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6 誰執權杖?——阿里巴巴為什麼會“回家”?

誰執權杖?——阿里巴巴為什麼會“回家”?

什麼是“同股不同權”?這是針對於“同股同權”而言的。當一家公司在交易所上市的時候發行了A,B兩種股票,持有B類股票的人擁有公司投票權,也就是對公司的經營決策,人員任免,股利分發等等一系列事情擁有表決權,是不是覺得很耳熟?其實這就是股東大會幹的事情,但是持有B類股的人沒有這些權利,那麼他們有什麼?如果什麼都沒有那我買你的股票幹什麼?當然有,那就是收益權,也就是會獲得股利分紅。剩下的持有A類股票的人就是真正手握大權的人了,他們可以對公司的經營決策有發言權,可以產生實質影響。

綜上而言,也就是一家公司發行了兩種股票,他們上市時的價格一樣,但是“權利”不一樣。

誰執權杖?——阿里巴巴為什麼會“回家”?

目前全球範圍內各個國家實施的發行制度各有差異,國內包括之前的香港實行同股同權制,而同股不同權制度在美國很普遍。最近資本市場受到普遍關注的事件莫過於“阿里巴巴回家”,伴隨著開盤之後的快速上漲,阿里超越騰訊成為港交所市值最大的公司,但這在18年以前是不可能實現的,因為彼時的港交所還是同股同權制度。這也是當初阿里為什麼遠赴美國上市的原因。18年港交所修改了上市制度規則,允許同股不同權,我個人認為這裡面重要的原因是為了迎合國家戰略新興產業的政策,對於這樣的企業而言,公司的創始人團隊可以說是命脈所在,如果控制權一旦旁落,對公司的影響可想而知,但是另一方面這些初創的公司面臨資金緊缺的困境,有股權融資的迫切需求,為了防範這種風險,同股不同權的制度就顯得越發重要。

誰執權杖?——阿里巴巴為什麼會“回家”?

兩種上市制度可以說各有利弊,相對而言,同股同權顯得更為民主,避免出現單一股東持股過大而在公司經營決策時出現“獨裁”,同股不同權則是保護了公司創始人的權益,其實在我看來,也只有創始人對公司更為了解,更有可能做出正確的決策。但是近幾年,在A股市場上由於同股同權的制度引發的上市公司控制權之戰也是掀起了不小的風波,我想影響最大的就是“寶萬之爭”了。事情的始末我就不多說了,可以說萬科的控制權一度面臨失去的風險,雖然最後單從事件結果來看應該是萬科贏了,但是寶能從萬科的股價上漲中也獲利不菲,所以在同股同權制度下,一旦遇見大的機構資金將會面臨一定的控制權風險。其實早在80年代的美國就已經如此,那個時候掀起了一股併購浪潮,《門口的野蠻人》就是對這段時期的描述。

誰執權杖?——阿里巴巴為什麼會“回家”?

回想當年,阿里巴巴和騰訊在公司發展初期都遇見了融資難,還好後面一個找到了孫正義,另一個不得不把股權賣給了南非的一家公司,如果單單隻看持股數量和佔比,那麼就沒公司創始人什麼事了。總體而論,同股不同權的制度對於初創型的公司更為青睞,這似乎也從另一個側面解釋了為什麼以前在美國上市的中概股大多都是科技類公司,不過還好阿里已經回家了,不排除在新的制度下越來越多的優質中概股回家,我們或許不應該被制度的條框所侷限,初衷都是一樣的,為了公司能夠更好更健康的發展,從長遠角度看,也許保護好優質的上市公司管理層就是對中小投資者的保護,回顧當下的國內市場,科創板幾乎可以說已經是註冊制了,那麼會不會有實行同股不同權的那一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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