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5 安徽:明年起超限車輛不許通行收費公路

11月24日,記者從省發改委獲悉,安徽收費公路通行費計費方式調整聽證方案出臺,從2020年1月1日起,貨車通行費計費方式由目前的計重收費調整為按車(軸)型收費。同時,超限運輸車輛不允許通行收費公路,超限加收費不再收取。

數據:全省公路通行費一年收入近200億元

按照安徽省現行貨車通行費收費政策,高速公路貨車計重收費,基本費率為0.09元/噸公里;計重費率由10噸至40噸車輛線性遞減為0.05元/噸公里;小於10噸的車輛按基本費率計收,大於40噸的車輛按0.05元/噸公里計收。

普通收費公路貨車實行計重收費,基本費率為2元/噸車次;計重費率由10噸至40噸車輛線性遞減為1.6元/噸車次;小於10噸的車輛按基本費率計收,大於40噸的車輛按1.6元/噸車次計收。對高速公路、普通收費公路超限運輸車輛收取超限加收費。

根據統計,2018年,安徽省高速公路通行費收入197.06億元,其中貨車收費額108.48億元;普通收費公路通行費收入7.66億元。

變化:高速和普通公路收費都有調整

根據聽證方案,從2020年1月1日起,安徽將貨車計費方式由計重收費調整為按車(軸)型收費,這是適應高速公路不停車快捷收費的發展需求。

在方案中,對高速公路貨車收費標準提出了兩種方案。根據方案一,其中2軸車長小於6000mm且最大允許總質量小於4500kg,收費標準0.45元/公里;4軸收費標準1.66元/公里。方案二,2軸車長不小於6000mm或最大允許總質量不小於4500kg,收費標準0.91元/公里;4軸收費標準1.79元/公里。

普通公路貨車收費標準上,2軸車長小於6000mm且最大允許總質量小於4500kg,收費標準10元/車次;3軸收費標準30元/車次;4軸收費標準40元/車次,以此類推。

6軸以上貨車上高速公路,在收費標準基礎上,每增加一軸,收費標準按1.1倍係數遞增,10軸及以上貨車按10軸貨車收費標準執行。普通公路每增加一軸,收費標準按10元/車次遞增,10軸及以上貨車按10軸貨車收費標準執行。

在超限加收費收費標準上,明年起超限運輸車輛不允許通行收費公路、長江公路大橋,超限加收費不再收取。

配套:加快貨運車輛安裝ETC車載裝置

總體調整原則是不增加貨車通行費總體負擔,確保每一類收費車型在標準裝載狀態下的應交通行費額均不大於原計重收費的應交通行費額。為降低風險,最大限度保證新標準的公平、合理性,新標準擬先試行2年,試行期滿後根據評估結果再行確定正式標準。

今後,安徽還將完善配套政策,加快電子不停車收費系統推廣應用。增加安裝服務網點,引導貨運車輛安裝ETC車載裝置,實現不停車快捷通行,進一步降低車主通行費負擔。

同時,加大收費公路治超力度。嚴禁超限車輛駛入收費公路,建立起治理超限超載的長效機制。計費新標準實施後,會推動公路維護費用減少,公路基礎設施的安全性得到進一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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