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1 權威發佈 新昌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潘洲文提起公訴

2018-09-22 07:37 | 浙江新聞客戶端 | 記者 陶東燁

权威发布 新昌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潘洲文提起公诉

2018年9月18日,新昌縣人民檢察院依法以貪汙罪、受賄罪對新昌縣雙彩鄉原黨委副書記、鄉長潘洲文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潘洲文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潘洲文,聽取其辯護人的意見。新昌縣檢察院起訴書指控:2011年至2016年期間,被告人潘洲文先後利用擔任新昌縣大市聚鎮縣委組織員、大市聚鎮副鎮長、工業園區副主任、大市聚鎮黨委副書記(掛職)等職務上的便利,夥同他人騙取公款,數額巨大;並索取和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貪汙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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