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9 铁力市司法局集中学习《黑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

2018年6月28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黑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并将于2018年9月1日起施行。

铁力市司法局集中学习《黑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

《黑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是我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第一部地方性 法规,标志着我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自此步入法制化、规范化发展的快车道。

铁力市司法局集中学习《黑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好《黑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的立法精神和内容实质,铁力市司法局提前印制了《黑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读本,并于8月28日下午组织全体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了《黑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的有关内容。副局长张庆对《黑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进行了详细的解读,明确了司法局作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主管部门所应承担的具体工作职能,同时对8月31日集中宣传启动仪式及9月份在全市集中开展《黑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宣传月活动进行安排部署,确保《黑龙江省法治宣传条例》顺利实施。

铁力市司法局集中学习《黑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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