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8 是否濫用股東權利?合力泰股東提出臨時議案引深交所關注

導語合力泰於12年16日收到公司股東文開福提出的書面提議,提議於12月27日召開的2019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上增加三項議案。

12月18日,資本邦訊,合力泰(002217.SZ)發佈了關於收到深交所關注函的公告。

公告顯示,2019年12月17日,合力泰披露《關於2019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增加臨時提案的公告》稱,公司於12年16日收到公司股東文開福提出的書面提議,提議於12月27日召開的2019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上增加三項議案,包括《關於發行公司債券“一帶一路債”的議案》、《關於開展應收賬款資產支持專項計劃的議案》和《關於增加子公司為子公司貸款、融資額度提供擔保的議案》。文開福持有合力泰428,873,064股股份,佔合力泰總股數的13.76%。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對此表示高度關注:

根據合力泰前期披露的公告,文開福已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對應的表決權委託給福建省電子信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行使,截至目前,文開福已無所持股份對應的表決權。結合雙方簽訂的《表決權委託協議》等情況,補充說明在無對應表決權的情況下,文開福提出臨時議案是否存在濫用股東權利的情形,此次增加股東大會臨時提案是否合規。

合力泰認為應當說明的其他事項。要求公司就上述問題做出書面說明,於2019年12月23日前將有關說明材料報送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並對外披露,同時抄報福建證監局上市公司監管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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