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3 四川金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繼續推進相關合作事宜的公告

四川金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繼續推進相關合作事宜的公告

股票代碼:000510 股票簡稱:金路集團 編號:臨2019-22號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情況概述

1. 四川金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18年第二次臨時董事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增資入股新疆融創誠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議案》,公司與新疆融創誠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東四川興能新源科技有限公司簽署了《投資合作協議書》,根據《投資合作協議書》約定,公司和四川興能新源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對新疆融創誠新能源有限公司實施增資,並通過新疆融創誠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資實施新疆哈密100MWH鈦酸鋰儲能調頻電站項目。

新疆融創誠新能源有限公司註冊資本為認繳5000萬元,由四川興能新源科技有限公司全資持股,增資實施完成後,新疆融創誠新能源有限公司註冊資金為2.4億元,其中四川興能新源科技有限公司出資1.8億元,佔75%的股權,公司增資入股6000萬元,佔25%的股權(具體內容詳見公司相關公告)。

2.2018年公司第三次臨時董事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同新疆融創誠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其股東簽署之補充協議的議案》,公司同新疆融創誠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其股東四川興能新源科技有限公司就原協議書的繼續履行和項目發展建設事宜簽署了《投資合作協議書》之補充協議(以下簡稱“補充協議一”),對原協議書相關內容進行了修訂,主要內容為:新疆融創誠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其股東四川興能新源科技有限公司承諾並將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國網新疆電力公司全額消納項目風電場發電量,並於2019年2月28日前取得關於同意全額消納項目風電場發電量的批覆(具體內容詳見公司相關公告)。

3.2019年公司第二次臨時董事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同新疆融創誠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其股東簽署之補充協議二的議案》,就上述補充協議一中相關條款進行了修訂。(具體內容詳見公司相關公告)。

二、進展情況

上述相關合作協議及補充協議簽署後,本著互解互諒的精神,合作各方積極推動相關合作事宜。

1.目前,新疆融創誠新能源有限公司收到了哈密市發改委《關於新疆融創誠100MWH鈦酸鋰電池儲能示範項目電量消納的函》主要內容為:一是對於一期20MWH儲能風電場聯合電站,力爭用河南省對口援疆電量解決每年1.5億千瓦時增發電量,其他電量通過市場化交易方式解決,二是在一期20MWH示範成功的基礎上對於已備案的剩餘80MWH儲能電站,參照一期儲能聯合電站消納方式執行,請你公司按程序啟動示範項目建設,充分發揮項目示範引領作用,切實推進哈密市新能源產業持續健康發展。

2.華電新疆發電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向新疆融創誠新能源有限公司出具了《關於儲能示範項目進展的函》,華電新疆發電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就儲能項目增加電量、收益及分配方式、電價組成及結算方式(合稱“合同能源管理協議”)與新疆融創誠新能源有限公司達成意向,並已將合作意向請示上級單位,目前正在審批中。

三、繼續推進相關合作事宜的原因

為了維護公司及股東利益,針對合作過程中的問題,公司向新疆融創誠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其股東四川興能新源科技有限公司進行了書面函詢並得到其書面回覆,主要內容如下:

1.《關於新疆融創誠100MWH鈦酸鋰電池儲能示範項目電量消納的函》,系由哈密市政府和自治區政府及相關單位充分溝通後按照屬地管理,由哈密市發改委出具,明確了全額消納示範項目電量的方式,該函符合示範項目備案及審批流程。

2.華電《關於儲能示範項目進展的函》,明確了合作整體方案,包括利益分配原則、電價執行標準等,已第一時間啟動了“有關合作意向”即雙方的“合同能源管理協議”審批流程,因此與華電“合同能源管理協議”的簽署只是時間問題,不會改變原有的分成比例等合作方案。

3.同時承諾:一是目前提供的相關資料以及與哈密市政府及相關單位溝通情況,新疆融創誠100MWH鈦酸鋰電池儲能示範項目風險可控,二是雙方履行協議後,由於收益無法達成或其他合作方協議無法簽署等原因造成項目擱淺或停滯超過2個月,承諾以四川金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投資金額及兩倍同期銀行利息收購四川金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並且在新疆融創誠新能源有限公司與華電合同能源管理協議簽署完成以前不動用四川金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所增資的6000萬元資本金啟動一期項目開工建設。

鑑於上述哈密市發改委、華電新疆發電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出具的相關函及合作方提供的相關資料和承諾,經審慎判斷,公司認為:有關協議約定的實施增資及繳付增資款條件已基本成就,為順利推動項目實施,本著互解互諒的精神,公司同意按照協議相關約定進行增資,同意其作出的上述承諾,同時要求在新疆融創誠新能源有限公司與華電合同能源管理協議簽署完成以前,不能動用公司所增資的6000萬元資本金啟動一期項目開工建設。

四、審批情況

上述事項已經公司第十屆第十一次董事局會議審議通過,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五、風險提示

1.根據華電《關於儲能示範項目進展的函》,目前,華電新疆發電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同新疆融創誠新能源有限公司達成的意向,尚在審批之中,最終上述“合同能源管理協議”能否順利簽署尚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上述達成的意向合作整體方案,利益分配原則、電價執行標準等是否發生變化、調整尚存一定的不確定性。

2.目前,新疆融創誠新能源有限公司收到了哈密市發改委《關於新疆融創誠100MWH鈦酸鋰電池儲能示範項目電量消納的函》,示範項目電量消納方式為:力爭用河南省對口援疆電量解決每年1.5億千瓦時增發電量,其他電量通過市場化交易方式解決,與原協議約定的全額消納有一定差異,上述儲能示範項目電量能否全額順利消納尚存一定不確定性,能否達到預期經濟效益尚存一定不確定性。

3.在合作事宜及項目推進建設過程中,存在其他合作方協議無法簽署,合作協議無法繼續履行或收益無法達成的風險。

4.受外部地理環境、外部政策變化調整導致達不到合作預期效果的風險。

為此,公司將從維護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角度出發及時進行跟蹤、監督,並實時評估,避免可能出現的投資風險,同時公司也委派了財務人員專人負責對資金使用進行監督。

六、備查文件

1.哈密市發改委出具的《關於新疆融創誠100MWH鈦酸鋰電池儲能示範項目電量消納的函》

2.華電新疆發電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出具的《關於儲能示範項目進展的函》

3.四川興能新源科技有限公司、新疆融創誠新能源有限公司出具的《關於投資合作協議相關履行事宜的覆函》

特此公告

四川金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一九年四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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