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父母在孩子小時拋棄孩子,生病了要求孩子捐器官,孩子該不該捐?

小貓播客


親生父母把孩子生下來,就應該給孩子一個幸福安全的環境,把孩子撫養成人。這是做父母的義務和責任,也是家庭幸福快樂的源泉。

不過,有些父母生下自己的孩子後,由於這樣或那樣的原因。沒有給孩子一個,幸福安全的成長環境。放棄了作為父母的責任和義務。

他們把自己親生的孩子,送給別人撫養,拋棄了自己親生的孩子。使這個孩子,從小得不到親生父母的疼愛。他們的這一做法,對孩子造成了很大的傷害。

一般情況下,被拋棄的孩子,都能在養父母哪裡得到疼愛,幸福快樂的長大成人。他們在養父母哪裡,得到的疼愛可能更多。

但是,這並不能完全彌補,被親生父母拋棄帶來的傷害。被親生父母拋棄的陰影,卻始終存在,揮之不去。被親生父母拋棄的陰影,會伴隨一生。

在被拋棄的孩子長大以後,他們的親生父母會想盡一切辦法。找到被自己拋棄的孩子,與之相認。這個可以理解,畢竟血濃於水嗎?也可以了卻一些遺憾。

親生父母與被拋棄的孩子相認,雖說是可以理解,也是人之常情。好像對養父母不太公平,親生父母只是生了孩子。把孩子養大的卻是養父母,養恩大於生育之恩。

好在大多數的親生父母,尋找被自己拋棄的孩子。並不是為了,從養父母手裡要回孩子,也不是為了索要什麼。他們只是念及親情,想見見孩子,看看孩子現在怎麼樣。

也有例外,就像本題描述的情況。他們尋找被自己拋棄的孩子,不是為了念及親情,看看被拋棄的孩子。現在生活的怎麼樣,彌補沒有撫養親生孩子的遺憾。

而是,讓被拋棄二十年的孩子,給自己捐腎。他們拋棄自己的親生孩子,沒有撫養自己親生的孩子,已經對孩子造成了一次傷害。

二十年後,孩子在養父母的撫養下,長大成人了。自己患病了,需要換腎了。想起了還有一個被拋棄的孩子,可以為自己捐腎。

於是,為了自己能夠延緩生命,找到了被自己拋棄的孩子。恬不知恥的提出了,給自己換腎的無恥要求。這無疑會給自己親生的孩子,帶來二次傷害。

人體有兩個腎,自然有兩個腎的道理。摘掉一個腎,一定會對自己的身體,造成傷害。嚴重的話,還有可能危及生命。

作為沒有撫養過孩子的父母,有什麼臉面提出換腎的要求。你們拋棄了自己的孩子,已經對孩子造成了一次傷害。已經,對不起自己親生的孩子了。

還要對自己親生的孩子,造成二次傷害。你們於心何忍,你們有什麼理由,你們有什麼臉面,提出這樣的要求。你們不知道可恥嗎?還要什麼臉面活在這個世上。

冉兄認為,對於這種不知廉恥,不念及親情的親生父母,不值得同情。對於這種自私自利,毫無同情心的親生父母,就讓他們自生自滅吧。這是他們應得的懲罰,不能捐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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