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4 以案說法|建水3家KTV因歌曲侵權被強制執行

以案說法|建水3家KTV因歌曲侵權被強制執行

以案說法|建水3家KTV因歌曲侵權被強制執行
以案說法|建水3家KTV因歌曲侵權被強制執行以案說法|建水3家KTV因歌曲侵權被強制執行

建水縣3家KTV經營方(以下稱企業)未經許可,將他人音樂電視作品(以下稱歌曲)放入點歌系統,構成侵權,紅河州中級人民法院判決生效,企業直至被納入失信人名單也不履行義務。9月12日,在紅河州中級人民法院統一部署的執行攻堅行動下,聯合建水縣人民法院開展強制執行行動。在強大威懾力作用下,3家企業最終履行了賠償義務。

以案说法|建水3家KTV因歌曲侵权被强制执行

李祝榮(中)向被執行人宣佈執行利害關係

紅河州中級人民法院查明,原告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經權利人授權,依法取得《答案》《自己》《誰的香水味》等上千首音樂電視作品進行集體管理的權利,根據《中化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及國務院《著作權集體管理條例》之規定,原告有權以自己的名義對侵權人提起訴訟。2016年7月初,經原告申請,雲南省昆明市國正公證處指派公證員先後來到建水縣的3家KTV企業房間內進行證據保全,通過在包房內逐一點播,影像錄製的方式,保全到該營業場所點歌系統中的上千首作品的影像畫面,並就促使過程出具公證書。

隨即,原告先後向州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令3家KTV企業立即停止侵犯原告《答案》等著作權的行為,並賠償原告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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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中院經審理查明,依照我國著作權法等法律的規定,判決3家KTV企業應於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停止對所涉音樂電視作品著作的侵權行為;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賠償原告經濟損失13萬餘元;如不服判決,在收到判決之日起15日內,上訴於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但判決生效後,3家KTV企業並未上訴,也拒不履行賠償義務。原告遂向州中院申請強制執行,州中院經調查,將3家KTV企業法人列入失信人名單。

9月12日下午,州中院執行局局長李祝榮帶領執行法官和幹警一行,會同建水縣法院執行局法官、幹警兩級法院30餘人,將KTV企業法人約至建水人民法院,在1名全國政協委員、2名州人民代表和2名社區幹部的見證下,向被執行人出具法律文書,耐心、睿智、依法對被執行人做履行義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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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近晚18時,3家KTV企業分別以轉賬、現金的方式,履行了賠償義務。

李祝榮表示,通過該批案件的執行,也應該教育廣大經營者增強音樂電視作品版權合法使用的意識,樹立付費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權作品的意識;更重要的是傳播一種態度,對於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的被執行人,法院一定會窮盡各種手段進行執行,不要心存任何僥倖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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