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很好奇,上世紀50年代,失物招領處裡都會有些什麼遺失的物品?


1956年,北京市公安局失物招領處成立。一年後,本刊記者走進這裡的第一感受是,如同走進了一家備貨齊全的百貨店,玻璃櫥裡擺放的都是還沒找到“主兒”的衣服、手錶等物。招領處有保管、接收、發還物品的職能,這裡的撿拾物品入庫、出庫時均需填寫撿拾物品登記卡片和領據。出庫時認領者在領據單上需寫明領到的物品、領取時間、認領人的姓名及工作單位和證件號碼。

工作人員對上交來的零錢都一分一毛地進行清點,為方便查找,他們還對所有撿拾物品進行了分類,登記做帳。

每天都會有很多東西集中到失物招領處,每天也會有很多人到這裡尋找丟失的東西。失物招領處是最能體現“拾金不昧”這一傳統美德的地方。

在失物招領處收到的物品中,衣服、帽子等佔很大部分。一年來,這裡的工作人員已為許多人找回了丟失的物品,也為許多件失物找到了主人。

在這個失物招領處樓上的一個櫃子裡有嘈嘈切切的細響,這裡擺放著幾百只正在走動的鐘表,為了避免損壞,工作人員還要給鐘錶上弦。

在這裡,撿拾到的40類物品幾乎涵蓋了市民日常生活中所能用到的所有類型。工作人員接收這些物品並分門別類後,都會整理乾淨後再放進倉庫。

在失物招領處,常見工作人員在啞著嗓子喊電話,看到他們為推敲一個失主的地址而緊鎖雙眉。可當他們把一件東西歸還失主時,其喜悅之情溢於言表。

當年,京城內四面八方的失物很多被送到這裡,這給工作人員帶來很大的工作量和壓力。為避免損壞,有些物品要翻曬、擦洗。但最大壓力還是來源於何時為失物找到原主。

如果能有失主自己找上門來,那是很值得慶幸的事情,否則要一點點依據撿拾的時間、地點和物品的特徵等少量信息,去逐步去探尋失主的蹤跡。

一些馬虎之人很愛丟三落四,他們經常東西一離手,就完全忘記放在哪裡。

一年來,每天都有失物被送到招領處,如果以失物反推,它們大約屬於1萬多個粗心大意的主人。

在這個招領處,每件上交的撿拾物品不論數量多少、體積大小、金額多少,都會登記入冊。

連這都能弄丟?可見主人有多大意!

哈哈~ 弄丟這大傢伙!這家主人,真是不服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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