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9 房屋租賃糾紛注意事項系列專題6:房屋擴建

房屋租賃糾紛注意事項系列專題6:房屋擴建

王佳紅 律師

王佳紅律師是北京金訴律師事務所首席律師,北京市物業管理法律專業委員會副秘書長,物業註冊管理師,北京市物權法學會成員,北京市公益法律服務與研究中心專家成員。 具有10餘年房地產專業法律實戰經驗。曾編著《物權法——以案說法》、《安全置業一百問》,《房不勝防》等著作,多次做客北京電視臺、中央人民廣播電視臺、北京交通廣播臺,長期擔任法制日報、法制晚報、京華時報等知名媒體的特聘律師。

今天,我將和大家分享房屋租賃糾紛的系列專題,今天分享的主題是:房屋擴建

所謂房屋擴建,是指在原有建築基礎上加以擴充的建設項目,一般通過加高、加層等建築方式形成,本質上仍屬於房屋建築活動,按照《城鄉規劃法》的相關規定,擴建應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房屋租賃糾紛注意事項系列專題6:房屋擴建

​那麼,在房屋租賃關係中,房屋擴建的費用誰來承擔呢?

第一,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就進行擴建的,擴建所發生的費用,由承租人負擔。出租人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擴建的,雙方對於擴建費用有約定的,從其約定處理。

第三,雙方對擴建費用的處理沒有約定的,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首先,已經辦理合法建設手續的,擴建費用由出租人負擔;

其次,尚未辦理合法建設手續的,擴建費用由雙方按照過錯比例分擔。同時,法院也會根據合同無效、合同解除的過錯方以及是否辦理合法的建設手續,來具體認定承擔費用的主體。

好,今天的《佳紅說房》就到這裡,希望今天的主題能對大家有所幫助,感謝大家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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