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衡陽一“老賴”為躲避債務換名想金蟬脫殼終被抓, 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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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一下相關報道,這個老賴的先進事蹟是這樣的。

2009年,陶某夫婦無證開辦培訓學校,期間學員謝某某在練習時受傷致殘,後法院判決陶某夫婦賠償謝某某各項費用共計54.8萬元,判決後被告陶某夫婦不予理會。進入強制執行程序後,法院向陶某夫婦送達了執行通知書,責令兩人申報財產並自覺履行法定義務。但是,法院一直未查控到陶某夫婦的財產,陶某夫婦也一直無動於衷。後來,陶某為了躲避債務,竟然玩起了金蟬脫殼的遊戲。陶某將其經常使用的名字註銷,改使用陶某某,且更換了聯繫方式及住址。法院查明,陶某以陶某某的名字於2016年8月23日借宋某某4萬元錢作為首付在衡陽市高翔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出資8萬多元按揭購買了一臺轎車。為此,衡南法院以陶某涉嫌拒執罪向公安機關報案,陶某最終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迫於刑事制裁的壓力,被告人陶某夫婦同意賠償謝某某各項損失共計24萬元,當日支付6萬元,餘款18萬元自2019年起每年12月底之前支付2萬某某為此提供擔保。至此,謝某某在受傷十年後終於獲得了實際性的賠償,陶某的金蟬脫殼之計以失敗而告終。

類似的案子在筆者身邊也有。2016年秋,青島即墨的九零後武某(原籍沂水龍家圈社區營盤村,時在即墨海博家居打工),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一人重殘,後法院判武某對150萬賠償承擔連帶責任。法院判決生效後,武某也玩起了金蟬脫殼之計,至今分文不賠。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受害者已經著手在即墨調查武某獲得收入的拒執罪證據,並且懸賞兩萬元捉這個老賴,等待這個黑心老賴的是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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