名為“大賀房產”的中介,“對方稱,可以‘一條龍’服務,幫助畢業生房客可以更快拿到補貼。”

潘行很快定下位於玄武區的一處約70平米房子的一間房間,租金1200元,並與中介簽訂了為期一年的租房合同。不過,讓他不解的是,租房合同上寫的是:每個月租金600元,房屋地址和麵積也變成了棲霞區某小區一個近130多平的大房子。

“合同是由中介擬定的。中介當時和我解釋,合同地址與實際地址不一致的原因是,我實際租的房子是經濟適用房,不具備出租資格,因此合同上的租房地址換成了房東名下的另外一套房屋,”潘行說,“至於1200元‘打對摺’,中介告訴我是因為要逃稅。”

根據南京市住房租賃補貼流程顯示,月租金3萬元以下房屋按3.5%的稅費徵收。新華日報財經計算後發現,通過減少合同租金數額的方式,房東租給潘行的房間每年可以少繳252元房屋租賃稅。如果把整個房子3300元的租金計算,則少可繳600多元的稅費。

如今租房一年期滿,近期潘行準備離開,卻遭遇到因房內出現物品損壞問題、被扣數千元押金的情況。回憶之前中介和房東在合同上做低租金、改換地址等一系列“花式操作”,他懷疑自己遇到了“黑中介”。

畢業生南京租房拿人才補貼 頻被中介、房東帶進“陰陽合同”陷阱

合同顯示,潘行每月繳納600元租金,而他實際繳納租金數量為1200元。

來寧就業大學生:合同租金比實際低30%-50%是“普遍情況”

新華日報財經致電中介詢問相關情況時,對方承認,這份合同確實由他們擬寫。不過中介表示,因為租客需要申請租賃補貼,因此他們提供了相關證件,但是數額不一致是租客自己寫的。“在這件事情上我們也很委屈,我們只是最初“牽線搭橋”的,租客與房東最後出現了糾紛,我們也難以處理。”中介表示。

一位不願具名的南京資深中介表示,人才補貼出臺後,類似做法可以說是“常規操作”。“很多中介或房東會以‘給租客省稅費’的理由,做低租金。”他表示,實際上按照有關規定,房屋租賃稅應由房東承擔,但一些出租房屋長期存在逃繳租賃稅的情況,如今為了取得稅收繳款書,這部分稅費便被轉嫁到租客頭上。

另一方面,這位中介指出,由於申報補貼需要提供房產證,提交材料時,一些不具備出租資格的房子就會被“替換”,寫成其他普通商品房。根據潘行提供的材料,他此前租房所在小區確實為經濟適用房。根據《經濟適用房管理辦法》規定,經濟適用房沒有完全取得產權的情況下不能出租經營。

近一年多來,全國已有超50個城市發佈了多次人才吸引政策,在這場沒有硝煙的人才大戰中,租房補貼成為畢業生“最實惠”的收穫。新華日報財經調查發現,潘行遭遇並非個例,不少大學畢業生都反映,他們也遇到了“陰陽合同”,普遍表現為合同租金比實際租金低30%-50%,以及地址和實際租住地址不一致。

近日,新華日報財經也以高校畢業生身份諮詢了鼓樓區某房產中介,當提出要申請南京市高校畢業生租賃補貼時,對方表示他們可以提供包括房產證、繳稅證明在內的完整的材料,並且表示,不用擔心房產證與實際居住房屋不一致的問題。

七部委聯合治理房地產市場亂象,畢業生租房需謹慎

今年6月28日,住建部等七部委發佈了《治理房地產市場亂象專項行動的通知》,決定於2018年7月初至12月底,在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天津、南京等30個城市先行開展治理房地產市場亂象專項行動。本次專項行動的打擊重點包括投機炒房、房地產“黑中介”、違法違規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虛假房地產廣告等四個方面。通知提到,要打擊暴力驅逐承租人、捆綁收費、陰陽合同、強制提供代辦服務、侵佔客戶資金、參與投機炒房的房地產“黑中介”。

同一天,中國房地產估價師與房地產經紀人學會發布了《畢業生租房風險提示與防範》,提示畢業生警惕識別和提防“黑中介”陷阱、躲開不合法不安全房屋陷阱、避免不規範租賃合同陷阱、關注押金扣留條款陷阱、謹防“被租金貸”陷阱。

江蘇致邦律師事務所胡劍宏律師建議,大學生如遇到租房時因合同數額不一致產生的偷稅現象,可以向稅務部門舉報;對於經濟適用房被出租的現象,可以向房產管理部門舉報,以審核房主是否具有申請經濟適用房的資格。此外,胡劍宏律師提示,租房糾紛的問題出現的較多,租客遇到糾紛時及時投訴舉報、調解、訴訟等手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此外,根據《畢業生租房風險提示與防範》提示,如遇上糾紛應保持冷靜,及時收集保存證據,依法維權。可撥打當地市民服務熱線,或者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主管部門、公安機關、消費者協會、房地產中介行業組織等投訴舉報,也可通過調解、仲裁、訴訟等手段,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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