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倒問題
——日常生活裡多半都還是追求著世俗的成就,律師也一樣 !郝冬白,男,漢族,1989年進入公務員隊伍。2015年9月參加全國統一的司法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A級證書(律師資格證號:A_20156201020103),即同時取得律師資格。
打倒問題!——日常生活裡多半都還是追求著世俗的成就,律師也一樣 !
30多年前,書法家祁世權先生給我寫了一幅字,——“打倒問題”。這幅字目前我還保存在書房裡。
為什麼要寫這幅字,與我小時候的經歷有關。我小的時候,非常害怕狗。我去村小學上學,要經過村子上的打碾場。打碾場有條看場黃狗,這條狗就經常臥在我上學經過的路邊。我非常害怕。人多的時候,我就混在人群中經過。但是,碰上我一人去學校,就非常糟糕。我就想辦法躲避。但是,路就那麼一條,怎麼躲?沒有辦法,就硬著頭皮過。有時候,我就餵它吃的,沒有料到,適得其反。——它得到吃的,就尾隨我,一直尾隨好長一段路!
這段日子非常難熬!……
可是,這不算什麼!後來,我姐姐出嫁,我們家遇到逢年過節就要去探望,這個任務大多數放在我身上。
又是可是——可是,要到我姐姐家去,必須要過一道溝,溝裡有幾戶人家,每家都養一條大狗,我路過的時候,就要過狗這道關!怎麼辦?沒有辦法,我就準備一條“鞭杆”(實際就是一根木棍,最好是樺木的),然後再準備一些石頭。當一群狗猛撲過來的時候,先用石頭猛砸,——最好是狠打跑在前面的頭狗!頭狗被打疼了,嚎叫著逃跑,其他狗就一鬨而散!
引申到生活中,遇到問題,也和遇到攔路的狗一樣,不打跑,就沒有辦法前進。毛澤東同志說:掃帚不到,灰塵不會自己跑掉!
這樣,我就請祁世權先生給我寫了四個字,“打倒問題”。
“打倒問題”這四個字,非常簡單,就像個口號,沒有什麼魅力。哲學不抽象,它就不迷人。有人評價尼采的一些名言說:愛說反話的人難免被誤解。陽否陰述( apophasis)是一種欲迎還拒的伎倆,尼采把真正要說的話藏在迷魂陣裡,藉此篩選預期的讀者——他不低估我們的智力,我們也別辜負他的苦心。
可是,我還是喜歡像口號的東西,好理解,直白,不神秘,沒有魅力也不要緊!
這就像我奶奶教育我一樣,說:做人,要怒在心,笑在臉!可是,我就是做不到。
一個人遇到攔路的問題怎麼辦?那就必須打倒!如果沒有其他的路可選擇。
《人類簡史》的作者以色列人尤瓦爾·赫拉利說:日常生活裡多半都還是追求著世俗的成就。我認為,對於這句話而言,律師也一樣。
閱讀更多 郝冬白的法治空間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