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6 北海“天養哥”重大涉黑案漏犯開庭審理

北海“天養哥”重大涉黑案漏犯開庭審理

(庭審現場)

2019年11月26日上午,北海市海城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鄭綸忠涉嫌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開設賭場、尋釁滋事案。

鄭綸忠,綽號“捏五”,曾因犯非法拘禁罪服刑六個月;後因犯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服刑一年六個月;現因涉嫌本案,於2019年7月30日被北海市公安局逮捕。

公訴機關指控,自2007年以來,符志康(綽號“天養哥”,已判決)糾集符坤、李軍宗、黃初、戚錦春(均已判決)和被告人鄭綸忠等人在北海市海城區紅路嶺村、金癸市場一帶開設“抓攤局”、“雞針局”賭場,與戚錦春等人壟斷金癸市場蓮藕批發生意獲取非法利益。2008年後逐步形成以符志康為首,被告人鄭綸忠和趙寧、陸海清、梁增強(均已判決)等近20人參加的人員較為固定的犯罪團伙。

該組織結構較為穩定,成員較為固定且超過10人,並有明確的層級和職責分工,符志康是該組織的組織者、領導者,被告人鄭綸忠等人是組織的骨幹成員、積極參加者,直接受符志康的指揮。被告人鄭綸忠等人多次積極參與該組織實施的違法犯罪活動。

2014年初,符志康夥同康麗香(另案處理)等人在北海市海城區紅路嶺便民市場後面的竹林處,開設以打雞針方式賭博的賭場。符志康及康麗香等人糾集被告人鄭綸忠等人參與賭場的管理工作,其中,被告人鄭綸忠安排梁增強等人望風、抽水。

2012年5月5日晚,溫某春因與“南康八”發生矛盾,符志康等人在北海市海城區貴州路某KTV總統18號包廂發現“南康八”,隨後,符志康糾集被告人鄭綸忠等人衝進18號包廂,持槍、刀、鐵棍等對總統18號包廂客人進行恐嚇。

2012年6月3日晚,因符志康等人在某KTV消費欠賬太多,該KTV方面拒絕給其開廂玩樂。6月4日凌晨,符志康等人糾集被告人鄭綸忠等人闖入該KTV的總統17號包廂並將投影機、MG效果處理器等物品砸壞。

2017年2月5日,符志康吩咐被告人鄭綸忠等人在北海市海城區上海路紅路嶺傢俱城鋪面進行工地修整時,因預留排水溝的問題與相鄰鋪面的鄭某燕發生矛盾,隨即發生爭執。鄭某燕打電話叫來徐某,符志康隨即糾集符志豪等人趕到現場,夥同在現場的被告人鄭綸忠等人,持鐵棍追趕毆打鄭某燕的朋友徐某,致徐某右側枕頂部頭皮裂傷。

2016年12月7日中午,符志康駕車與龐某文在北海市海城區紅路嶺村村道相遇,因村道狹窄,雙方車輛相向無法通過。隨後,符志康糾集被告人鄭綸忠等人,持刀、棍對龐某文及其朋友進行毆打。

此外,被告人鄭綸忠參加的以符志康為組織、領導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實施的違法事實有妨礙執行公務案、符某被毆打案、石某言被毆打案。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鄭綸忠積極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夥同同案人開設賭場,情節嚴重,夥同同案人破壞社會秩序,持兇器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隨意毀壞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尋釁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鄭綸忠有自首情節,可從輕處罰。被告人鄭綸忠自願認罪認罰,可依法從寬處理。被告人鄭綸忠犯有數罪,應當數罪併罰。

庭審期間,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控辯雙方當庭進行質證、認證,被告人作最後陳述,法院將根據審理情況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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