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如何看待男子持有兩張坐票,其中一個座位放行李並拒絕給要求他讓座的無坐票人士讓座?

李暉


大家好,很高興回答這個問題。顯然,這是一個難纏且又複雜的問題。我就結合自己的所思所想和官網上查詢到的結果進行回答。




首先,我將這個問題分為了兩個問題。第一,一個人是否可以購買兩張火車票? 第二放行李的座位不讓座合理嗎?

第一,一個人一張身份證是否可以購買兩張以及更多張票? 很明顯是不可以的,因為鐵路局規定一個有效身份證件同一乘車日期同一車次限購一張車票,但使用同行成年人的有效身份證件信息為乘車兒童購買兒童票的除外。還有另外一種情況,那就是使用別人買的車票,用於自己合理嗎? 我在詢問鐵路官方後,鐵路官方則表示:其實購買火車票,也是一次合同的簽訂,對於乘客來說,只要他付出了金錢,哪怕是乘客未能按時乘車,只要他手中有著這張車票憑證,那麼他依法享有對這個座位在特定路程內的佔有權和使用權,這是合同中的規定,也是作為消費者享有的權益。這麼來看,官方則認為,主要是以手中的火車票為憑證,只要乘客手中有相應車票,就對對應座位有著自由的使用權和分配權,檢票是用自己的身份證與火車票過檢就行。這也就說明,鐵路官方其實是允許一人拿多張車票進行使用與操作,只要有用於購買火車票的身份證當事人的同意,也就是一種承諾,承諾後是可以使用多張車票的。




第二,第二放行李的座位不讓座合理嗎? 其實上面已經有提過,既然座位的使用權與分配權在自己手上,那自然自己有決定是否放包或者什麼東西(當然是鐵路局允許帶上列車的物品)。但也有一些網友持有不同的觀點,火車交通畢竟屬於公共交通,在春運的高峰期,乘客買不上票,甚至是站票,而一個人買兩張票,妨礙了公共利益,浪費了公共資源,是一種不道德的行為。我想說的是,從法律上講,買了兩張票合法的享有相應座位的使用權,毋庸置疑,但是從道德上,從人心上,讓座是可以操作的,畢竟大家出門在外,不是為了產生糾紛,發生矛盾,而是安安全全,快快樂樂的到達目的地。


其實,我在答題時想到了一個措施,也不知道可行嗎?就是時段上進行劃分,在春運期間和寒暑假一人一票,不允許一人拿多張車票,充分的利用火車上的座位,發揮公共資源的最大程度,為沒有買到票進行一種資源的補充,還要積極倡導買多張票乘客們進行讓座或者以同樣價格進行出售,在沒有什麼緊急重大的情況下進行操作,大前提還是當事人是否願意。


最後還是希望大家路途愉快。出門前最好做好準備,提前訂票確保買到座位免得一肚子怨氣。有什麼意見歡迎討論。


胡椒評娛樂


別扯什麼情,什麼理,我就問那些腆著臉想佔座的一句話,如果人家掏了錢買的票都不能心安理得名正言順的使用那個座位,那你這個崩籽沒花的,你說出大天來,還能比人家更名正言順的坐在那?!!你嘴裡的道理是你自己一個人的道理,還是大傢伙的公理?隔壁座位是我親戚朋友買的行不行,他託我帶點東西行李給他,東西太大且貴重所以他給他的行李買了張票行不行?你還管得著那麼寬呢?沒座就老老實實站著,起碼站得像個人樣!沒人坐就該著你坐?那些富豪有錢人把錢都賺完了,人家還不花存銀行裡,你要不要去搶了替他們花一花?



雞賊的人都欠揍


89年16歲,還在讀書,從鄉下學校坐公共汽車回城,那時候汽車票也是對號入座,因為是週末,人超多,擠上車後發現座位已經被佔了,我拿出票讓佔座的少婦讓出來,人家都不鳥我。更奇葩的是星期一開校會校長居然說我們校的學生見了老師也不讓座。問題是這老師又不是我們學校的,俺也不認識,再說了,又沒表明身份.


東北諸暨人


這個問題我已經回答了無數次,還有人問,我真懷疑是不是別有目的?

首先我們得了解的是,我們買的是票,但實質卻是租用該趟車該區間內座位的使用權。

我們從標題中可以得出兩個信息。第一個信息是這個男的持有兩張票。第二個信息則是這兩張票中有一張票,就是這個男的的,也就是說這個男的擁有上車的資格。從這兩個信息我能得出一個結論,那就是這個男的他佔有第二個座位是合理合法的。

估計會有人說了,他怎麼證明這個票是朋友轉讓給他的?其實這就不用他證明。而是應該有提出這個質疑的人提出反證,證明這張票不是他朋友給他的。換句話說就是拿不出反證就無權質疑。

而且在法律上無論是所有權還是使用權都是可以轉讓的。雖然在該座位上,主人只擁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但使用權也是可以轉讓的。這就好比租酒店,我是以我名義租的,但是我是可以讓房間給我的朋友住,而我不住。只需要去前臺做個身份證登記就好了。沒有哪一家酒店說只能誰定誰住。只是說入住的旅客必須做身份登記罷了。

然後就是我又翻了一遍鐵路法,並沒有發現有任何反對車票轉讓的條款。其實這也很好理解。車票轉讓在技術上存在著難點。因為鐵路部門雖然不準買短乘長,但是並不反對買長乘短。也就是說無論你是還沒到站就提前下車,還是你在你所買的區間內某個車站上車,這都是被鐵路法所允許的。

也就是說鐵路部門無法確定某個人會不會在中途上車。比方說我買了從長沙到北京的車票。但卻臨時有事,被朋友接到武漢了。我選擇在武漢上車,這也是被鐵路法允許的。鐵路方面無權,因為這個人沒在票面上規定的始發站上車就宣佈該票作廢。這就好像我租了一間房子十年期。我願意讓他空著,房主也拿我沒轍。不能說因為我沒有入住,房主就可以撤銷合同,這是違法的。這是一方面。

另一方面就是如果鐵路方面要撤銷合同的話,就必須把購買車票所產生的費用返還給使用人。鐵路方面一方面為了審核出沒有乘坐的人會產生額外的費用,一方面還要把這些審核出的費用返還給原使用人。這兩者的存在都是對鐵路部門不利的。

所以,某個合法持有車票的人多出幾個位子的現象就是必然存在的。既然是合理的存在,我們就無權譴責。

實際上我想說,那些無座票的持有者應該慶幸,自己還有上車的資格。那些急於出行又買不到車票的人,那才是真正該痛苦的。畢竟你們有再多不便,但至少已經在車上了不是嗎?


只想說說心裡話


一張身份證不能買同一時間段的多張火車票,所以如果此人持有兩張火車票,那他勢必拿別人身份證購買火車,而那人並未實際乘車。

鑑於此背景,男子不讓座有他的道理,畢竟自己花了雙份錢,就該享受兩個座位得空間。

但是,男子手中的一張票一定是未檢票,那如果鐵路系統完善得話,一定可以發現有空位置,然後估計也有權利根據乘客需求再次分配吧(畢竟正常情況下,我們沒有乘坐火車是可以退票的。)

這樣一來,即便男子花了雙份錢,可他的做法不合規,這個座位說不定會被安排出去,讓有需要的人坐。

最後,我們再講道德(小編並不喜歡道德綁架),行李有單獨的地方存放,如果沒有特殊必要,男子真的應該讓更有需求的人坐,畢竟運力緊張時,選擇無座實屬無奈,大家都不容易,心存善念多好啊。

又或者,男子真的想寬敞的空間,自己得旅途更舒服,也無可厚非,但這種做法未必合規(就如小編上面推測那樣),不合規就代表不受保護。


閒散的小愚民


在當今這個社會,有錢似乎很了不起,但是有一點必須要記住,錢並不是萬能的,有錢你可以包專列,但是你絕不可以買兩張票。

第一,你自己可以買一張票,但是你的行李沒有資格買票,鐵路部門也沒有給你權利讓你給行李買票。

第二,高鐵屬於雖然收費,但是他也是公共資源,你不可以無理也無禮的佔有,如果一個有錢人生病了,想包下醫院所有的病房,你覺的這樣可以嗎?

第三,高鐵的座位是有限的,你佔用一張,必然就會損害一個人的利息,也剝奪了座位本身的意義,因為它絕對不是給你放行李用的。

自己花錢買兩張坐,愛怎麼用就怎麼用,其實這是一個很荒謬的想法,也是極不道德的做法。這是對於其他人的模式,也是對於高鐵乘坐規則的錯誤理解,這樣的做法無異於一個無賴。

但是按照現在實名制的規則,一個人的身份證是無法買單兩張票的,所以或許這種情況根本就不存在的,就算是用了別人的身份證買的票,那麼這個人不來乘坐,那麼這張票肯定是要作廢了。

我覺得男子買兩張票一張座位放行李的行為,是更惡劣的霸座行為。在如今這個和平共處講究人性的社會里,這種情況是不能夠姑息的,別慣壞了他。


我是焱垚


不合理,公共交通,包括鐵路航空,城市公交,城際交通,都屬於公共交通,公共交通更多地承載的服務是為了方便所有的人。公共交通,這是基本觀點,具有公眾性,不能為個人單獨佔有,在這裡體現的不是我花錢,我有理,體現的應該是公共服務,所以不允許。甚至我認為國家應該上升到法律層面進行管制。


武行無畏


第一,無座人士憑什麼要求人家給你讓座?

第二,持有兩張坐票的人,車票不是自己偽造的,是花錢買的。多買個座你就看不過去嗎?那人家那些包機包車的你是不是得像瘋狗那樣衝上去咬人家?

第三,人家能買到多張坐票,你也可以去買啊!誰不叫你買了?你沒座,別人座多你就眼紅?你這種人怎麼那麼自私?你沒錢是不是看見有錢的,也可以叫他給你些錢?

第四,人家有什麼,與你無關。你沒有,想辦法自己去掙。



慕卿久久


個人觀點吧~

😁如果他多一套房子,空閒是否讓出。

😁朋友多給他一碗麵,沒吃了是否違法。

😁他同時交倆女友,是否為多佔。

😁他喝一斤酒,沒有酒喝的能告他嗎。

😁朋友給她臺車,擁有兩臺可否讓出。

😄我覺得吧,不必糾結自有食肉者定義,說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說你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做火車聽鐵路的,坐大巴聽公交的,得了。。。


雪城紅哥


看你怎麼認識這個問題了。買二張火車票佔據二個座位(拿二張身份證購票,另一位沒有來)你心裡不舒服了,那麼我問你,臥鋪裡面空,一個人佔據一排座位睡覺,你心裡舒服嗎?你坐過不讓人進去的車廂嗎?這個不讓人進去的車廂裡面稀稀拉拉坐了幾個人,聊天,喝茶你心裡舒服嗎?人家那是包廂,你有錢也可以包廂啊 !你前面再擁擠也是幹看著人家。

經濟社會,要平衡一下心態。行了,不舒服的人下一次趕火車了買一排座位,慢慢消遣吧。


分享到:


相關文章: