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2 女子剛結婚不久患癌,丈夫“人間蒸發”,隨後起訴離婚……


女子剛結婚不久患癌,丈夫“人間蒸發”,隨後起訴離婚……

俗話說“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但是在妻子剛剛被查出癌症不久,丈夫就先“人間蒸發”,然後起訴離婚,未免令人無奈。

近日,大連市法院審理了這樣一起特殊的離婚案。小愛和小文是大學同學,兩人在大學二年級時就確定了戀愛關係,畢業後都留在了大連。經過三年打拼,二人在大連購買了一套二居室住房,首付款50萬元是小文父母出的,房證名是小文的,二人通過公積金貸款,房子裝修後,二人幸福地走入婚姻殿堂。

小兩口幸福的日子定格在6月5日這一天。這天小愛在一次單位例行體檢中,被醫生檢出一側卵巢有病變,建議立即就醫。經大連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院診斷,小愛竟然是左側卵巢癌,必須手術切除,同時醫生還說,手術後小愛懷孕的概率就很小了。

小愛的手術非常成功,後又經過連續化療,病情穩定。但令小愛傷心的是,自己手術後小文人間蒸發,20餘萬元醫療費也是自己的爸爸媽媽借來的。沒過幾天,小愛又接到法院的傳票和小文起訴離婚的起訴狀,理由是自己婚前故意隱瞞病情騙婚!

小愛傷心欲絕。

大連市援助中心指派遼寧青松律師事務所的王金海、鍾美娜律師為小愛做代理人。庭審中,小文稱自己只想離婚,並稱房子有貸款,沒有能力承擔小愛的醫療費用。援助律師指出,小愛與小文是大學期間談戀愛,畢業後3年才結婚,小愛是在結婚半年後才首次被確診患上了癌症,屬於婚姻存續期間發生重大疾病,依照法律規定,夫妻之間有互相扶助的義務,而小文卻既不掏醫療費,也不給小愛精神上的安慰,不僅違反了夫妻扶助義務,也有悖於社會公序良俗,小文依法應承擔小愛住院醫療費、食宿費、交通費、營養費、後續治療費等費用的一半,又由於小愛離婚後沒有住房,屬於法律規定的離婚後困難一方,有住房的小文要給付小愛兩年的租房費用。

在主審法官和法律援助律師的幫助下,小愛和小文最終達成調解協議,小文一次性支付現金16萬補償款給小愛,雙方婚姻關係解除。


現實總是這麼殘酷

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來時各自飛,這句話在當今這個物慾橫行的年代被表現的淋漓盡致,翻開朋友圈,我們經常能看到男人劈腿,女人患病被拋棄的例子比比皆是!那麼女人的依靠和安全感在哪裡?

女子剛結婚不久患癌,丈夫“人間蒸發”,隨後起訴離婚……

俗話說男怕入錯行,女怕嫁錯郎。“海枯石爛心不變”早已成古董。這就是殘酷的現實!當一個女人,最需要關心、最需要照顧的時候,曾以為是最愛的人卻在她心上狠狠的插上一刀!

男人說現在的一個重疾都需要花個30-50萬治療費:三五十萬可以再娶一個年輕的年輕貌美的回來啦,真是太可怕了!連買保險的幾千元都不捨得花,你就別指望生病給你幾十萬了!!

在《做最好的自己》演講現場,有人問楊瀾,”什麼才是女人終身的依靠“?她回答說:“我認為保險是陪伴女人終生的朋友,聰明的女人不會拒絕保險的”。

保險才是女人永不背叛的“老公”

女人不要總被現實打敗才想起沒買保險!女人要對自己好點給自己買一份實實在在的保障。保險也就是您的第二個老公,永遠對你不離不棄,忠心耿耿,愛您一輩子!

現在社會, 在婚姻關係中,女性一般處於弱勢一方,在很多時候,學會用保險來保護自己很有必要。在許多女人眼裡,保險是女人最放心的依賴,是一位從來不會背叛的情人。他從來不會像負心的男人一樣,扔下女人不管,風風雨雨中總是靜靜地陪著,永遠是一個溫暖的懷抱照顧呵護著你。

女子剛結婚不久患癌,丈夫“人間蒸發”,隨後起訴離婚……

女人一生中的兩個貴人

給你花錢愛你的男人,幫你護錢守家的保險代理人。真正愛上你的男人,一定是捨得為你花錢並給你買保險的的男人,因為一個男人就是再厲害也不能保證陪伴你一生一世,只有保險會靜靜的守護女人的一生,不離不棄

女人一定要給自己買份保險,不管你外表條件如何,不管你家境如何,都要牢牢的記住!

女子剛結婚不久患癌,丈夫“人間蒸發”,隨後起訴離婚……

也許你並不缺錢,也許你嫁了個有錢的老公,也許有人願意養你,但一份保險,帶給你的不止是錢,更是獨立資本和將來的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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