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8 公職女老賴用盡“全身演技”拖延時間 新野法院執行幹警“軟硬兼施”終將其拘留

“不行了,我頭暈,快喘不上氣了……”8月28日上午12時左右,被執行人陳某(系某單位公職人員)在被拘留的途中突然橫倒在警車後車座上,呼吸急促,一直乾嘔,表情猙獰痛苦,新野縣人民法院執行幹警當場掉頭,急速趕往附近的醫院,在趕往途中也一直為其喂水,並對其進行安撫。

到達醫院後,執行幹警和醫生又火速將其抬進急救室,呼叫醫生對其進行急救,在搶救過程中,陳某一直躺在擔架上,一動不動,執行幹警合力將其抬上病床,並給她喂葡萄糖水,之後醫生拿著體檢單過來,說陳某身體各項指標都很正常,沒什麼大礙,但此時的陳某仍一言不發,一直搖頭。正在這時,陳某的手機響了,當聽到電話那端兒子的聲音後,陳某立馬清醒,要求和兒子通話。 “陳某,如果你身體沒什麼不適的話,我勸你還是配合我們完成執行工作,你不要以為拖延時間,就可以逃避處罰,這是不可能的,我們幹執行的,從來不怕耗!”執行法官嚴肅地說。看到耍賴無效後,陳某如一隻洩了氣的皮球,最終配合執行幹警辦理了各項拘留手續,並在下午4點左右被送進拘留所。

至此,從早上10點到下午4點,這名女老賴撒潑耍橫,裝傻裝病,可謂是用盡“全身演技”拖延時間,以為只要耗時間、耗精力,執行幹警就會束手無策,無可奈何。但事實證明,我們的執行幹警“火

眼金睛” “百毒不侵”,專治各種拒不配合執行“疑難雜症”。“其實拘留是最後的執行手段,拘留是手段,不是目的。我們不會去輕易地拘留人,我們的目的是為申請執行人討回應有的權益。”執行法官深有感慨地說道。那麼,是什麼原因讓新野縣人民法院執行幹警不得不拘留陳某呢?原來,被執行人陳某牽涉的是一起普通的金融借貸糾紛案,但陳某在其案件被執行期間,一直躲避執行,且態度惡劣,多次在與執行法官通話過程中,威脅甚至辱罵執行法官,而且陳某屬於涉執公職人員,其拒不配合執行的性質更加惡劣。

新野縣人民法院提醒:針對被執行人是公職人員、國有企業職工等特殊人員群體的,法院的態度是“零容忍”——堅決打擊、絕不手軟。法院除了要求涉公職人員被執行人在規定期限內履行義務、報告財產、限制高消費、納入失信人員名單外。法院還將其失信情況抄送其所在單位、同級組織、人事和紀檢監察部門,對其晉職升職、獲得榮譽等方面進行限制和禁止,同時抄告其上級黨委主管部門和紀檢部門,建議將其納入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和監督範圍。除此之外,法院針對該群體,還會適時進行專項清理活動,必要時會動用罰款、拘留,追究刑事責任等措施,使其抗拒執行行為無處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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