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兵團公務員錄用實施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
兵團決定組織201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工作。計劃招錄1348名,其中:兵直機關93名,各師(市)機關561名,監獄系統694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一、招錄原則和方法
招錄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和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採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二、招錄條件和對象
(一)招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滿18週歲以上,35週歲以下(即:1982年8月10日至2000年8月10日期間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年齡可放寬至40週歲以下(即1977年8月10日至2000年8月10日期間出生);
人民警察職位年齡為30週歲以下(即1987年8月10至2000年8月10日期間出生);要求“臨床醫學”專業的人民警察職位年齡可放寬至35週歲以下;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反對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動;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與工作能力;
6.具備兵團公務員主管部門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具體職位條件詳見《2018年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面向社會招錄公務員職位彙總表》(附件1,以下簡稱《職位表》)。
(二)招錄對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往屆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面向在疆服務的四項目人員(西部計劃大學生志願者、大學生村官(連官)、“三支一扶”人員、特崗教師)、兵團選派生、連隊(社區)“兩委”成員、在兵團團場工作的高校畢業生和內地高校新疆籍少數民族畢業生。
四項目人員服務期限為1年的服務期須滿8個月以上方可報考,服務期限為2年以上的的服務期須滿16個月以上方能報考;兵團選派生、在兵團團場工作的高校畢業生須在團場工作滿1年以上(服務期限計算截止日期以2018年8月10日為準)。
(三)下列人員不屬於招錄範圍
1.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工作人員。
2.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4.現役軍人。
5.未按規定時間到崗、錄用後因故取消公務員錄用資格未滿3年的人員。
6.基層政法機關定向招錄公務員服務期內辭職未滿3年的人員。
其中,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考生有本《公告》附件“人民警察報考職位說明”所列不能報考情形的,不得報考。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構成迴避關係的招錄職位。
三、招錄工作時間安排(北京時間)
(一)報名時間
網上報名時間:2018年8月10日18:00—8月27日18:00。
網上繳費時間:2018年8月10日18:00—8月28日18:00。
網上打印准考證時間:2018年9月5日—8日。
(二)筆試時間
2018年9月8日(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准考證)。
(三)筆試成績公佈時間
2018年9月21日18:00。
(四)調劑時間
2018年9月26日—28日。
(五)後續環節時間詳見兵團考試信息網(www.btpta.gov.cn)公告
四、招錄工作程序
招錄程序主要有: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複審、調劑、面試、體能測評(人民警察職位)、體檢、考察、公示和錄用等。
報考面向在疆服務的四項目人員(大學生村官、西部計劃志願者、特崗教師、“三支一扶”人員)、兵團選派生、連隊(社區)“兩委”成員、在兵團團場工作的高校畢業生和內地高校新疆籍少數民族高校畢業生職位的,屬於“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及“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對應雙一流建設學科(名單見附件5)招錄職位的考生,免筆試環節。
(一)報名
1.職位查詢
各招錄部門具體招錄人數、職位、資格條件等詳見《職位表》。
2.網上報名
報考人員可登陸兵團考試信息網(www.btpta.gov.cn),通過公務員網上報名系統如實填寫《2018年兵團面向社會招錄公務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
報考人員只能選報一個職位。報考人員要結合自身實際,認真閱讀報考職位設定的條件,選報自己適合的職位,防止錯報、誤報。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的,一經查實,即按相關規定取消考試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及惡意註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將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0號令)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3.查詢資格初審結果
報考人員可於8月10日至8月27日登陸兵團考試信息網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8月10日18:00-8月27日18:00,報考申請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以改報其他職位。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必須在2018年8月28日18:00前完成網上繳費。
4.相關費用
報名費每人15元,筆試考試費每科40元。體檢費按照體檢醫院的標準執行。上述費用均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報考人員由於個人原因無法參加考試的,不予退費。
5.職位取消
南疆兵團第一、二、三、十四師職位的筆試開考比例為1:2(職位招錄計劃數:報名人數,下同),其他職位的筆試開考比例為1:3。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取消或核減該職位招錄計劃數。取消招錄計劃的職位於8月28日22:00在兵團考試信息網公佈。被取消招錄職位且不申請職位改報的報考人員,兵團人力資源考試院予以退費。
6.職位改報
8月29日10:00—18:00,被取消招錄職位的報考人員可申請職位改報(其他職位的資格初審合格人員不得再參與職位改報,一經發現,取消筆試資格)。申請改報的考生需將職位改報申請表(附件4)以傳真的形式發送至各招錄單位(各單位聯繫方式見附件6)。
(二)筆試
1.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為客觀性試題,使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以填塗的方式答題;《申論》為主觀性試題,報考人員必須使用0.5-0.7mm的黑色簽字筆在專用答題紙上用漢語答題。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
2018年9月8日上午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2018年 9月8日下午 《申論》
具體筆試地點詳見准考證。報考人員須在報名時選定考試地點。
3.筆試成績
筆試結束後,由兵團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筆試成績總體情況統一劃定最低合格分數線。其中:對南疆第一、二、三、十四師單獨劃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低於最低合格分數線者,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報考人員有一科無成績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筆試成績=各項科目成績之和。
筆試成績可於2018年9月21日12:00後登陸兵團考試信息網查詢。
4.注意事項
報考人員須按准考證標明的注意事項和有關要求,攜帶筆試准考證和本人身份證原件或有效臨時身份證參加筆試。證件不全的,不得進入考場。
(三)資格複審
1.資格審查部門
兵直機關各招錄部門負責本部門招錄職位的資格複審。各師(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按照管理權限負責本師(市)職位的資格複審。監獄管理系統負責本系統職位的資格複審。部分職位在資格複審環節需進行專業測試,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2.資格複審
根據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核驗。凡與報考條件不符、不能提供規定證件材料、不在規定時間接受資格複審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資格複審時,報考人員須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筆試准考證和《報名表》等材料。
大學生村官(連官)、“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應提供自治區或兵團、各地州或師(市)項目辦出具的證明。
兵團選派生應提供師(市)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
在農牧團場工作的高校畢業生以及連隊(社區)“兩委”成員應提供團場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
職位要求有“二年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還需開具二年基層工作經歷的證明。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大學生在校期間參加相關工作的,即使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並開始繳納社會保險,也不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資格複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職位調劑
調劑崗位:未達到開考比例被取消的職位。
調劑範圍: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但未進入面試的考生。已進入面試的考生不得再進行調劑,違規考生將取消面試資格。
其他要求:具體事項詳見調劑公告。
(五)面試
報考人員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以職位擬招錄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
報考基層服務項目職位,面向“雙一流”院校招錄的,面試人員按報名實際人數進入。
面試組織:兵直機關招錄職位的面試由兵團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實施。各師(市)機關招錄職位的面試由本師(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實施。監獄系統的面試由當地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招錄部門組織實施。
面試採取結構化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佈,面試成績低於60分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面試人數少於或等於職位招錄計劃數的,面試成績須達到當天該考場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總成績=(筆試成績/2+面試成績)/2。
(六)體能測評
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人員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以職位擬招錄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體能測評人員名單(如出現總成績相同的情況,依照筆試成績依次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排名先後,下同)。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體能測評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規定執行,成績當場公佈。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不合格者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七)體檢
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以職位擬招錄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按照《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詳見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務員局網站)等規定組織實施。
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人員,體檢標準按照上述標準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進行。
參加體檢的報考人員按規定的時間地點集中,體檢前三日不得飲酒,體檢當日空腹。體檢費用報考人員自理。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體檢不合格需要進行復檢的,經兵、師公務員主管部門批准,可在指定的綜合性醫療機構複檢,複檢只進行一次,有明確結論的,以複檢結論為準。
(八)考察
兵直機關各招錄部門、各師(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監獄系統按照《關於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對報考本部門、本師(市)、本系統的體檢合格人員進行實地考察。考察主要了解報考人員的政治情況、學習情況、遵紀守法情況等。特別要注重考察其在維護祖國統一、維護民族團結、維護社會穩定中的現實表現。
在考察中,經審定不符合招錄要求,截至公示前未能提交職位所需學歷(學位)證書或證明文件的人員,考察結論為不合格,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九)公示
兵團公務員主管部門按照職位擬招錄計劃數,根據報考人員的考試成績、體檢結果、考察情況等,確定擬錄用人員,並在兵團考試信息網上公示七天。
(十)錄用
公示期滿未收到舉報或舉報問題不影響錄用的,由兵團公務員主管部門按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審批錄用手續。公示期滿後,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擬錄用人員自行解除與原單位之間簽訂的聘用合同、勞動合同,否則不予錄用。新錄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合格者予以正式任職,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新錄用公務員在報考單位最低服務年限為五年(含試用期)(《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規定》中組發〔2008〕20號)。未滿最低服務年限不得辭職,擅自離崗的給予開除處理。
(十一)遞補
資格複審、體能測評、體檢環節出現職位空缺,視情況按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各環節遞補只進行一次。
五、相關政策
(一)學歷和專業認定
報考人員的第一學歷必須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學歷,報考職位所需專業必須為第一學歷證書所列專業。
(二)南疆工作補貼
報考南疆兵團第一、三、十四師職位的報考人員上崗後享受南疆工作補貼。
六、監督
本次招錄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參加考錄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員嚴格實行迴避制度。對於違反規定的考官、工作人員將按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及《兵團公務員錄用實施辦法(試行)》的相關規定進行嚴肅查處、追究問責。報考人員違反規定的,視情節輕重,取消其考試資格;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0號令)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不屬於報考範圍已被錄用的,取消其錄用資格。
監督電話
兵團紀委監委:0991-12388
七、招錄有關事項
1.請各位報考人員務必按時參加各項考務活動,超過時限未參加者,視為自動放棄。
2.本次考試在任何招錄環節發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情況,隨時作出取消錄用資格的決定。
3.本《公告》確定的時間、地點,因特殊情況發生變化另行在兵團考試信息網通知。
4.本次公務員招錄考試,兵團未授權任何單位、部門或個人成立所謂“試題研究組”“命題研究組”,以及編寫和發佈任何與公務員錄用考試相關的書籍和信息,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公務員錄用考試主要是素質考試,報考人員應注重平時的積累,兵團既沒有出版過一本複習資料,不指定參考書目,也不提倡購買市面上這些考試書籍。
5.本《公告》由兵團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兵團公務員局:0991-2890637
6.報名網站技術支持電話:0531-88097900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公務員局
2018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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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面向社會招錄公務員職位彙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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