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3 孩子打架有的打得反目,有的卻依舊親密無間,原來家長做了這些事

孩子打架有的打得反目,有的卻依舊親密無間,原來家長做了這些事

孩子的姥爺從北京回來辦事,在我家小住了兩天。初次與他的小孫女見面,很喜歡一歲多的小調皮。

姥爺在家兩天,看到我的兩個女兒相處融洽,笑說:“這兩姐妹關係很好啊!姐姐謙讓妹妹,妹妹喜歡姐姐,沒見她倆有爭執。”

作為媽媽,我當然特別為孩子們如此“長臉”感到自豪。但另一方面,我又多了一份思考。成人似乎對孩子之間的關係存著一份期待,那就是要互敬互愛,不可以有衝突。記得我的父母對我們兄弟妹四人的評價便是,我們從來沒有紅過臉、吵過嘴。

掛在他們嘴邊的事,常常是哥哥如何照看了弟弟,弟弟如何給哥哥打掩護了。我媽媽說的其中一件事,我可以倒背如流:我三哥生病了,一顆大中藥丸子他就是不肯吃,爸媽忙著上班,丟下沒有再管。是我上小學二年級的二哥放學回來,用削鉛筆的小刀將大丸藥切成小塊,又仔細地團成小圓粒,一顆顆地耐心給我三哥餵食了。

這件事我媽說了幾十年,偶爾還會哽咽。在我父母的心裡,我們便是兄弟情深的模範。

然而,事情並非如此,我們之間也是有矛盾衝突的,只不過父母並不知道。

我大哥就曾說起童年時,因為我二哥無意間弄壞了他引以為豪的一件手工作品,而狠狠地打了一架。

在我的記憶裡,我二哥脾氣暴躁極了,而我又是個做事拖拉的慢孩子,所以常常被二哥罵哭。

雖然我們之間並沒有和諧到沒有衝突的地步,但我們兄弟妹的感情的確無比深厚。衝突之後,依舊是親親熱熱的。

即便過去了幾十年,再回想起過往,也都是濃濃的親情,就算被哥哥罵哭的那些經歷,也不覺得有絲毫的懷恨。

孩子打架有的打得反目,有的卻依舊親密無間,原來家長做了這些事

現在是二胎時代,越來越多的聲音在說如何避免孩子之間的矛盾衝突,但根據我的觀察:矛盾衝突是無法避免的,可矛盾衝突也不是洪水猛獸。

我家兩個女兒,老大7歲半,老二1歲半。兩個孩子平時真的像姥爺看到的那樣,非常融洽。最近老二學會了說“愛你”,每天早上醒來第一件事便是喊著“姐姐,愛你”把姐姐吵醒,而姐姐一點也不惱,笑著親親妹妹又繼續睡。

不過和諧並非時時都在,也有互不相讓的時候。比如妹妹會看到姐姐的東西很喜歡,就去搶;如果姐姐不願意給,那就會雞飛狗跳地鬧起來。有時候還會你哭我嚎地叫媽媽來調停。

這樣的小衝突每天都有,但衝突發生的時候孩子們各有自己的情緒、不滿,衝突過後卻又能很快恢復一團和氣、姐妹情深。

而在一些家庭裡,我看到、聽到的卻是來自孩子之間挺深的怨恨,這些怨恨大都來自於極其微小的事件,也許從成人的角度看根本不值一提。

孩子打架有的打得反目,有的卻依舊親密無間,原來家長做了這些事

前幾天,我陪著小女兒在小區的沙池裡玩兒,一位奶奶帶著兩個孫子也在沙池。大孫子七八歲的樣子,正拿著沙桶玩,小孫子約有三四歲,吵著要搶沙桶。大孫子不肯給,小孫子便又哭又喊地也不甘示弱。兩個孩子正鬧,奶奶已經一把搶了沙桶給小孫子,厲聲呵斥大孫子道:“你給弟弟玩嘛,他小你大!”大孫子臉憋得通紅,卻硬是將那份怒和怨壓抑了下來,沒有說一句話,呼地站起來,攥著拳頭、咬著牙,全身都使勁繃著力,怒氣衝衝地走了。

那一刻我突然明白了那個孩子有一次和小夥伴的聊天裡為何帶著那麼大的情緒。那是一次偶然的相遇,我帶著小女兒在小區裡玩,經過一群正圍攏在涼亭拐角處說話的小男孩兒。只聽有個孩子帶著哭腔說:“總有一天,我會買個雙截棍,找個沒人的地方,把我弟弟狠狠打一頓!”那話裡透著憤怒和委屈、絕望,連用什麼工具、在什麼場景實施都設想了,一定是在心裡將如何收拾弟弟這件事想象了無數次了。我不由得心裡一縮,既覺得孩子可憐又感到一絲寒意,便側頭看到了他。原來,他對弟弟的怨恨裡隱藏著家人對兩個孩子的不公,並且這不公成了一種家庭習慣,已經深深地傷害了孩子。

這種不公在多個孩子的家庭裡是極為普遍的。中國家庭裡經常以“你是哥哥(姐姐)”這樣的話來壓抑大孩子,平息孩子之間的衝突。但衝突到底有沒有因此平息呢?我看並沒有。衝突只是迫於成人的權威而暫時埋藏在了孩子的心裡,如果一直得不到解決,那些被隱秘的情緒能量積聚到爆發的時候,誰知道會發生什麼呢?

孩子打架有的打得反目,有的卻依舊親密無間,原來家長做了這些事

在我的記憶裡,我的父母沒有充當過我們兄弟妹間的裁判,我們也沒有去尋求過父母來主持“公道”。在那個物質匱乏的年代,我父母是儘自己所能給予我們平等的待遇,沒有借“你是哥哥”“你是女孩子”之類的由頭,給我們其中哪一個少分配食物或者用品。我爸爸出差回來,總能從大城市裡帶來些我們沒見過的好吃食,他都是很公平地分給我們四個人一人一份。記得有一次,我爸爸從北京回來,帶了一盒羊羹,一個《西遊記》主題的包裝盒裡正好四根,我們一人一根。那是我們第一次吃羊羹,覺得美味得很,只可惜就那麼一盒。我們四人在客廳裡吃著聊著天,我和大哥、二哥吃得快,三哥正繪聲繪色地講著什麼,吃得慢。坐在一旁的我突然想調皮一下,趁三哥不注意,搶了他只用牙尖嗑了一點兒的羹,一口吞了。三哥生氣極了,兩手捏著我的脖子嚷嚷著讓我吐出來。父母也只是看著我們笑鬧,並沒有插手。沒有責罵我搶哥哥的食物,也沒有批評哥哥捏我。我們也就笑的笑,鬧的鬧,一會兒已經煙消雲散了。

孩子打架有的打得反目,有的卻依舊親密無間,原來家長做了這些事

基於這些親身的經歷,在對待我的兩個孩子時,我便有了幾條原則,正是這些看似簡單的原則才讓兩個孩子相處得很融恰。

1. 充分地表達對兩個孩子的愛。

愛要時時說出來,要“抱”出來,要吻出來。我們中國人的愛大多含蓄,但心裡的愛不表達出來,有時候對方未必接收得到。在懷小女兒之初,大女兒曾希望是個弟弟,我問為什麼?她告訴我:“如果是個可愛的妹妹,爸爸媽媽不愛我了怎麼辦?”我自認為在大女兒身上已經給予了我所能付出的所有愛,我先生更是愛女狂魔級的爸爸。大女兒仍然也有失寵的擔憂。所以,我一遍遍地向女兒確認,無論生弟弟還是生妹妹,我們都會愛她如前。大女兒得到這個信息之後淚眼汪汪地摟著我的脖子說:“媽媽,我也愛妹妹。”

當小女兒出生時,大女兒雖然有點失望,但立刻喜歡上了這個小妹妹。然而我隨後不得不分出了大部分精力去照顧小女兒,大女兒常常發出抱怨:“媽媽不愛我了,只愛妹妹。”我已經筋疲力盡,可是隻需要好好地抱抱大女兒,告訴她:“媽媽真的很抱歉,因為照顧妹妹而忽略了你的感受,但是媽媽愛你們兩個。只是因為你們的不同,所以愛的方式也不同。妹妹需要媽媽哺乳、換尿布、擦屁股,而你需要媽媽給你一些自由的空間。這兩種需要卻不能反過來,對嗎?你願意媽媽給你擦屁股嗎?”大女兒害羞地笑著,馬上釋然地跳出我的懷抱,高興地逗躺在床上的妹妹玩兒了。

愛的表達很重要,孩子需要一遍遍地確認父母的愛。

2. 給每個孩子適當的陪伴。

即便是大孩子,也是需要陪伴的。大女兒上個學期在作文裡寫到最多的就是希望能有時間和媽媽獨處,最喜歡的事情是和媽媽一起寫作文,因為那一刻只有媽媽和她。我便努力和忙碌的孩子爸爸溝通,爭取到了每週一個晚上和大女兒散步。但堅持了三兩週,大女兒已經滿足了,再也沒有抱怨說:“你老陪妹妹,不陪我。”總在和我散步的那個晚上把約定忘得一乾二淨,和院子裡的同學瘋玩兒去了。

我的體會是,給孩子平等的愛並不是事件和時間上的平分,而是給他們所需要的愛與陪伴。對於小女兒,自然要花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去陪伴;對於大女兒,已經不需要我無時無刻的關注了,除了必要的聯接,要留給她一些空間和時間去和同齡人玩耍。

夜晚,我們娘仨總是這樣度過的,先洗漱停當(此處省略三千字,那個場景可以用雞飛狗跳來形容),然後躺下來,小女兒喂著奶,大女兒則要“喂”著故事安眠。暑假我們還多了一個睡前節目,故事之後再背詩直到睡著。對於一個人帶兩個孩子的媽媽來說,這是比較省力的陪伴了。睡前故事也是大女兒最期盼的時光。

陪伴的形式多種多樣,尋找最適合自己孩子的方式,專注地將心放在孩子的身上,他(她)會收到你的愛。

3. 建立基本家庭規則:每個人都有權利支配自己的物品,別人的東西需要經過別人同意才可以拿,公共部分誰先取得誰先使用等。

中國家長在孩子的糾紛中,往往解決的不是孩子們之間的問題,他們聽到孩子的吵鬧先自己產生了情緒,根本無法平靜地去處理問題,而是為了儘快讓自己得以安寧而壓制一方,以期快速脫身。其結果是被壓制的那一方將那份憤怒的能量潛藏在了心裡,在和另一方相處中,再有下一次衝突,那些能量就又翻滾上來了;然後再被壓下去,再湧上來……

玩過彈簧的人一定有這樣的經驗,當彈簧呈現自然狀態時,它不會有什麼力量;當用手壓彈簧時,則會有反彈的力量;當手鬆開時,彈簧就跳出去了。所有的能量大概都是這樣的,你阻止它,它會蓄積更大的力量來反抗。

建立規則的目的不是要約束某一方或者孩子,而是在規則中一家人能相處得更為舒服,規則也是平等的基礎。這個規則是一家人都要遵守的,成人與成人之間、孩子與孩子之間、成人與孩子之間無一例外。

有衝突便可能會有哭聲,在規則之初,妹妹常常以哭來要挾姐姐,姐姐也怕妹妹哭了媽媽會不高興。當妹妹搶了姐姐的東西,姐姐不願意給時,我會強調規則,讓妹妹還給姐姐。然後安撫大哭的小女兒,幫她處理情緒。慢慢地,小女兒也能接受規則了,有時忍不住拿了姐姐的東西,只要姐姐說不願意,她會強有力地表示自己想玩,但最終會還給姐姐。

這個規則的好處是,並沒有壓制某一方,而是以中立的原則處理問題,做到了真正地解決問題。

4. 當兩個孩子發生了問題,儘可能讓他們自己去解決。

建立規則的另一個好處是,依照規則孩子們自己可以處理問題,家長省心省力的同時也鍛鍊了孩子的能力。

大女兒的力量一直比較弱,即便面對比自己小六歲的妹妹,有時候也會哭著向媽媽告狀。兩人在一起玩兒,我時常就要被大女兒叫去調停,令我頭疼不已。

後來,我便跟大女兒說:“規則很明確,你有權利保護自己和自己的物品,以後你自己來解決問題。”大女兒似乎也不那麼擔心妹妹哭了,我做著家務,時不時地就聽到大女兒說:“這是姐姐的東西,請你還給我!”經過幾番爭執,兩個人又會慢慢平靜下來。

我在一旁只管做自己的事,輕鬆多了,而大女兒也漸漸地在關係中有了力量。小女兒也在這個過程中,學會了“我的”“不願意”來表達自己、主張權利;學會了尊重姐姐的權利,學會了接受姐姐也會有不願意、不分享的事實。

這在以後更多的人際交往中,對兩個孩子都有好處,是雙贏的。

5. 先處理情緒,再處理事件。

有時候問題可能會比較棘手。比如,妹妹總是沒輕沒重地把姐姐“打”哭。姐姐哭了,妹妹也會表現出非常“生氣”的樣子來(其實是有些害怕)。

孩子哭,尤其是大孩子哭,很考驗成人的耐受力。那一刻的煩躁和惱火如果佔了上風,可能就是這樣的:先把妹妹拉到一邊罵一頓,妹妹大哭。火更大了,又去制止姐姐的哭,“有什麼好哭的啊,妹妹能打得多疼啊!你怎麼這麼笨啊,連妹妹都能把你打了,在外面不得被欺負死了!”最終,姐妹倆可能被熊得情緒更糟了,整個氣場變得凝重。

所以,先得讓自己平靜,不被孩子的哭鬧帶進情緒的漩渦。之後,抱好肇事的妹妹,安撫哭泣的姐姐,等兩個孩子情緒好了,再擺事實講道理,按照規則處理事情。

帶著情緒的時候,我們常常被情緒所左右,沒有辦法理性地面對事件,成人如此,孩子也如此。所以,給孩子一點時間去平復情緒是重要的。

製造親密的兄弟、姐妹,不是要消滅衝突噢,正是在處理衝突上要有一點清醒的認識。處理對了,孩子受益,家長省力!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