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 耶穌基督的家譜


第1章


耶穌基督的家譜

1:1亞伯拉罕的後裔,大衛的子孫,耶穌基督的家譜。(後裔子孫原文都作兒子下同)1:2亞伯拉罕生以撒。以撒生雅各。雅各生猶大和他的弟兄。1:3猶大從他瑪氏生法勒斯和謝拉。法勒斯生希斯崙。希斯崙生亞蘭。1:4亞蘭生亞米拿達。亞米拿達生拿順。拿順生撒門。1:5撒門從喇合氏生波阿斯。波阿斯從路得氏生俄備得。俄備得生耶西。1:6耶西生大衛王。大衛從烏利亞的妻子生所羅門。1:7所羅門生羅波安。羅波安生亞比雅。亞比雅生亞撒。1:8亞撒生約沙法。約沙法生約蘭。約蘭生烏西亞。1:9烏西亞生約坦。約坦生亞哈斯。亞哈斯生希西家。1:10希西家生瑪拿西。瑪拿西生亞們。亞們生約西亞。1:11百姓被遷到巴比倫的時候,約西亞生耶哥尼雅和他的弟兄。1:12遷到巴比倫之後,耶哥尼雅生撒拉鐵。撒拉鐵生所羅巴伯。1:13所羅巴伯生亞比玉。亞比玉生以利亞敬。以利亞敬生亞所。1:14亞所生撒督。撒督生亞金。亞金生以律。1:15以律生以利亞撒。以利亞撒生馬但。馬但生雅各。1:16雅各生約瑟,就是馬利亞的丈夫。那稱為基督的耶穌,是從馬利亞生的。1:17這樣,從亞伯拉罕到大衛,共有十四代。從大衛到遷至巴比倫的時候,也有十四代。從遷至巴比倫的時候到基督,又有十四代。1:18耶穌基督降生的事,記在下面。他母親馬利亞已經許配了約瑟,還沒有迎娶,馬利亞就從聖靈懷了孕。1:19她丈夫約瑟是個義人,不願意明明地羞辱她,想要暗暗地把她休了。1:20正思念這事的時候,有主的使者向他夢中顯現,說大衛的子孫約瑟,不要怕,只管娶過你的妻子馬利亞來。因她所懷的孕,是從聖靈來的。1:21她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1:22這一切的事成就,是要應驗主借先知所說的話,1:23說,必有童女,懷孕生子,人要稱他的名為以馬內利。(以馬內利翻出來,就是神與我們同在。)1:24約瑟醒了,起來,就遵著主使者的吩咐,把妻子娶過來。1:25只是沒有和她同房,等她生了兒子,(有古卷作等她生了頭胎的兒子)就給他起名叫耶穌。

1: 註解:
1:1 馬 太 福 音 簡 介
大 綱
壹 引 言: 彌 賽 亞 (1:1~4:11) 一 耶 穌 的 猶 太 家 譜 (1:1~17) 二 耶 穌 的 降 生 和 逃 往 埃 及 (1:8~2:23) 三 彌 賽 亞 的 開 路 先 鋒 (3:1~12) 四 彌 賽 亞 受 洗 (3:13~17) 五 彌 賽 亞 受 試 探 (4:1~11) 貳 耶 穌 在 加 利 利 及 周 圍 地 區 的 救 贖 事 工 (4:12~18:35) 一 耶 穌 在 加 利 利 的 早 期 事 工 概 況 (4:12~25) 二 宣 講 天 國 的 法 則 (5:1~7:29) 三 敘述 1: 耶 穌 大 能 作 為 的 記 錄 (8:1~9:38) 四 有 關 傳 講 天 國 信 息 的 訓 示 (10:1~42) 五 敘 述 2: 天 國 的 顯 現 (11:1~12:50) 六 談 論 天 國 的 奧 秘 (13:1~58) 七 敘 述 3: 天 國 的 轉 折 點 (14:1~17:27) 八 談 論 天 國 子 民 的 資 格 (18:1~35) 叄 耶 穌 在 猶 太/比 利 亞 和 耶 路 撒 冷 的 事 奉 高 峰 (19:1~26:46) 一 耶 穌 上 耶 路 撒 冷 (19:1~20:34) 二 耶 穌 在 耶 路 撒 冷 的 最 後 一 個 星 期 (21:1~26:46) 1 榮 耀 進 京 及 潔 淨 聖 殿 (21:1~22) 2 與 猶 太 人 的 辯 論 (21:23~22:46) 3 斥 責 文 士 和 法 利 賽 人 (23:1~39) 4 談 論 末 世 的 景 況 (24:1~25:46) 5 設 計 出 賣 耶 穌 (26:1~16) 6 最 後 的 晚 餐 (26:17~30) 7 客 西 馬 尼 園 (26:31~46) 肆 耶 穌 的 被 捕、 受 審 和 釘 死 (26:47~27:66) 一 被 捕 (26:47~56) 二 受 審 (26:57~27:26) 三 釘 死 (27:27~56) 四 埋 葬 (27:57~66) 伍 復 活 (28:1~20) 一 婦 女 們 的 發 現 (28:1~10) 二 虛 假 的 見 證 (28:11~15) 三 復 活 的 主 頒 布 大 使 命 (28:16~20) 作 者:馬 太 主 題:耶 穌, 救 贖 的 君 王 寫 作 日 期:主 後 60~70 年
背 景 馬 太 福 音 非 常 適 合 做 新 約 聖 經 和 介 紹 “ 基 督, 永 生 神 的 兒 子 ” (16:16) 的 序 言, 所 以 被 列 在 新 約 聖 經 之 首。 雖 然 聖 經 原 文 沒 有 注 明 本 書 的 作 者, 但 早 期 教 會 的 教 父 (大 約 始 自 主 後 130 年) 都 一 致 證 實 本 書 是 耶 穌 十 二 門 徒 之 一 的 馬 太 所 著。 正 如 馬 可 福 音 是 寫 給 羅 馬 人 (參 馬 可 福 音 簡 介), 路 加 福 音 是 寫 給 提 阿 非 羅 和 所 有 外 邦 信 徒 的 (參 路 加 福 音 簡 介) 一 樣, 馬 太 福 音 則 是 寫 給 猶 太 信 徒 的。 本 書 的 猶 太 背 景 相 當 濃 厚。 1. 本 書 反 復 引 據 舊 約 的 啟 示、 應 許 和 預 言 力 證 耶 穌 就 是 猶 太 人 盼 望 已 久 的 彌 賽 亞; 2. 耶 穌 家 譜 的 追 溯 直 至 亞 伯 拉 罕 (1:1~17); 3. 反 復 宣 稱 耶 穌 是 “ 大 衛 的 子 孫 ” (1:1;9:27;12:23;15:22;20:30~31;21:9,15;22:41~45); 4. 本 書 更 傾 向 於 猶 太 的 用 詞 習 慣, 如 “ 天 國 ” (與 “ 神 的 國 ” 同 義) 一 詞, 這 是 因 為 猶 太 人 敬 畏 神 的 名, 避 諱 直 呼 其 名, 所 以 常 用 “ 天 國 ” 來 代 替 “ 神 的 國 ” 一 詞; 5. 書 中 直 接 提 說 猶 太 習 俗 而 未 加 任 何 解 釋 (不 同 於 其 它 福 音 書)。 然 而, 如 同 耶 穌 自 己 所 傳 講 的 信 息 一 樣, 馬 太 福 音 不 單 單 局 限 於 猶 太 人, 而 是 最 終 面 向 整 個 教 會 的, 旨 在 忠 實 地 將 神 普 世 的 福 音 啟 示 出 來 (如 2:1~12;8:11~12;13:38;21:43;28:18~20)。 本 書 成 書 的 時 間 和 地 點 都 不 確 定。 但 我 們 仍 有 充 分 的 理 由 相 信, 馬 太 福 音 寫 於 主 後 70 年 之 前; 地 點 可 能 在 巴 勒 斯 坦 或 敘 利 亞 的 安 提 阿。 有 些 聖 經 學 者 認 為 馬 太 福 音 是 四 福 音 中 最 早 寫 成 的, 但 也 有 人 認 為 是 馬 可 福 音。
目 的 馬 太 著 作 本 書 有 3 個 目 的: 1. 親 身 見 證 耶 穌 的 生 平; 2. 證 實 耶 穌 是 神 的 兒 子, 也 是 以 色 列 人 盼 望 已 久、 舊 約 先 知 曾 共 同 預 言 的 彌 賽 亞; 3. 顯 明 神 的 國 以 前 所 未 有 的 方 式 彰 顯 在 耶 穌 身 上。 馬 太 特 別 希 望 讀 者 能 夠 明 白: 1. 以 色 列 人 曾 普 遍 拒 絕 相 信 福 音, 他 們 棄 絕 耶 穌 及 其 國 度 的 原 因 在 於 耶 穌 以 屬 靈 救 主 而 非 政 治 救 主 的 身 份 降 臨; 2. 耶 穌 將 在 末 世 以 萬 王 之 王 的 身 份 在 榮 耀 中 再 來, 審 判 並 治 理 萬 民。 綜 覽 馬 太 福 音 著 重 表 現 耶 穌 就 是 以 色 列 盼 望 的 應 驗。 他 的 降 生 (1:22~23)、 出 生 地 (2:5~6)、 從 埃 及 回 來 (2:15) 以 及 定 居 在 拿 撒 勒 (2:23); 開 路 先 鋒 的 預 備 (3:1~13); 最 先 公 開 事 奉 的 地 點 (4:14~16); 醫 治 的 事 奉 (8:17); 神 僕 人 的 身 份 (12:17~21); 借 用 比 喻 的 教 導 (13:34~35); 榮 耀 進 入 耶 路 撒 冷 (21:4~5) 及 被 捕 (26:56) 都 應 驗 了 舊 約 的 預 言。 5~25 章 記 載 了 耶 穌 的 5 篇 重 要 講 章 及 5 段 彰 顯 彌 賽 亞 大 能 作 為 的 敘 述。 5 篇 重 要 的 講 章 是: 1. 登 山 寶 訓 (5~7 章); 2. 對 旅 行 布 道 傳 講 天 國 信 息 之 人 的 訓 示 (10 章); 3. 天 國 的 比 喻 (13 章); 4. 真 門 徒 的 特 點 (18 章); 5. 有 關 末 世 的 教 導 (24~25 章)。 五 段 主 要 的 敘 述 是: 1. 耶 穌 以 神 跡 奇 事 證 實 天 國 的 真 實 無 疑 (8~9 章); 2. 耶 穌 進 一 步 昭 示 天 國 的 臨 近 (11~12 章); 3. 宣 講 天 國 的 信 息 而 引 發 的 各 種 危 機 (14~17 章); 4. 耶 穌 上 到 耶 路 撒 冷, 並 在 那 裡 度 過 最 後 一 個 星 期 (19:1~26:46); 5. 耶 穌 的 被 捕、 受 審、 釘 死 和 復 活 (26:47~28:20)。 全 書 的 最 後 3 節 經 文 記 錄 了 耶 穌 頒 布 的 “ 大 使 命 ”。
特 色 馬 太 福 音 有 以 下 7 個 主 要 特 點: 1. 本 書 是 新 約 福 音 書 中 猶 太 特 色 最 濃 厚 的 一 卷; 2. 耶 穌 的 教 導 篇 章 和 具 體 事 奉 被 巧 妙 而 系 統 地 連 貫 成 一 體。 因 此, 主 後 2 世 紀 的 教 會 通 常 採 用 本 書 教 導 初 信 者; 3. 有 關 耶 穌 在 加 利 利 事 奉 時 給 門 徒 的 教 導 以 及 論 述 末 世 情 形 的 5 篇 講 章 是 4 本 福 音 書 中 取 材 最 詳 盡 廣 博 的; 4. 本 書 比 新 約 其 它 任 何 書 卷 更 側 重 於 記 載 耶 穌 生 平 中 應 驗 舊 約 預 言 的 事 件; 5. 提 及 天 國 或 神 國 的 次 數 是 其 它 福 音 書 的 兩 倍 之 多; 6. 馬 太 特 別 強 調: (1) 天 國 的 公 義 標 準 (5~7 章); (2) 天 國 勝 過 罪、 疾 病、 鬼 魔 和 死 亡 的 權 能; (3) 神 的 國 度 在 末 世 將 最 後 得 勝; 7. 在 四 福 音 中 , 只 有 馬 太 福 音 揭 示 了 教 會 是 一 個 屬 於 主 耶 穌 的 整 體 (16:18; 18:17)。 讀 經 計 劃 如 果 想 在 1 年 之 內 讀 完 新 約 聖 經, 就 應 當 按 照 以 下 進 度 在 44 天 內 讀 完 馬 太 福 音:
經文註釋
1:1 耶 穌 基 督 的 家 譜: 馬 太 福 音 沿 襲 猶 太 人 的 傳 統, 以 家 譜 的 記 載 開 始, 追 溯 耶 穌 的 父 系 族 譜 (即 約 瑟 的 家 譜; 16 節)。 雖 然 約 瑟 不 是 耶 穌 的 生 身 父 親 (20 節), 但 仍 是 他 的 法 定 父 親。 由 於 神 早 已 應 許 彌 賽 亞 要 從 亞 伯 拉 罕 (創 12:3; 22:18; 加 3:16) 和 大 衛 (撒 下 7:12~19;耶 23:5) 的 苗 裔 而 出, 所 以 馬 太 福 音 特 地 要 從 耶 穌 的 法 定 家 譜 追 溯 至 這 兩 位 先 祖, 從 而 向 猶 太 人 表 明 耶 穌 是 王 族 一 脈 相 承 的 後 裔, 是 獨 具 資 格 的 彌 賽 亞。

1:1 基 督: “ 基 督 ”(希 臘 文 Khristos)一 詞 是 希 臘 文 譯 法, 意 思 為 “ 受 膏 者 ”, 相 當 於 希 伯 來 文 中 的 “ 彌 賽 亞 ” (但 9:25~26)。 1. 馬 太 福 音開 門 見 山 地 肯 定 耶 穌 就 是 神 用 聖 靈 膏 抹 的 受 膏 者 (比 較 賽 61:1;路 4:18;約 3:34;徒 10:38)。 2. 耶 穌 是 受 膏 的 先 知, 給 世 人 帶 來 真 理 和 知 識 (申 18:15); 是 受 膏 的 祭 司, 為 世 人 獻 上 贖 罪 祭 並 除 掉 世 人 的 罪 孽 (詩 110:4;來 10:10~14); 也 是 受 膏 的 君 王, 以 公 義 建 立 其 永 遠 的 國 度 (亞 9:9)。
1:1 大 衛 的 子 孫: 1. 馬 太 福 音 通 過 追 溯 出 自 大 衛 支 系 約 瑟 的 家 譜, 確 定 耶 穌 是 大 衛 的 合 法 後 裔。 盡 管 耶 穌 是 從 聖 靈 懷 孕 的, 但 他 是 按 約 瑟 之 子 正 式 上 冊, 因 而 仍 是 大 衛 的 合 法 子 孫。 2. 路 加 福 音 記 載 的 家 譜 ( 路 3:23 後 ) 追 溯 馬 利 亞 世 系 中 的 男 性 (馬 利 亞 也 是 大 衛 一 脈 相 傳 的 後 裔)。 路 加 福 音 強 調 耶 穌 是 從 馬 利 亞 而 生 的 血 肉 之 體 (即 後 代), 所 以 與 我 們 眾 人 有 同 樣 的 性 情 (比 較 羅 1:3)。 福 音 書 的 作 者 們 異 口 同 聲 地 宣 稱 耶 穌 兼 具 血 統 和 法 律上 的 彌 賽 亞 資 格。

耶穌基督的家譜


1:16 耶 穌, 是 從 馬 利 亞 生 的: 家 譜 是 童 女 懷 孕 生 子 的 可 靠 憑 據。 整 個 家 譜 都 沿 用 “ 某 人 生 某 人 ” 的 表 達 方 式, 及 至 約 瑟 以 後 就 有 所 改 變。 聖 經 沒 有 說 “ 約 瑟 生 耶 穌 ”, 只 說 “ 約 瑟 是 馬 利 亞 的 丈 夫 ”, 那 稱 為 “ 基 督 ” 的 耶 穌, 是 從 馬 利 亞 生 的 (參 1:23 注)。
1:21 耶 穌: “ 耶 穌 ” 是 希 伯 來 文 “ 約 書 亞 ” 的 希 臘 文 譯 法, 意 思 是 “ 耶 和 華 拯 救 ” (參 書 1:1 注)。 這 個 詞 預 示 了 馬 利 亞 之 子 未 來 的 使 命, 也 是 福 音 帶 給 世 人 的 首 要 應 許, 即 救 主 耶 穌 “要 將 自 己 的 百 姓 從 罪 惡 裡 拯 救 出 來 ”。 罪 是 人 類 最 大 的 仇 敵, 能 摧 毀 人 的 整 個 心 靈 和 生 命。 那 些 歸 向 耶 穌 的 人 借 著 耶 穌 的 代 罪 之 死 及 聖 靈 潔 淨 的 大 能, 就 能 脫 離 罪 的 虧 欠 和 轄 制 (參 約 8:31~36;徒 26:18;羅 6;8:1~16)。
1:23 童 女 懷 孕 生 子: 馬 太 和 路 加 都 毫 不 含 糊 地 宣 稱 耶 穌 是 聖 靈 感 孕 (18 節;路 1:34~35) 童 女 而 生 的, 整 個 過 程 中 沒 有 肉 身 父 親 的 參 與。 童 女 懷 孕 生 子 的 教 義 多 年 來 一 直 受 到 自 由 派 神 學 家 的 抵 擋。 但 是, 先 知 以 賽 亞 有 關 童 女 懷 孕 生 子 並 給 他 起 名 叫 “ 以 馬 內 利 ” (希 伯 來 文 意 為 “神 與 我 們 同 在 ” ,賽 7:14) 的 應 許 無 可 辯 駁。 這 個 預 言 早 在 耶 穌 降 生 前 700 年 就 有 了。 1. 馬 太 福 音 1:23中 的 “ 童 女 ” 是 以 賽 亞 書 7:14 (七 十 士 譯 本) 中 的 希 臘 用 語 “ Parthenos ” 的 確 切 譯 法。 以 賽 亞 在 希 伯 來 文 中 用 到 的 “ 童 女 ” 一 詞 (almah) 指 達 到 婚 齡 的 童 貞 女 子, 在 舊 約 中 專 指 童 貞 狀 態 (比 較 創 24:16;歌 1:3;6:8)。 除 此 之 外, 再 沒 有 用 於 別 的 情 形。 所 以, 舊 約 的 以 賽 亞 書 和 新 約 的 馬 太 福 音 及 路 加 福 音 都 指 證 耶 穌 的 母 親 是 童 貞 女 (參 賽 7:14 注)。 2. 童 女 懷 孕 生 子 的 意 義 非 常 重 大。 救 主 必 須 完 全 成 為 人 的 樣 式, 毫 無 邪 惡 玷 汙, 且 具 備 完 全 的 神 性, 才 能 為 我 們 的 罪 獻 上 挽 回 祭, 成 就 救 贖 大 工 (來 7:25~26)。 童 女 懷 孕 生 子 能 夠 同 時 完 全 滿 足 這 3 個 條 件: (1) 耶 穌 道 成 肉 身 的 惟 一 方 式 就 是 從 婦 人 生 出; (2) 惟 一 無 罪 的 方 式 是 從 聖 靈 懷 孕 (1:20;比 較 來 4:15); (3) 惟 一 具 有 神 性 的 方 式 就 是 以 神 為 他 的 父 親。 所 以, 他 就 不 能 以 自 然 的 方 式, 而 要 以 超 自 然 的 方 式 感 孕, “因 此 所 要 生 的 聖 者, 必 稱 為 神 的 兒 子 ” (路 1:35)。 這 樣, 耶 穌 基 督 就 兼 具 神 人 二 性 的 超 然 位 格, 既 是 完 全 的 神, 又 是 完 全 而 無 罪 的 人。 3. 耶 穌 肉 身 的 生 活 及 所 經 歷 的 痛 苦, 使 他 能 夠 體 恤 我 們 的 軟 弱 (來 4:15~16)。 做 為 神 的 兒 子, 他 有 能 力 使 我 們 脫 離 罪 的 捆 綁 和 撒 但 的 權 勢 (徒 26:18;西 2:15;來 2:14;7:25)。 耶 穌 的 神 人 二 性, 使 他 既 能 夠 成 為 世 人 的 贖 罪 祭, 又 能 夠 以 大 祭 司 的 身 份 替 每 一 個 來 到 父 神 面 前 的 人 代 求 (來 2:9~18;5:1~9;7:24~28;10:4~12)。


1:25 沒 有 和 她 同 房, 等: “ 等 ” 這 個 詞 讓 我 們 看 到 耶 穌 降 生 以 後, 約 瑟 才 與 馬 利 亞 真 正 進 入 婚 姻 所 具 有 的 肉 身 聯 合 的 關 系 中。 並 且, 我 們 知 道 耶 穌 還 有 其 他 的 兄 弟 姐 妹 (12:46~47;可 3:31~32; 6:3 路 8: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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