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oppo與vivo是一個老闆嗎,為什麼不集中精力只搞一個更大更強的品牌?

好郝問情


提到oppo和vivo,就不得不提到一個大佬的名字——段永平,紅極一時的小霸王、步步高都是由他一手打造的。他不僅企業做得好,還培養出了三名得意門生,陳明永、沈煒和金志江,目前三人分別擔任由原步步高集團拆分的OPPO、VIVO、步步高教育三家企業的CEO。段永平分別佔這三家公司一部分股份,但不是控股股東,所以說OPPO和VIVO應該出自同門,但並不是一個老闆。

以上分析了一下兩家企業的關係,有一定的關聯性,但產品、研發、銷售這些都是完全獨立的。兩家都是移動通信公司,主要的產品都是手機。VIVO很早就進入了移動通信領域,生產的手機主打音樂功能,由宋慧喬代言的音樂手機及“daladaladala”的歌詞曾經火了很久,後來開始生產智能手機,目前智能手機國內出貨量穩居前三。而oppo算是VIVO的同門師弟,但“功夫”也不差,“充電5分鐘通話2小時”“oppo照亮你的美”這些句廣告語一度引領了智能手機行業的潮流,OPPO主打手機的拍照功能,開創了“手機自拍美顏”時代,目前出貨量跟VIVO不相上下。

兩家都是國內頂尖的移動通信公司,OPPO和vivo如果可以合併成為一個手機品牌,那麼在智能手機行業的競爭力將會大大增強。但兩家畢竟都是獨立的公司,合併不是這麼容易的決定,況且目前兩家發展勢頭都很好,沒有理由為了搶佔更多的市場份額而合併。此前段永平也在採訪中就兩家公司是否合併做過回應,他稱“大概率是現在更好”,認為當初OPPO、vivo分成兩個公司是正確的決定。


昌城市圈


Vivo和OPPO是不是同一家?可以說是同一家,但也可以說不同一家。因為能做上這麼大的企業,他有很多股東。舉例說明你是股東,你只有vivo的股份,沒有OPPO的股份,那對你來說他們不是一家。如果你兩家都有份,那他又是同一家。做生意是講究制度的他們是相互獨立財務獨立核算,從法理來講,他們不是同一家。說到這裡值得一提的一個品牌,那就是步步高了,步步高是這兩家的祖宗了。步步高經歷足可以寫一個傳奇故事。

為什麼要分兩家來做?不做一家搞更大?實際上不止兩家哦,還有一加手機也是。理論上來講,分品牌可以實現多元化和產品細分更利於在遊說供應商。在管理上也可以做到更加精細。舉例:假如你開店開一個門臉,能賺到這個錢,你覺得生意還不錯馬上把隔壁的一個門臉也拿下來中間牆打通來擴大經營面積。 按道理兩個門臉應該能拿到1+1的收益!但事實上結果不一定!如果大於1+1的收益,那證明門臉寬了,招牌做長了品牌效應大了,(這種結果概率很低)。一般大多數的結果都是達不到1+1的收益,因為管理是跟不上的,又或者說單一品牌的容量是有限的。又比如說華為便宜的手機,它不叫華為,它叫榮耀(不印華為標識)就是這個道理。所以要多品牌經營。再一個從法理上來講,分開經營能最大限度的規避法律風險。第三個就是前面提到的,這不是一家由法人獨資的有限公司。 他有很多股東,這裡面有利益上的分配,有先入股的,有後入股的。後面入股的只能重新開闢公司。當然能有今天這個局面,當然有他們榮譽董事長稀釋股權的功勞!

分析完這幾點你就知道為什麼要這樣操作了。



偉仔Vlog


oppo和vivo有一個共同的老闆:段永平。

在這個去中心化的時代,只能分裂不會合並的,oppo和vivo現在的發展都很好,如果合併的話,不僅僅會打亂市場的節奏和手機研發進度,更是會虧損很多錢。

oppo,vivo不僅沒有合併,反而各自衍生出了別的系列和品牌,oppo有:一加主打海外,realme主打性價比。vivo有iqoo系列也主打性價比。

一個消費市場,應該是多元化的競爭,而不是壟斷的地位,只有競爭才會給市場帶來新鮮血液,最後造福消費者


聊個機


我們都知道雞蛋不要放一個籃子裡,降低風險,opp,vivo有不同的消費群體,我們不否認這兩個品牌消費群體有交織的部分,但它們還是有不同的群體,做兩個品牌擁有更多的市場,也讓消費者明白自己的需求,這好比洗髮水,有柔順的,有去屑……完全可以把這些功能集合到一瓶洗髮水上,但沒有,是為了讓客戶有很好的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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