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7 隨縣法院耐心調解化解執行難案

隨縣法院耐心調解化解執行難案

近日,隨縣人民法院執行局成功執結一件長達十三年之久的執行難案。當執行法官將4萬元執行款交到申請執行人手中時,申請執行人感激萬分,第二天一早就帶著家人等待在法院門口,執意要將錦旗送給執行法官以表達感謝。

說起案情,其中摻雜了雙方案件當事人的心酸故事。1997年11月被執行人蔡某某的丈夫鍾某某向申請執行人金某某借款25000元,蔡某某作為共同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上簽字確認。由於欠款久久未得到清償,申請執行人金某某迫於無奈於2005年9月將兩名被執行人起訴至法院。2005年12月27日,原曾都區法院唐鎮法庭作出判決,判決鍾某某、蔡某某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金某某償還25000元及利息。

此後,該案件經歷了由“曾都區”到“隨縣” 的行政區劃變更,債務本息也由兩萬多元累計到近十萬元。這數十年間,被執行人蔡某某的丈夫鍾某某一直下落不明,申請執行人金某某因遲遲沒能拿到欠款,導致其子女無法完成學業。被執行人鍾某某的兒子也因鍾某某在外欠債太多,精神上不堪重負,導致患上精神疾病,喪失勞動能力。被執行人蔡某某與其子女擠在一間不足60平米的廉租房內,家中唯一收入來源是其女兒在醫院從事的護士工作。2018年6月12日,執行法官根據申請執行人金某某提供的財產線索,得知被執行人有一筆拆遷補償款即將發放。執行人員迅速到拆遷辦進行核查證實了這一線索,但拆遷款只有4萬元,遠遠不夠申請執行人的借款本息。被執行人蔡某某也揚言誰扣劃她的錢,就到誰那鬧訪,拆遷辦因此不敢輕易放款。

鑑於本案的特殊性,執行法官沒有采取強制扣劃措施,而是兼顧拆遷辦的拆遷工作,努力化解雙方數十年的恩怨。先向被執行人蔡某某闡述法律利害關係,勸其配合法院執行工作。後又向申請執行人耐心勸說,告知目前被執行人鍾某某已去世,家中生活狀況很差,讓其放下心中的恩怨。幾次調解後申請人最終同意放棄數萬元的利息,按照拆遷款4萬元的金額結案,這件長達十三年的案件終於執行完畢。

該案的了結同時化解了當事人之間多年的恩怨,避免了信訪、鬧訪問題的出現,執行法官用充分的耐心和責任心讓當事人感受到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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