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3 副总经理工作职责

副总经理工作职责

一、 做好集团公司的行政工作

1、制定公司年度、季度和月度工作计划,提交董事长办公会研究后下发执行。

2、按照董事长的安排,及时收集各副总、科室,各项目部的议案,汇集整理形成会议议案。

3、组织集团公司年度和半年会议,做好会议准备工作。组织集团公司业务周例会和月度例会,做好会议准备,作好会议记录,下发会议纪要,并督促检查会议决定的贯彻落实。

4、代替董事长(总经理)参加有关会议。

二、 做好文电处理工作

5、做好上级下发的文电登记、传阅、督办和归档工作。

6、起草、审核以集团公司名义上报或发出的公文、信函和其他文件,做好跟踪、批复和落实工作。

7、撰写领导讲话稿。指导规范各管理部、分公司公文处理工作。

三、 做好各部门协调工作

8、及时与集团各部门沟通、协调,贯彻董事长的指示;

9、督促、检查各项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维护制度的严肃性。

10、做好上下联系与沟通,负责督办和检查各项工作。

四、做好公司后勤服务工作

11、组织公司重要活动,做好集团公司的接待工作,处理好集团公司公共关系。

12、做好公司往来信件、邮件、包裹的收发、登记、传递、清退和机关订阅报刊的审定工作。

13、做好公司办公设备的购置、维护和办公智能化建设,规范办公用品、其他工作用品及礼品的采购、供应和管理,做好具有公司统一标志的档案袋、资料袋、信笺的印制和发放管理工作。

14、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规范车辆管理。

五、负责公司印鉴、证照和档案管理

15、严格按照《印鉴、证照管理办法》,管理好公司印鉴和证照。

16、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建立法务档案、企业资料档案、文书档案等档案库。

六、全面抓好法务工作

17、负责集团公司法务方面的审核工作,负责起草、审核、修改公司各类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诉讼、公函等文本),参与公司重要商务合同的讨论和谈判工作,提供法律支持。

18、负责集团公司诉讼或仲裁法律文件的递送工作,负责整理公司诉讼费用支出情况,跟踪诉讼或仲裁案件案情进展并及时反馈领导,判决或裁定出具后,接洽法院和仲裁庭并执行庭审事宜,协助外聘律师处理公司其他方面的法律事务。

19、独立办理或协助外聘律师开庭应诉,协助外聘律师进行案件证据收集、诉讼材料准备和案情分析,制定诉讼或仲裁方案并提交董事长和外聘律师研究讨论。

20、对疑难应收账款及时催收,配合、协助财务部门对应收账款进行催缴,直接办理疑难应收账款的催促工作。

21、建立和维护法务管理制度,建立并完善公司法务工作的管理制度、配套表格及工作流程,协同有关部门起草、审核、修改、完善合同模板、制度配套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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